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较法学的基本认识 1
第一节 比较法学的概念与实质 1
一、“比较法”抑或“比较法学”? 1
二、比较法学的实质 3
三、比较法律与比较法学 7
第二节 比较法学的目的与对象 8
一、比较法学的目的 8
二、比较法学的对象 10
第三节 比较法学的范畴与功能 12
一、比较法学的范畴 12
二、比较法学的功能 15
第四节 比较法学与其他法律学科 26
一、比较法学与部门法学 26
二、比较法学与国内法学 27
三、比较法学与外国法学 28
四、比较法学与公法、私法 29
五、比较法学与法律史学 31
六、比较法学与法哲学 34
七、比较法学与法理学 34
八、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 35
第五节 比较法学的特点 36
一、比较法学的世界个性 36
二、比较法学的世界目的 38
三、比较法学的世界胸怀 39
四、比较法学的世界品位 43
五、比较法学塑造的法学家人格 44
第六节 比较法学的命运 46
一、法的命运决定比较法学的命运 46
二、事物发展的规律决定着比较法学的命运 48
三、人类社会的命运决定着比较法学的命运 48
第七节 比较法学者的职责和使命 49
一、比较法学者的社会职责 49
二、比较法学者的历史使命 50
三、比较法学的若干经验 52
第二章 比较法的历史发展 55
第一节 历史上的法律比较 56
一、古代 56
二、中世纪 60
第二节 近现代法律比较与比较法学 61
一、近现代法律比较立法 61
二、近现代的比较法学思想 64
第三节当代比较法学与共同法发展 68
一、当代比较法学 68
二、共同法及其基本认识 72
三、共同法的历史发展 73
四、共同法的人类理性基础 76
五、共同法或普遍法的思想演进 80
六、共同法或普遍法、世界法的发展 83
七、比较法学与世界主义 87
第三章 比较法学的方法论 94
第一节 比较法学方法论的意义 94
第二节 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 95
一、宏观比较 96
二、微观比较 97
三、相关理论 97
第三节 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100
一、功能比较 100
二、概念比较 107
三、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的关系 110
第四节 文化比较与还原比较 113
一、文化比较 113
二、还原比较 119
第五节 其他比较方法及其局限 121
一、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 121
二、动态比较和静态比较 122
三、其他方法 126
第六节 比较法学的操作过程 128
一、比较项的确定及其必要认识 128
二、比较项在体系上的确认 129
三、比较项在性质和功能上的比较分析 130
四、比较体系的确立 131
五、比较判断的批判性评价 133
六、解决的办法或构想的提出 134
第七节 法学方法论在中国 135
一、法律继受历史情境中的法学方法论 135
二、法学方法论的缺失及其影响 136
三、法学方法论在中国的研究现状 138
四、法学方法论在中国长久缺失的原因 139
第四章 当代世界法律体系 145
第一节 法系及其划分标准 145
一、法系及其相关概念 146
二、既有法系划分的方法与类型 153
三、当代世界法律体系的既有划分 159
第二节 既有法系划分中存在的问题 160
一、法系划分标准的相对性问题 160
二、“社会主义法系”的问题 163
第三节 世界法律体系的重新思考 167
一、世界法律体系问题的认识基础 167
二、世界法律体系划分应采取的标准 169
第五章 大陆法系 175
第一节 大陆法系的概念与分布范围 175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 175
二、大陆法系的分布 176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起源与历史发展 177
一、大陆法系的渊源及其起点 178
二、大陆法系的形成 183
三、大陆法系的确立 204
四、大陆法系的巩固与发展 205
第三节 大陆法系的基本特征 205
一、发源于罗马法,与罗马法有直接或间接的历史文化渊源 206
二、以法典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207
三、以民法为其法律体系的核心 208
四、法律的进步倚重于法学 208
第四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典编纂 210
一、民族国家法典编纂的历史背景 210
