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内务行政 1
第一章 警察权 1
第一节警察及警察权 1
第二节 警察权发动之形式 9
第三节 警察之种类 13
第二章 保安警察 20
第一节 出版警察 21
第二节 关於集会结社及多众运动之警察 27
第三节 普通保安警察 31
第四节 非常保安警察 33
第三章 关於卫生之行政 34
第一节 狭义之卫生行政 34
第一款 八种传染病 35
第二款 种痘 38
第三欵 花柳病 39
第四款 饮食品警察 40
第五款 市街之清洁 40
第六款 墓地及埋葬之取缔 41
第二节 医疗行政 42
第三节 卫生行政之机关 45
第四章 经济行政(一)关於原始产业之行政 50
第一节 农业 50
第二节 水利及水害豫防 53
第三节 牧畜 56
第四节 狩猎 57
第五节 森林 58
第六节 渔业 60
第七节 鑛业 61
第五章 经济行政(二)关於商工业之行政 63
第一节 营业法 63
第二节 同业组合 71
第三节 特许 75
第四节 意匠实用新案商标 86
第五节 商业会议所 89
第六章 经济行政(三)关於货币度量衡及银行之行政 90
第一节 货币法 90
第二节 度量衡 96
第三节 银行制度 98
第七章 经济行政(四)关於交通通信之行政 107
第一节 道路 107
第二节 铁道 109
第三节 海运 112
第四节 邮便电信电话 117
第八章 关於教育之行政 121
第二编 财务行政 137
第一章 国库 137
第二章 豫算 139
第一节 豫算之性质 139
第二节 豫算之编制 145
第三节 豫算之效力 146
第三章 国家之收入 148
第四章 租税 150
第五章 手数料 157
第六章 分担金 159
第七章 专卖 161
第八章 会计监督 162
第九章 财政罚 163
第三编司法行政 165
第一章 裁判所之管辖 166
第二章 裁判官 168
第三章 检事 171
第四章 执达吏 172
第五章 公证人 175
第六章 辩护士 177
第七章 裁判之监督 181
第八章 裁判之执行 182
第一节 监狱之种类 182
第二节 监狱费 184
第三节 监狱之职员 184
第四节监狱之行政 185
第四编 军务行政 189
第一章军务行政之范围 189
第二章 财务上之负担 189
第一节 徵发 189
第二节 要塞地带之制限 190
第三章 兵役之义务 191
第一节 兵役义务之性质 191
第二节 服役之义务 192
第一款 服役之意义 192
第二款 服役之手续 192
第三节 兵役之种类 195
第一款 常备兵役 195
第二款 后备兵役 196
第三款 补充兵役 196
第四款 国民兵役 197
第五款志愿兵 197
第六款 下士及将校 199
第七款 军人之权利义务 199
第五编 外务行政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