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论 1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涵义 1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概念 1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提出 2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基本原理 3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的现状和意义 6
一、西方学者的研究进展 6
二、我国学者的研究现状 8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意义 10
第三节 本书的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13
一、研究方法 13
二、结构安排 14
第二章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础理论 17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与评价 17
一、单一制 18
二、联邦制 20
三、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 23
四、单一制与联邦制的优劣比较 26
五、国家结构形式与“一元主权”和“双元主权” 30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础理论 32
一、中央集权主义 32
二、地方分权主义 35
三、均权主义 38
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结构类型 40
一、立法权力关系 40
二、行政权力关系 45
三、司法权力关系 48
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因素 52
一、地理环境 53
二、政治环境 54
三、经济结构 56
四、民族关系 58
五、历史传统 60
第三章 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回顾与反思 63
第一节 历代封建王朝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63
一、秦王朝强化皇权,首要推行郡县制 64
二、汉王朝大力强化皇权,推行“天子一统,强干弱枝”的方略 65
三、皇权稳定上升并以法律保障时期 66
四、皇权的集权化时期 67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70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70
二、北洋军阀政府时期 71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73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76
一、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政选择 76
二、1949年建国至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央高度集权阶段 78
三、1978年至1992年的分权探索阶段 88
四、1992年之后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92
第四节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问题及后果 98
一、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同构”现象严重 98
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运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101
三、中央政府缺乏足够的支配能力 103
四、中央对各地方的分权不具有平等性 104
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垂直管理存在弊端 104
六、地方政府对中央决策的参与程度不高 105
七、前述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 106
第四章 比较与借鉴: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 112
第一节 美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13
一、二元联邦主义 113
二、“新政”改革与合作联邦主义 115
三、新联邦主义 117
第二节 俄罗斯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18
一、苏联体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18
二、俄罗斯联邦宪法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建和发展 128
三、普京的联邦制改革 133
第三节 英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38
一、英国地方政府与地方自治的发端 138
二、19世纪现代地方政府制度的建立 139
三、20世纪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矛盾和冲突 140
四、1997年工党执政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新变化 142
第四节 日本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45
一、明治维新奠基的近代中央与地方关系 145
二、“二战”后现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建立 147
三、地方自治事务的范围 148
四、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地方分权改革 150
五、新《地方自治法》废除机关委任事务及其重要意义 153
第五节 法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54
一、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1799):极端地方分权体制的建立 154
二、拿破仑帝国时期(1799—1815):中央高度集权体制的复兴 156
三、第五共和国时期前(1815—1958):集权与分权的频繁更迭 157
四、20世纪80年代始(1982一2003):地方分权改革运动风起云涌 158
五、2003年修宪:地方分权宪法化 160
六、2008年修宪:对地方分权制度的维持 162
七、集权还是分权:一个不可预见的选择 163
第六节 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启示与借鉴 164
一、中央与地方的集权或分权都以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 165
二、以法制化原则作为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准则 166
三、客观、灵活地对待国家结构形式与地方权力的关系 167
四、尊重地方政府对地方性事务的立法权 170
五、事务范围清楚,较少产生权限争议 171
六、以司法机制作为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权限争议的最终手段 172
第五章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 175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功能分析 176
一、收因地制宜之效 176
二、缩短立法者与民众的差距 178
三、工作负担的合理分配 180
第二节 以利益为视角探索中央与地方关系 181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主要是利益关系 181
二、中央与地方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 183
三、正确看待和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189
第三节 坚持地方立法“不抵触”原则 202
一、“不抵触”涵义的揭示 203
二、对我国现有不抵触标准的检讨 206
三、日本“法律先占”理论的启示 210
四、我国地方立法“不抵触”标准的重新思考 213
第四节 地方性事务: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新进展 219
一、“地方性事务”概念的提出 220
二、“地方性事务”内涵的揭示 224
三、对我国“地方性事务”范围的检讨 225
四、全国性事务抑或地方性事务?——三个判断标准 228
五、我国地方性事务的可能范围 233
第五节 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司法解决机制 234
一、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争议 234
二、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的考察 235
三、我国现行制度下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 239
四、建立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司法解决机制 243
结语 247
主要参考文献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