二、法典编纂运动 211
三、法国法典编纂及其特点 214
四、《德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背景与条件 224
第五节 大陆法系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239
一、法典法与制定法的关系 239
二、法典法与判例法的关系 240
三、法典编纂的基本特征 241
第六章 普通法系 243
第一节 普通法系的概念与分布范围 243
一、普通法系的概念 243
二、普通法系内部法律秩序的构成 245
三、普通法系的分布 249
第二节 普通法系的起源与历史发展 253
一、普通法系的起源 253
二、普通法系的形成与发展 257
第三节 普通法的法律形式 260
一、普通法 260
二、案例与先例 263
三、衡平法 265
四、判例法与制定法的关系 268
第四节 普通法系的特征 271
一、起源于英国习惯法 271
二、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271
三、没有基本的法律分类和明确体系 272
四、法律的进步倚重于法官 272
五、注重经验和实际应用 273
六、奉行“诉讼中心主义” 274
第七章 未来世界法律体系 277
第一节 未来世界法律体系 277
一、未来世界法律体系的认识基础 277
二、未来世界法律体系格局 279
第二节 融合法律体系 280
一、融合法系 280
二、融合法系和混合法系 280
三、融合法系的世界观基础 283
四、融合法系的构想与现实 291
五、融合法系的分布 292
第八章 当代中国法制与世界法律体系 293
第一节 近现代中国法制之进入世界法律体系 293
一、清末传统法律改制的社会背景 293
二、清末传统法律改制的社会和思想背景 295
三、清末中国传统法律改制的进程 299
四、清末中国传统法律改制的特点 300
五、清末民初法律改制的继续与发展 301
第二节 近现代中国法制与比较法学 302
一、近现代中国法制的生成以比较法律为起点 303
二、通过法律比较实现立法改制 304
第三节 近现代中国比较法学之开端 308
一、从比较法律到比较法学 308
二、比较法学的萌芽与兴起 309
第四节 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比较法学 312
一、改革开放前的比较法学 312
二、改革开放后的比较法学 313
三、比较法学与现今中国法制发展 316
四、比较法学的反思与发展 320
第五节 当代中国法制格局及其发展演变 322
一、当代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 322
二、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 323
三、香港地区的法律制度 326
四、澳门地区的法律制度 327
第六节 现今中国四地法制的共同与不同 328
一、现今中国四地法制的共同之处 329
二、现今中国四地法制的不同之处 332
三、港、澳、台三地殖民与后殖民时代法律的关系问题 336
第七节 中国法制发展取向及其法系归属 339
一、关于中华法系的认识与理解 339
二、关于“中国特色”意识的理解与批判 344
第八节 关于制定法与案例法取向之争 346
一、判例与“先例判决” 348
二、“先例判决”与案例指导 349
三、未来中国法制的法系归属 351
第九章 法律文化的交往与融合 353
第一节 法律文化交往 353
一、法律文化交往的必然 353
二、法律文化交往的主体意识 356
第二节 法律文化交往的形态 360
一、法律借鉴 360
二、法律继受 362
三、法律移植 368
四、法律整合 375
五、法律融合 377
第三节 法律文化交往形态的选择及其观念基础 381
一、法律文化主体意识 382
二、法律文化本土观念和地方性知识问题 383
三、法律文化优越意识 383
四、法律全球化和普遍性知识问题 384
五、法律文化主体意识对于当代中国法学的特殊意义 388
第四节 法律语言与法律文化交往 389
一、语言与人类的存在 389
二、法律语言的一般解读 391
三、法律语言的开放性 392
四、法律语言与法律利益 393
第五节 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 395
一、文化间隙的必然性和不可逾越性 395
二、法律翻译的若干问题 396
第六节 法律翻译对于东方国家的意义 402
一、日本明治维新法律改制进程中的法律翻译 403
二、清末中国社会改革进程中的法律翻译 404
三、中国改革开放后法制重建进程中的法律翻译 407
参考文献 409
后记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