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1
第一节 建立选举工作机构 3
一、建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4
二、建立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21
第二节 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4
一、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原则 24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程序 24
第三节 培训选举工作干部和骨干 26
一、培训选举工作干部和骨干的步骤、方法、要求 26
二、培训选举工作干部和骨干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7
第四节 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27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意义、要求 27
二、宣传发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28
三、宣传发动的准备 28
四、制发标语口号 28
五、编印宣传提纲、选民须知或给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30
六、拟订宣传工作计划 35
七、组建宣传工作班子 35
八、选举开始要掀起宣传高潮 36
九、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县乡换届选举的宣传报道 36
十、在公共场所大造宣传声势 36
十一、在单位内部形成宣传声势 37
十二、面对面地向选民宣讲选举法 37
十三、代表候选人提出阶段的宣传引导 37
十四、投票选举阶段的宣传发动 38
十五、认真总结宣传发动工作的经验 38
第二章 选举人大代表 39
第一节 划分选区 39
一、把握好选区的四个特性 40
二、划分选区的七个原则 40
三、选区的类型 41
四、划分选区的程序 42
五、成立选区领导小组 45
六、划编选民小组 46
七、划分选区应注意的问题 47
第二节 选民登记 48
一、选民登记是直接选举的法定程序 50
二、选民的基本条件 50
三、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50
四、选民登记的基本要求 50
五、选民登记的基本方法 51
六、不予选民登记的几种特殊规定 53
七、军队、武警、华侨、“五种人”、无户口人员、离退休人员、农村长期外出人员、转产改制、停产破产企业人员等选民登记 55
八、做好选民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59
九、选民登记的具体做法和把好“六关” 59
十、选民资格审查的条件 61
十一、选民登记的审核与复查 62
十二、公布选民名单 62
十三、认真处理对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63
十四、投票选举前核实选民名单 64
第三节 确定、分配代表名额 68
一、确定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名额 70
二、分配代表名额 72
第四节 提名、酝酿、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 82
一、提名、酝酿、协商、确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84
二、提名、协商、确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116
第五节 投票选举人大代表 119
一、投票选举人大代表应坚持的原则 121
二、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123
三、投票选举 132
四、重新投票、再次投票和另行选举 139
五、统一计票 141
六、宣布选举结果 142
七、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146
八、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 147
第六节 代表资格审查 158
一、关于县(市、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 160
二、关于乡(镇)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 173
三、颁发代表当选证书 178
第七节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186
一、破坏选举行为的具体表现 188
二、选举违法的两种类型 190
三、对破坏选举行为的责任追究 190
四、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处罚,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违法的界限 192
五、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 192
第三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代表资格终止、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及代表人身权利的保障 195
第一节 对人大代表的监督 195
一、监督代表的内容 196
二、监督代表的形式 196
三、监督代表要保障有知情权 197
第二节 罢免人大代表 197
一、罢免人大代表案的提出 199
二、罢免案的受理和审议 201
三、被罢免代表的申辩 201
四、进行调查核实 201
五、罢免代表案的表决 201
六、罢免代表决议的公布 202
七、提出罢免间接选举的代表要求和提出罢免直接选举的代表要求在程序上的异同之处 204
八、对不作为的代表“劝辞” 205
第三节 人大代表辞职 210
一、请求辞职的人大代表提交辞职报告 212
二、代表辞职的审议和公告 212
三、代表请求辞职被依法接受或不被接受的处理 213
第四节 补选人大代表 214
一、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的几种情况 215
二、补选代表须遵循的原则 216
三、补选出缺的人大代表 216
第五节 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21
一、提交关于终止代表资格的报告 222
二、终止代表资格的审议和公告 222
三、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并发布公告后,其代表资格即行终止 223
第六节 暂时停止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和代表职务的恢复 224
一、暂时停止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应当履行法定程序 225
二、暂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形消失后,应相应恢复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225
第七节 对人大代表人身权利的保障 230
一、执行机关就限制某一人大代表人身自由问题提交报告 231
二、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232
三、人大会议主席团或常委会审议决定 232
四、在常委会闭会期间,地方法规授权主任会议决定许可与否,提请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 233
第四章 举行新的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 245
第一节 新的一届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245
一、新的一届地方各级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法定时间与会议召集 246
二、人大会议的届次排列与法定人数 246
三、向本级党委呈报请示 247
四、组织代表开展视察 247
五、培训新一届人大代表 247
六、草拟各项工作报告(稿) 248
七、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筹备事项 248
八、组建大会工作机构 254
九、搞好会前宣传报道 260
十、就召开新的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发出通知 260
十一、拟定大会日程(草案)、日程表(草案)(略)、大会须知和大会工作人员守则 262
十二、做好大会临开前的相关工作 264
十三、举行大会预备会议 265
十四、举行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267
十五、举行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等 269
十六、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270
十七、举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第三天上午),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和通过决议的办法 271
第二节 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 277
一、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及选举工作说明 280
二、大会主席团提名地方国家机关各项职务和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290
三、人大代表联合提名地方国家机关各项职务和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292
四、酝酿、讨论、确定各项职务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 297
五、大会选举的准备 301
六、大会投票选举 302
七、通过各项决议,大会闭幕 312
八、会后工作 316
第三节 举行新的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17
一、就召开新的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向本级党委请示 319
二、会前准备 321
三、举行预备会议(由本届人大主席团主持) 332
四、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选举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334
五、会后工作 342
第四节 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58
一、必须加强党对大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密切结合起来 358
二、“一府两院”和有关机关要认真做好大会准备工作 359
三、必须严格人大会议的工作程序,坚持法定的各项要求 359
四、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 360
五、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人大代表的民族构成 360
六、必须注重会议实效 360
第五章 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61
一、制定或修订人事任免办法 363
二、提出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议案 363
三、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368
四、有关工作机构对任免案进行初审 369
五、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369
六、颁发任命证书,常委会领导提出要求,被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375
七、人大常委会发任免通知并由新闻媒体公布 383
第六章 选举工作总结 407
第一节 搞好检查验收 407
一、检查验收的内容、范围、对象 407
二、拟定检查验收提纲 407
三、组建检查验收小组 409
四、周密安排,深入检查 410
第二节 进行选举工作总结 410
一、提出选举工作总结提纲 410
二、开好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412
三、填写换届选举统计报表 413
第三节 做好选举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413
一、永久保管类 413
二、长期保管类 414
三、短期保管类 415
附录一 换届选举有关法律 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4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429
附录二 换届选举有关资料 431
一、县乡换届选举的十三个法定时间 431
二、县乡换届选举的二十七个法定人数 432
三、一至一百岁年龄计算表 436
四、姓名笔画索引 440
后记 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