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物权法论纲》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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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柯凌汉著
  •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1935
  • ISBN:
  • 页数:271 页
图书介绍:据著者在夏门大学、福建学院教授物权法的讲稿增订而成:系统研究国民政府民法物权编。除述己见,还征引学说及历来关于物权法的解释例、判例等,并足资考证。本书与著者的《中华债法论纲》体例同。后附民法物权编立法原则等。

绪论 1

第一章 总论 5

第一节 物权之意义 5

第二节 物权之特质 8

第三节 物权之限定 10

第四节 物权之分类 12

第五节 物权之变动 15

第一款 物权变动之意义及态样 15

第二款 物权变动之原因 17

第一项 物权行为 18

第一目 物权行为之意义及性质 18

第二目 物权行为之原因关系 19

第三目 物权行为之要件 20

第二项 物权之混同 31

第二章 所有权 34

第一节 所有权之社会的基础 34

第二节 所有权之性质 35

第三节 所有权之作用 37

第四节 所有权上之请求权 41

第五节 所有权之范围 46

第一款 总说 46

第二款 相邻关系 49

第六节 所有权之取得 57

第一款 取得时效 57

第二款 即时取得 64

第三款 先占 68

第四款 遣失物之拾得 70

第五款 埋藏物之获得 73

第六款 添附 77

第一项 总说 77

第二项 附合 77

第三项 混合 81

第四项 加工 82

第五项 添附之一般效果 84

第七节 所有权之消灭 87

第八节 共有 88

第一款 总说 88

第二款 分别共有 89

第一项 分别共有之性质 89

第二项 分别共有人之应有部分 89

第一目 应有部分之性质 90

第二目 应有部分之成数 90

第三目 应有部分之处分 91

第三项 分别共有人之支配权 92

第四项 分别共有物之管理 94

第五项 分别共有物之担负 96

第六项 共有权上之请求权 97

第七项 分别共有之终止 98

第八项 分别共有之推定 104

第三款 公同共有 106

第一项 公同共有之性质 106

第二项 公同共有之效力 108

第三项 公同共有之终止 109

第四款 准共有 110

第三章 用益物权 111

第一节 总说 111

第二节 地上权 112

第一款 地上权之性质 112

第二款 地上权之发生 114

第三款 地上权之存续期限 116

第四款 地上权之效力 117

第五款 地租 119

第六款 地上权之处分 121

第七款 地上权之消灭 123

第八款 地上物 125

第三节 永佃权 127

第一款 永佃权之性质 127

第二款 永佃权之发生 129

第三款 永佃权之效力 130

第四款 佃租 132

第五款 永佃权之处分 133

第六款 永佃权之消灭 134

第四节 地役权 135

第一款 地役权之性质 135

第二款 地役权之分类 139

第三款 地役权之发生 141

第四款 地役权之存续期限 143

第五款 地役权之效力 143

第六款 地役权之处分 146

第七款 地役权之消灭 147

第五节 典权 149

第一款 总说 149

第二款 典权之性质 149

第三款 典权之发生 151

第四款 典权之期限 153

第五款 典权之效力 154

第六款 典权之处分 159

第七款 典权之消灭 160

第四章 担保物权 167

第一节 总说 167

第二节 抵押权 169

第一款 抵押权之性质 169

第二款 抵押权之发生 172

第三款 抵押权之范围 174

第四款 抵押权之效力 175

第五款 抵押权之实行 177

第六款 抵押权之消灭 184

第七款 准抵押权 186

第三节 质权 186

第一款 质权之性质 186

第二款 质权之发生 188

第三款 质权之范围 189

第四款 质权之效力 191

第五款 质权之实行 195

第六款 质权之消灭 196

第七款 准质权(权利质权) 198

第四节 留置权 204

第一款 留置权之意义 204

第二款 留置权之要件 204

第三款 留置权之发生 207

第四款 留置权之范围 208

第五款 留置权之效力 209

第六款 留置权之实行 211

第七款 留置权之消灭 212

第五章 占有 215

第一节 占有之性质 215

第二节 占有之要件 217

第三节 占有之态样 219

第一款 占有态样之分类 219

第二款 占有态样之推定 223

第三款 占有态样之变更 224

第四节 占有之取得 225

第五节 占有之效力 228

第一款 权利之推定 228

第二款 权利之取得 229

第三款 物上请求权 230

第四款 私力救济权 233

第五款 无权占有人与本权人之关系 234

第六节 占有之消灭 236

第七节 准占有 237

附录 239

一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239

二 民法物权编立法原则 241

三 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 245

四 不动产登记条例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