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提要 3
第一章 总则 6
第一条 立法宗旨 6
第二条 适用范围 7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2
第四条 规章制度 14
[文书范本01]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16
[文书范本02]公司员工奖励规定 18
[文书范本03]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20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22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 23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24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24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25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26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6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28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29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0
[文书范本0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0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5
[文书范本0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7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2
[文书范本0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2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48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48
[文书范本07]劳动合同书 50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59
第十九条 试用期 60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62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62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63
[文书范本08]专项培训与服务期协议 65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66
[文书范本09]保密协议书 68
[文书范本10]竞业限制协议 70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72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 74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74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76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76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77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77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78
[文书范本11]支付令申请书 80
[文书范本12]支付令 81
第三十一条 加班 82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83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84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84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86
[文书范本13]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87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88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88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88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90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91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92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94
[文书范本1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96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97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98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99
[文书范本15]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100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101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102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104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05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106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106
[文书范本1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108
第五章 特别规定 109
第一节 集体合同 109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109
[文书范本17]集体劳动合同 110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118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118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119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120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120
第二节 劳务派遣 122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122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123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123
[文书范本18]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适用) 124
[文书范本19]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适用) 129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131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131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132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133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133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 134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135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135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136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136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137
[文书范本20]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138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140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140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141
第六章 监督检查 141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141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 143
第七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44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145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145
第七十八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 147
[文书范本21]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148
[文书范本22]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149
[文书范本23]民事起诉状 151
[文书范本24]民事上诉状 152
[文书范本25]财产保全申请书 153
[文书范本26]先予执行申请书 155
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 157
第七章 法律责任 158
第八十条 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158
第八十一条 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159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60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160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161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162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63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63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 164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165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166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167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168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169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170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171
第八章 附则 172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172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172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提要 177
第一章 总则 18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8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81
第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182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 182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183
第六条 举证责任 184
第七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代表人制度 184
[文书范本27]集体劳动争议员工推举代表书 185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186
第九条 劳动监察 187
第二章 调解 188
第十条 调解组织 188
第十一条 担任调解员的条件 189
第十二条 调解申请 189
[文书范本28]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189
第十三条 调解方式 190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 190
[文书范本29]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191
[文书范本30]劳动争议调解意见书 192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 194
第十六条 支付令 194
[文书范本31]支付令申请书 195
第三章 仲裁 19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6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 196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197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97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 198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 198
[文书范本3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移送案件管辖的函 199
[文书范本3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移送接收回执 200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 201
[文书范本3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01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 202
[文书范本3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202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 203
[文书范本36]授权委托书 204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05
[文书范本3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通知书 206
第二十六条 仲裁公开 207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207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207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 208
[文书范本38]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08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209
[文书范本39]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10
[文书范本4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审批表 211
[文书范本4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 212
[文书范本4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213
[文书范本4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 214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 215
[文书范本4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回执 216
[文书范本45]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217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218
第三十一条 仲裁庭组成 218
[文书范本4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组成人员审批表 218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 219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回避 219
[文书范本4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回避申请书 220
[文书范本4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书 221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222
第三十五条 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 222
[文书范本4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 222
[文书范本5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24
[文书范本5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延期处理申请表 225
[文书范本5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止处理申请表 226
第三十六条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和缺席裁决 227
[文书范本5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227
第三十七条 鉴定 228
[文书范本5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勘验函 228
第三十八条 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 230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 230
[文书范本5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举证通知书 231
[文书范本5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调查函 233
[文书范本5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提纲 234
[文书范本5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笔录 235
第四十条 仲裁庭审笔录 236
[文书范本5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 236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 237
[文书范本60]撤回仲裁申请书 237
[文书范本6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238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 239
[文书范本6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前调解建议书 240
[文书范本6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笔录 241
[文书范本6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 242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 243
第四十四条 先予执行 244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 245
[文书范本6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评议笔录 246
[文书范本6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疑难案件呈报表 247
[文书范本6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 248
[文书范本6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建议书 249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 250
[文书范本6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 250
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 252
[文书范本7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案审批表 253
[文书范本7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案卷 254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 255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 256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257
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258
第四章 附则 259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 259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 259
第五十四条 生效时间 260
关联规定 2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18) 263
集体合同规定(2004.1.20) 269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11.8) 278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1.1) 281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3.25修订) 284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12.14) 285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12.28) 28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00.1.5) 289
失业保险条例(1999.1.22) 297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12.14) 301
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修订) 30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1.1) 3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16) 3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8.14) 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9.13) 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1.18) 333
流程图表 33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处理流程图 339
伤残评定流程图 340
申请工伤认定操作示意图 341
工伤待遇确定操作流程示意图 342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 343
民事诉讼流程图(二审) 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