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秩序与生活秩序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释义》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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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高兆明著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7100089982
  • 页数:418 页
图书介绍:本书取文本解读法,力图系统、准确地把握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基本内容、思想精髓及其内在逻辑。

引 言 1

第1讲《法哲学原理》概述 6

一、思辨哲学体系中的《法哲学原理》 6

二、法哲学研究的原点 7

(一)两个世界、两类规律 9

(二)实然与应然 14

三、《法哲学原理》的哲学方法 18

四、《法哲学原理》的逻辑体系 25

第2讲 自由 29

一、“自由”与“自由意志” 29

二、意志 32

(一)思维与意志 33

(二)意志的“单一性” 36

(三)意志与欲望冲动 39

(四)真实意志 42

三、自由与法 51

(一)法:自由意志定在 52

(二)法的合理性根据 55

第3讲 法权人格 58

一、作为普遍人格的法权人格 58

(一)人格与法权人格 58

(二)人格权 64

(三)人格权中的生命权 68

二、所有权 69

(一)所有权的哲学解释 69

(二)财产权 71

三、私人所有权 73

(一)“私人所有权”与“共同所有权” 74

(二)私人所有物 78

(三)私人所有权的实现 83

第4讲 道德 96

一、作为内在法的道德 97

(一)作为主体的个体 98

(二)主体的自我立法 100

(三)内在法 102

二、道德的“应然”与“实然” 104

(一)“我”、“他”意志 105

(二)特殊意志与普遍意志 106

(三)客观性中的实践冲动 110

三、道德行为 114

(一)道德行为与非道德行为 114

(二)道德行为与法律行为 117

第5讲 道德活动 119

一、目的与目的的实现 120

(一)道德活动主体:“能行动的意志” 120

(二)目的实现中的“自由”与“自然” 123

(三)责任及其限度 126

二、作为整体的目的性行为 130

(一)行为:个别方面与行为整体 131

(二)特殊目的性与普遍目的性 135

(三)目的与手段 137

三、幸福 140

(一)作为“满足的总和”的幸福 140

(二)幸福与福利 143

(三)个体幸福追求与类的进步 147

(四)幸福论、义务论批判 149

(五)功利论批判:作为道德选择依据的“福利” 152

第6讲 道德精神 155

一、善 155

(一)善的一般规定 156

(二)善的客观性与真理性 161

(三)善的一般要求:“法与福利”的统一 165

二、恶 167

(一)恶的一般规定 167

(二)善恶同源 168

(三)伪善 171

三、义务 181

(一)道德义务:《法哲学》中权利一义务关系的逻辑 181

(二)义务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183

(三)康德义务论思想批判 189

四、良心 190

(一)“良心”一般 191

(二)“真实的良心”与“形式的良心” 194

(三)“良心”批判 197

第7讲 美德与伦理 203

一、伦理 205

(一)伦理:“活的善” 205

(二)“伦理实体” 207

(三)伦理实体中的个人 213

二、美德 215

(一)作为“伦理造诣”的美德 216

(二)作为“第二天性”的美德 220

(三)“正直”与美德 222

三、伦理实体中的教育 226

(一)教育:塑造人的艺术 226

(二)教育中的强制性:自律、他律 230

(三)生活教育 235

第8讲 家庭 245

一、家庭伦理精神 247

二、婚姻 251

(一)作为“直接伦理关系”的婚姻 251

(二)婚姻中的偶然与必然、身与心 253

(三)婚姻自由与责任 255

三、家庭解体 256

(一)家庭财富 257

(二)子女 259

(三)家庭解体方式 261

第9讲 市民社会 264

一、“市民社会”理念 264

(一)“市民社会”原则 265

(二)“市民社会”批判 271

二、作为中介环节的个体性 273

三、需要及其满足 275

(一)需要 275

(二)劳动 278

(三)市民社会阶层:平等与不平等 286

四、公共权力与同业公会 290

第10讲 契约、契约关系 295

一、契约关系的一般解释 295

二、交换契约 300

(一)交换契约的一般解释 301

(二)约定 302

(三)契约符号:信用 303

三、私人契约的偶然性 305

四、婚姻、国家关系是否为契约关系? 308

第11讲“国家”一般 312

一、“国家”理念 314

(一)作为“自由的现实化”的国家 314

(二)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国家:对契约论的一种批判 316

二、国家政治类型及其特殊性问题 320

三、现代国家 323

(一)独立个体的出现 323

(二)权利与义务的存在统一 325

(三)现代国家的目的 331

第12讲 法的正义 334

一、法的本质与法的定在 334

(一)法的本质是自由 334

(二)实在法的两种普遍性品质 337

(三)法律体系:系统、周知、稳定 339

二、惩罚正义 341

(一)不法的分类 342

(二)两种强制 345

(三)“报复”与“复仇” 352

三、司法正义 354

(一)司法的公共性 354

(二)司法活动中普遍与特殊的双向转换 355

(三)司法程序正义 357

(四)审判与陪审团机制:对司法纯粹主观性的克服 359

四、“不法”的权利:“紧急避难权” 361

第13讲国家制度 365

一、“国家制度”一般 365

(一)国家制度有机体 365

(二)国家权力分立 367

(三)国家制度中的委托人与代理人 370

二、国家行政权力 371

(一)国家权力的公共性 372

(二)国家权力中的官吏 376

(三)国家行政中的自治团体 378

(四)国家权力与公共舆论 379

三、国家制度变迁 381

(一)国家制度的历史性 381

(二)国家制度变迁方式 384

四、历史进程及其规律 387

(一)历史进程中的英雄人物 388

(二)历史进程中的规律性 391

(三)历史进程的普遍规律与特殊实践 393

尾言:自由的理想 396

主要参考文献 398

索引 403

后记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