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论 1
上编 绪言 1
第一章 国家 1
第一节 国家之要素 2
第二节 国家之定义与语源 7
第三节 关于国家本质之学说 8
第二章 主权 16
第二节 主权说之沿革 16
第二节 主权之意义 19
第三节 主权说之现势 23
中编 法 30
第三章 法之概念 30
第一节 法之概念 31
第二节 关于法之实质之学说 40
第三节 法与其他规范的法则之关系 46
第四章 法之渊源 51
第一节 制定法 53
第二节 非制定法 56
第五章 法之分类 71
第一节 公法与私法 71
第二节 普通法与特别法 75
第三节 主法与助法 77
第四节 强行法与任意法 77
第五节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79
第六节 固有法与继受法 80
第七节 国内法与国际法 81
第六章 法之效力 82
第一节 关于时之効力 82
第二节 关于人及地之效力 90
第一款 关于人之效力 91
第二款 关于地之效力 93
第七章 法之适用与解释 95
第一节 法之适用 95
第二节 法之解释 98
第一款 解释之分类一 99
第二款 解释之分类二 105
第八章 法之成立及废改 111
第一节 法之成文 111
第一款 狭义之法 111
第二款 狭义之法以外之法 116
第二节 法之改废 118
第一款 成文法 119
第二款 习惯法 122
下编 法律之内容的研究 124
第九章 法律上之权利 124
第一节 权利之观念 125
第二节 权利之分类 126
第一款 公权与私权 136
第一项 公权之分类 138
第二项 私权之分类 153
第一目 以权利之目的为标准之私权的分类 154
第二目 以权利之作用为标准之私权的分类 159
第三目 以权利之性质为标准之私权的分类 161
第四目 以权利之效力为标准之私权的分类 161
第五目 以权利之相互的关系为标准之私法的分类 162
第十章 法律上之义务 164
第一节 义务之概念 166
第二节 义务之分类 168
第一款 公法上之义务 169
第二款 私法上之义务 170
第十一章 本利之分柝 171
第一节 权利之主体 173
第二节 权利之主体 175
第三节 权利之目的 175
第四节 权利之要素与权利本身之关系 176
第十二章 权利之得丧变更 178
第一节 权利之取得 178
第二节 权利之丧失 181
第三节 权利之变更 182
第二编 各论 189
上编 国内法 189
第十三章 宪法 189
第一节 概说 189
第一款 宪法之分类 192
第二款 宪法之制定 195
第三款 宪法之修正 199
第二节 我国之宪政运动史要及其现况 201
第一款 我国之宪政运动史要 202
第二款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206
第十四章 行政法 246
第一节 行政总论 247
第一款 行政机关 248
第二款 行政行为 255
第三款 行政救济 259
第二节 行政各论 261
第十五章 刑法 265
第一节 犯罪之意义 266
第二节 犯罪之种类 273
第三节 刑罚之意义及其种类(附表解) 281
第四节 缓刑及假释 285
第五节 时效 288
第十六章 民法 292
第一节 总则 294
第一款 法例 294
第二款 人 296
第三款 物 303
第四款 法律行为 307
第五款 时效 314
第二节 债 317
第一款 通则 318
第一目 债之发生 318
第二目 债之目的 325
第三目 债之效力 327
第四目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329
第五目 债之移转 332
第六目 债之消灭 333
第二款 各种之债 337
第一目 买卖 337
第二目 互易 338
第三目 交互计算 339
第四目 赠与 339
第五目 租赁 340
第六目 借贷 341
第七目 雇佣 343
第八目 承揽 344
第九目 出版 345
第十目 委任 346
第十一目 经理人及代办商 346
第十二目 居间 347
第十三目 行纪 348
第十四目 寄托 349
第十五目 仓库 349
第十六目 运送营业 350
第十七目 承揽运送 351
第十八目 合夥 351
第十九目 隐名合夥 352
第二十目 指示证券 353
第二十一目 无记名证券 354
第二十二目 终身定期金 355
第二十三目 和解 356
第二十四目 保证 357
第三节 物权 357
第一款 所有权 362
第二款 地上权 365
第三款 永佃权 366
第四款 地役权 367
第五款 抵押权 369
第六款 质权 370
第七款 典权 371
第八款 留置权 372
第九款 占有 373
第四节 亲属 375
第一款 婚姻 379
第一目 婚约 379
第二目 结婚 381
第三目 结婚之普通效力 383
第四目 夫妻财产制 383
第五目 离婚 384
第二款 父母子女 386
第三款 监护 388
第四款 扶养 390
第五款 家 391
第六款 亲属会议 391
第五节 继承 392
第一款 遗产继承人 394
第二款 遗产之继承 396
第三款 遗嘱 399
第六节 民事特别法 406
第十七章 国际私法 408
第一节 国籍法 412
第二节 法律适用条例 414
第十八章 诉讼法 418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 422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434
下编 国际法 443
第十九章 国际法 443
第一节 平时国际法 445
第一款 国家之权利与义务 445
第二款 国际交涉与交涉机关 450
第一目 国际交涉机关 450
第二目 条约 454
第三款 国际争议及其解决之方法 457
第一目 和平的解决国际争议之方法 458
第二目 非和平的解决国际争议之方法 463
第二节 战时国际法 466
第一款 战争 466
第一目 战争之开始 467
第二目 开战之效果 468
第二款 战争法规 470
第三款 局外中立 472
第四款 战争之终了 473
附录一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475
附录二国民政府组织法 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