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破产法概述 1
第一节 破产和破产法 1
第二节 破产法的社会调整作用 24
第三节 破产立法发展沿革及其特点 27
第四节 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31
第二章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45
第一节 破产原因 45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 51
第三节 破产申请的受理 54
第四节 自愿破产原则 60
第五节 待履行合同在破产程序中的处分 67
第三章 管理人制度 75
第一节 管理人制度概述 75
第二节 管理人的选任 78
第三节 管理人的职责与报酬 83
第四节 重整期间公司控制权二元模式探究 88
第五节 破产重整期间的企业控制权 95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105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与破产财团概述 105
第二节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112
第三节 破产撤销权 117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的收回与清理 122
第五节 抵销权 126
第五章 破产债权 130
第一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 130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确认 143
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 148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48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155
第七章 破产和解制度 166
第一节 破产和解制度概述 166
第二节 和解程序的进行 169
第三节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174
第八章 重整制度 179
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述 179
第二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213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 216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 221
第五节 破产重整中的公司治理 223
第九章 破产清算 234
第一节 破产宣告的变价和分配 234
第二节 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 242
第三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45
第四节 别除权 247
第五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251
参考文献 254
后记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