总则 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条[立法目的] 1
第二条[合同定义] 1
【案例导读】政府在无投资商参与下专门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能成为民事合同的内容 2
第三条[平等原则] 3
【案例导读】经济实力大小和强弱不同的主体在民事合同中地位平等 4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 5
【案例导读】合同的内容应当来自当事人的自愿约定 6
第五条[公平原则] 7
【案例导读】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8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 9
【案例导读】合同中的笔误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真实合同关系 10
第七条[公序良俗原则] 11
【案例导读】履行合同应遵守公序良俗原则 12
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13
【案例导读】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 14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16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 16
【案例导读】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名义所订立合同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17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 19
【案例导读】《证明》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合同形式 20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 22
【案例导读】传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 23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24
【案例导读】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合同一般应当认定为已经成立 25
第十三条[订立合同方式] 26
【案例导读】合同的内容经过要约和承诺确立 27
第十四条[要约] 28
【案例导读】商业广告符合要约构成要件的为要约 28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 30
【案例导读】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而不具合同约束力 31
第十六条[要约的生效] 33
【案例导读】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才视为到达 34
第十七条[要约的撤回] 35
第十八条[要约的撤销] 36
【案例导读】要约可以撤销 36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承诺做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8
要约人可以撤销解除合同的要约 39
第十九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40
【案例导读】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 41
第二十条[要约的失效] 42
【案例导读】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导致要约失效 43
第二十一条[承诺的定义] 44
【案例导读】承诺必须满足法定构成要件 44
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 45
【案例导读】承诺的作出应该有明示或默示的行为 46
第二十三条【承诺的期限】 47
【案例导读】承诺应当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 48
第二十四条[承诺期限的起点] 49
第二十五条[合同成立时间] 50
【案例导读】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51
第二十六条[承诺的生效] 52
【案例导读】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53
第二十七条[承诺的撤回] 54
【案例导读】承诺的撤回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 54
第二十八条[新要约] 55
【案例导读】超过期限发出的承诺为新要约 56
第二十九条[迟到的承诺] 57
第三十条[承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58
【案例导读】对要约内容所作的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59
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变更] 60
【案例导读】非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61
第三十二条[书面合同成立时间] 63
【案例导读】合同书自双方盖章时成立 63
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65
【案例导读】当事人对通过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无确认书约定时不以确认书的签订为生效要件 65
第三十四条[合同成立地点] 66
第三十五条[书面合同成立地点] 67
【案例导读】合同双方的最后一位当事人签字地为合同成立地 67
第三十六条[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 68
【案例导读】未订立书面保险合同的事实合同 69
第三十七条[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70
【案例导读】未依约签字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可推定该合同成立 71
第三十八条[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 72
第三十九条[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 73
【案例导读】主张为格式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充分的举证责任 74
第四十条[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 76
【案例导读】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片面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无效 76
第四十一条[格式条款的解释] 78
【案例导读】格式条款存在多种理解时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79
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 80
【案例导读】缔约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81
第四十三条[保密义务] 82
【案例导读】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商业保密义务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3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86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86
【案例导读】出让农用地须经批准转变为建设用地 87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 88
【案例导读】条件不成就的附生效条件合同不能生效 89
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 90
【案例导读】附期限合同的期限不同于债务人的履行期限 91
第四十七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92
【案例导读】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93
第四十八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94
【案例导读】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94
第四十九条[表见代理] 95
【案例导读】相对人非“善意、无过失”的不构成表见代理 96
第五十条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97
【案例导读】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可以依法有效 98
第五十一条[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99
【案例导读】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后未经追认或未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无效 100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101
【案例导读】“强制性规定”系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102
第五十三条[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104
【案例导读】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105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106
【案例导读】非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不构成重大误解 107
第五十五条[撤销权的消灭] 109
【案例导读】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 110
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无效] 111
【案例导读】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自始不生效力 112
第五十七条[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113
