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贫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变革方向:“生态理念”与“制度理念” 5
第一节 生态理念:国际贫困治理的启示 6
一 发展理念下发展中国家贫困治理的措施与启示 6
二 社保理念下发达国家贫困治理的措施与启示 13
三 生态理念下国际贫困治理的新进展 18
第二节 制度理念:国内贫困治理的变革 24
一 国内贫困治理的历史轮廓 24
二 国内贫困治理的变革方向 30
第二章 兼具“生态理念”与“制度理念”的生态型反贫困概述 33
第一节 生态贫困的内涵界定 33
一 生态贫困的概念 33
二 生态贫困的特征 36
第二节 生态型反贫困的概念界定 37
一 生态型反贫困的概念 37
二 生态型反贫困提出的意义 40
第三节 生态型反贫困的理论基础 41
一 生态型反贫困的哲学基础 42
二 生态型反贫困的伦理学基础 47
三 生态型反贫困的经济学基础 50
四 生态型反贫困的法理学基础 53
第三章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 61
第一节 “社区赋权”与“个体补偿”:生态型反贫困制度体系的基本架构 61
一 生态型反贫困制度选择的逻辑起点 61
二 生态型反贫困制度选择的目标体系 65
三 生态型反贫困制度选择应遵循的基本理念 67
第二节 以“社区赋权”为中心的生态型反贫困基本制度 68
一 “社区赋权”的实践基础:自然资源物权制度 69
二 “社区赋权”的运行方式:生态资源社区共管制度 77
三 “社区赋权”的发展路径:生态产业制度 83
第三节 以“个体补偿”为中心的生态型反贫困基本制度 91
一 “个体补偿”的实现依据:生态补偿制度 91
二 “个体补偿”的直接途径:生态移民制度 99
三 “个体补偿”的有益补充: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 106
第四章 法律参与生态型反贫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13
第一节 法律参与生态型反贫困的必要性分析 113
一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专门立法参与到反贫困实践中来 113
二 人类贫困的不平等本质需要用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进行衡平 114
三 重经济轻生态的反贫困旧有模式需要法律进行矫正和指引 114
四 反贫困实践中环保制度的执行需要有法律的监督和约束 115
第二节 法律参与生态型反贫困的可行性分析 116
一 扶贫政策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117
二 相关法律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基础 118
三 扶贫条例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立法经验 119
四 扶贫模式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 120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121
第一节 西部地区实施生态型反贫困制度的总体概况 121
一 陕西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1
二 四川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2
三 云南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2
四 贵州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3
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4
六 甘肃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4
七 青海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6
八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6
九 西藏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7
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7
十一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8
十二 重庆市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 128
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制度的现状 129
一 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 129
二 中央层面政策性文件及国务院部门规章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 130
三 西部地区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 132
四 西部地区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 135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制度的不足 166
一 缺乏专门的反贫困基本立法 166
二 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尚不健全 167
三 生态型反贫困的配套立法存在瑕疵 172
第六章 建立和完善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的思考 175
第一节 完善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 175
一 理性选择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保障路径 176
二 合理设计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 179
三 持续推进生态型反贫困相关制度的衔接整合 184
第二节 构建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的路径 185
一 酝酿制定反贫困立法 185
二 梳理并完善现行的生态型反贫困相关立法 194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205
一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权利主体识别问题 205
二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程序运行问题 207
三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208
参考文献 210
后记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