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香港地区秘密侦查制度——以《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为中心 1
绪论 1
第一章 香港《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的立法背景 3
一 人权保障意识的日益高涨 5
二 香港廉署运用秘密侦查手段查案的合法性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20
三 香港地区的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长期以来缺乏系统的法律规制 28
四 国际社会秘密侦查法治化浪潮的推动 30
第二章 《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出台前之相关立法概览 33
一 分散立法阶段 33
二 单行立法阶段 46
第三章 《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之立法架构 75
一 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的界定 77
二 截取通讯或秘密监察的法定条件 83
三 截取通讯或秘密监察的授权机制 84
四 订明授权可授权的事宜 95
五 截取通讯及监察的法律监督与救济 100
六 对受保护成果的保障 107
七 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所获材料的证据能力 109
第四章 《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条例》的立法评价 111
一 立法深受普通法系国家法律传统的影响 111
二 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立法 113
三 正当程序与控制犯罪的博弈异常激烈 117
四 制度设计独具匠心,立法多有突破 118
五 《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的立法缺陷 130
中编 台湾地区秘密侦查制度 139
第五章 台湾地区通讯监察制度 139
一 什么是通讯监察 141
二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出台前通讯监察之相关依据 142
三 台湾地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制定经过与主要内容 148
四 台湾地区规制通讯监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161
五 台湾地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立法进步性 192
六 台湾地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制度缺陷 196
七 台湾地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之践行 199
八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改革 209
第六章 台湾地区卧底侦查制度 224
一 台湾地区卧底侦查概念之界说 225
二 台湾地区对卧底侦查行为正当性及必要性的讨论 230
三 台湾地区卧底侦查立法体例之探索 234
四 台湾地区卧底侦查法律草案之分析 242
五 台湾地区卧底侦查法律草案之比较 253
第七章 台湾地区线民制度 276
一 “白晓燕命案”的深刻教训:警方必须重视线民的运用 277
二 台湾地区对线民的传统理解及其相关制度性规范 283
三 “警察职权行使法”对“第三人”的概念界定及其特征解读 288
四 台湾地区“第三人”制度的法治化及其制度架构 292
五 对台湾地区“第三人”制度的评价 299
第八章 台湾地区控制下交付 304
一 台湾地区控制下交付的立法背景 306
二 台湾地区控制下交付的程序性规范 308
三 对台湾地区控制下交付制度的分析与评价 311
下编 澳门地区秘密侦查制度 323
第九章 澳门地区秘密侦查立法之历史背景 323
一 澳门地区经济大萧条导致治安状况败坏 323
二 澳门地区治安状况败坏的应对 327
第十章 澳门地区秘密侦查之立法 330
一 澳门地区秘密侦查立法之概观 330
二 澳门地区秘密侦查立法之具体规范 333
第十一章 对澳门地区秘密侦查立法的评价 342
一 秘密侦查立法的本地化程度依然较低 342
二 秘密侦查制度设计存在重大缺陷 343
三 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秘密侦查功能的发挥受到了较大的局限 346
四 相关配套制度的缺失影响了秘密侦查功效的发挥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