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语 1
第一编 总论 3
第一章 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概述 3
第一节 域名与域名争议 3
一、域名 3
二、域名争议 4
第二节 传统争议解决方式与域名争议解决 4
一、诉讼与域名争议解决 5
二、仲裁与域名争议解决 6
三、调解与域名争议解决 6
第三节 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 7
一、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7
二、国内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9
第四节 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运作及特征 10
一、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运行模式 10
二、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基本特征 12
第二编 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实体规范 25
第二章 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25
第一节 投诉人对有关名称或标志享有权利/权益 25
一、UDRP: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25
二、CNDRP: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9
第二节 争议域名与该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50
一、UDRP:域名与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50
二、CNDRP: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61
第三章 域名持有人对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70
第一节 UDRP:域名持有人对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70
一、概述 70
二、证明责任 71
三、UDRP第4条c款 73
四、描述性或通用词汇 91
第二节 CNDRP: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93
一、概述 93
二、证明责任 94
三、CNDRP第10条 96
第四章 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和/或使用具有恶意 103
第一节 概述 103
一、恶意与知晓 103
二、UDRP:域名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106
三、CNDRP:域名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113
第二节 UDRP中“恶意”要件的认定 113
一、第4条b款的具体适用 113
二、认定“恶意”的其他因素 122
三、“恶意”的相反证据 128
第三节 CNDRP中“恶意”要件的认定 132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132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使用该名称或者标志 133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135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136
第四节 “恶意”要件的存废之争 137
第三编 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程序规范 143
第五章 UDRP Rules详解 143
第一节 UDRP Rules的修订 143
一、第一次修订 143
二、第二次修订 144
第二节 UDRP Rules的主要内容 146
一、前言 146
二、定义 147
三、送达 148
四、投诉 149
五、答辩 154
六、专家组的指定及裁决 157
七、裁决的公布及执行 167
第六章 UDRP程序的成功及启示 169
第一节 UDRP程序的成功 169
第二节 对其他ODR的启示 171
第七章 对UDRP程序的批评与完善 175
第一节 公平性 175
一、辩论一:粗糙的正义 175
二、辩论二:体系的不公正 177
三、偏见是否存在 180
四、可能的解决办法 182
第二节 一致性 185
一、存在的问题 185
二、可能的解决办法 186
第三节 UDRP Rules具体规定的缺陷 188
一、期限问题 188
二、听审问题 190
三、反向域名侵夺问题 190
第四节 语言问题 191
第五节 结语 191
第八章 CNDRP程序 193
第一节 CNDRP与UDRP在程序上的不同 193
一、投诉 193
二、送达 194
三、答辩 194
四、专家组的指定 195
五、审理和裁决 196
六、其他 197
第二节 CNDRP程序的完善 197
一、两年投诉期限的要求 198
二、引入调解程序 198
三、进一步修订CNDRP Rules 198
四、建立上诉机制 199
主要参考文献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