【案例导读】合同履行与否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关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13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14
【案例导读】合同无效后接受财产一方负返还义务 115
第五十九条 [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 116
【案例导读】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而获得的收益须由有关部门收缴 116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118
第六十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 118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118
【案例导读】未约定价款,事后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导致无法索要价款 119
第六十二条[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120
第六十三条[交付期限与价格执行] 121
【案例导读】迟延付款后遇标的物价格变化 122
第六十四条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 122
【案例导读】向第三人履行合同中买方未支付价款 123
第六十五条[第三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 123
【案例导读】第三人偿付借款引发纠纷 124
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 125
【案例导读】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瑕疵,对方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付货款 125
第六十七条[先履行抗辩权] 126
【案例导读】先诉抗辩权的行使 127
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 127
第六十九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128
【案例导读】债务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提前还款 129
第七十条[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 129
【案例导读】公司名称变更并不适用第七十条的规定 130
第七十一条[债务的提前履行] 130
第七十二条[债务的部分履行] 131
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 131
【案例导读】代位权的行使 132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 134
【案例导读】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134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的期间] 136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136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37
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 137
【案例导读】以行为变更合同 138
第七十八条[变更内容不明,推定未变更] 139
【案例导读】变更合同约定不明确推定合同未变更 139
第七十九条[债权转让] 140
【案例导读】债权转让不得违反社会家庭道德观念 142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143
【案例导读】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143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 144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的抗辩权] 144
【案例导读】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对转让人的诉讼时效抗辩 145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 146
第八十四条[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 146
【案例导读】未征得债权人同意转移合同义务 147
第八十五条[债务承担人的抗辩权] 148
【案例导读】债务转移中诉讼时效的计算 148
第八十六条[从债务的转移] 149
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 150
【案例导读】外资企业债权转让需要履行登记手续 150
第八十八条[概括转让] 152
【案例导读】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合同概括转让无效 152
第八十九条[概括转让的效力] 153
第九十条[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 154
【案例导读】合并后组织行使合同权利 155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57
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 157
【案例导读】主张解除合同需举证 157
第九十二条[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159
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 159
【案例导读】合同约定解除自由 160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161
【案例导读】合同根本违约可解除 162
第九十五条[解除权消灭] 163
第九十六条[解除权的行使] 164
【案例导读】解除权须正当行使 164
第九十七条[解除的效力] 166
第九十八条 [结算、清理条款效力] 167
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抵销及行使] 167
第一百条[债务的约定抵销] 168
第一百零一条[提存的要件] 169
第一百零二条[提存后的通知] 170
第一百零三条[提存的效力] 170
第一百零四条[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 171
第一百零五条[免除的效力] 172
第一百零六条[混同的效力] 173
第七章 违约责任 174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 174
【案例导读】违约责任仅在特定情况下以违约方过错为构成要件 174
第一百零八条[预期违约] 176
【案例导读】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77
第一百零九条[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178
【案例导读】当事人不履行金钱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 179
第一百一十条[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180
【案例导读】合同履行费用过高时债权人的实际履行请求权将被排除 181
第一百一十一条[瑕疵履行] 184
第一百一十二条[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赔偿责任] 185
【案例导读】违约方实际履行后应对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也一并赔偿 186
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的范围] 187
【案例导读】违约损害赔偿应受可预见规则限制 188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 190
【案例导读】合同当事人违约时应按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91
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 194
【案例导读】定金的适用应以合同明确约定为限 194
第一百一十六条[违约金和定金的选择] 196
【案例导读】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违约时应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97
第一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 199
【案例导读】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方属不可抗力 200
第一百一十八条[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203
第一百一十九条[减损规则] 204
【案例导读】守约方未尽减损义务时就扩大部分损失不得请求违约方赔偿 205
第一百二十条[双方违约的责任] 206
【案例导读】合同当事人均违约时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6
第一百二十一条[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违约] 207
【案例导读】因第三人原因违约仍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8
第一百二十二条[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209
【案例导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择一追究 210
第八章 其他规定 212
第一百二十三条[其他法律的适用] 212
第一百二十四条[无名合同] 212
【案例导读】无名合同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213
第一百二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214
【案例导读】合同条款用语出现歧义时可采多种解释方法综合确定其真实意思 215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 217
第一百二十七条[合同的监督] 218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219
第一百二十九条[特殊时效]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