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点公文程式》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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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储菊人编
  • 出 版 社:正气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46
  • ISBN:
  • 页数:251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公文概论 1

一 公文之定义 1

二 公文之类别 1

三 公文之法令 4

第二章 公文之用纸 8

一 划一公文用纸说明 8

二 公文用纸图式 9

第三章 公文之革新 23

一 暂行公文革新办法(内政部规定) 23

二 划一公文格式办法 24

三 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 27

第四章 使用标点之法令 31

一 公文采用简单标点办法 31

二 公文标点的举例 32

第五章 公文之用语 36

一 上行文用语 36

二 平行文用语 49

三 下行文用语 56

第六章 公文之作法 68

一 公文之结构 68

二 拟稿之常识 71

第七章 中夹政府公文程式 78

一 令 78

国民政府公布令 78

国民政府施行令 79

国民政府废止令 79

国民政府任命令 79

国民政府免职令 80

国民政府公布令 80

国民政府修正令 80

国民政府整顿田赋令 81

国民政府褒奖令 81

国民政府优恤令 82

国民政府训令 82

国民政府指令 83

行政院训令 84

行政院指令 85

司法院训令 85

司法院指令 86

考试院训令 87

军事委员会训令 87

司法行政部训令 89

司法行政部指令 89

教育部训令 90

教育部指令 91

财政部训令 92

交通部训令 93

铁道部训令 94

交通部铁道部会令 94

实业部训令 97

军政部训令 97

教育部卫生署会令 100

内政部指令 101

最高法院检察署训令 102

二 布告 103

国民政府布告 103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布告 103

财政部布告 104

内政部布告 104

教育部布告 105

实业部布告 106

军政部布告 107

外交部布告 108

三 呈文 108

行政院呈国民政府 108

立法院呈国民政府 109

监察院呈国民政府 110

军事委员会呈国民政府 111

教育部呈行政院 112

交通部呈行政院 114

参谋本部呈国民政府 115

司法行政部呈司法院 115

内政部呈行政院 116

外交部呈国民政府 118

四 咨文 119

国民政府咨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 119

行政院咨司法院 121

司法院咨行政院 122

内政部咨江苏省政府 122

财政部咨实业部 123

铁道部咨湖北省政府 124

军政部咨各省市政府 125

实业部咨各省市政府 126

司法行政部内政部会咨各省市政府 127

五 公函 128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司法院 128

司法院函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 128

内政部政行政院秘书处公函 129

铁道部函全国商业联合会 131

教育部函国民政府文官处 134

财政部函湖北省政府 135

交通部函外交部 136

实业部致参谋本部公函 137

军事委员会政行政院公函 138

六 批示 138

行政院批 138

司法院批 139

内政部批 140

实业部批 140

交通部批 141

财政部批沪宁苏菸业酒业同业公会文 141

教育部批沪报社长郁悼盦文 143

司法行政部批中华民国拒毒会文 143

七 电文 144

国民政府电令各省军政机关 144

军事委员会通电 144

司法行政部代电 145

外交部通电各机关 145

铁道部电令京沪滬杭甬铁路管理局 146

教育部电函山西省政府 147

附 电报代日韵目表 147

附 地支月份表 147

第八章 省市政府公文程式 149

一 令文 149

省政府训令 149

民政厅训令 150

建设厅指令 151

民政厅指令 151

财政厅指令 152

教育厅指令 153

财政厅训令 154

高等法院训令 154

市政府训令 155

上海市政府指令 156

市社会局训令 156

市警察局训令 157

市教育局训令 158

二 布告 159

省政府布告 159

财政厅布告 160

市政府布告 160

市公用局布告 161

市社会局布告 162

市教育局布告 163

市土地局布告 163

市卫生局布告 164

市警察局布告 164

市工务布告 165

三 呈文 166

省政府呈行政院 166

省政府呈军事委员会 170

民政厅呈内政部 171

民政厅呈省政府 172

财政厅呈财政部 173

教育厅呈省政府 173

省土地局呈省政府 174

市政府呈国民政府 175

市社会局呈市政府 176

市工务局呈市政府 177

四 咨文 179

省政府咨交通部 179

省政府咨内政部 179

民政厅咨教育厅 180

民政厅长咨各机关 181

市政府咨外交部 181

市教育局咨警察局 182

五 公函 183

浙江省政府函江苏省政府 183

福建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致省政府 184

市警察局致航业公会 185

上海市商会致市工务局函 187

六 批示 188

省政府批 188

建设厅批 188

市政府批 189

市社会局批 189

第九章 县政府公文程式 190

一 令文 190

县政府训令各区长 190

县政府指令 191

县教育局训令 192

县警察局训令 192

县建设局训令 193

县财政局训令 193

县土地局训令 194

地方法院指令 194

二 布告 195

县政府布告 195

县财政局布告 195

县土地局布告 196

地方法院布告 198

三 呈文 199

县政府呈省政府 199

县教育局呈县政府 200

县财政局呈县政府 201

吴县公安局呈县政府 201

四 公函 202

县政府函某某大学 202

县建设局函各机关 203

县教育局函各市乡乡董 204

县警察局函地方人士 205

第十章 区公所公文程式 206

一 通知 206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06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06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07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07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08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09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09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10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10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11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公所 212

区公所通知各乡镇长 213

二 呈文 214

区公所呈县政府 214

区公所呈县政府 216

区公所呈县政府 217

区公所呈县政府 218

区公所呈县政府 219

区公所呈县政府 220

三 公函 222

区公所函各机关团体 222

区公所函各机关团体 222

区公所函警察局 223

区公所函卫生分会 223

区公所函建设局 224

区公所函教育局 225

区公所函县商会 225

区公所函医院 226

四 通告 227

区公所通告 227

区公所通告 227

区公所通告 228

区公所通告 229

区公所通告 229

第十一章 乡镇公所公文程式 230

一 通知 230

乡镇公所通知各保甲长 230

乡镇公所通知各保甲长 231

镇乡公所通知各保甲长 231

乡镇公所通知各保甲长 232

二 呈文 232

乡镇公所呈区公所 232

乡镇公所呈区公所 234

乡镇公所呈区公所 235

三 公函 236

乡镇公所函致各机关团体 236

乡镇公所函各机关团体 236

乡镇公所函财务局 237

乡镇公所函建设局 237

乡镇公所函致保长 238

四 通告 238

乡镇公所通告 238

乡镇公所通告 239

第十二章 保甲长办公处公文程式 239

一 通知 239

保长办公处通知各甲长 239

保长办公处通知各甲长 240

保长办公处通知各甲长 241

保长办公处通知各甲长 241

保长办公处通知各甲长 242

二 呈文 242

保长办公处呈乡镇公所 242

保长办公处呈乡镇公所 244

保长办公处呈乡镇公所 245

保长办公处呈乡镇公所 246

保长办公处呈乡镇公所 247

保长办公处呈乡镇公所 249

三 公函 250

保长办公处函政警察分驻所 250

保长办公处函致警察分驻所 250

四 通告 251

保长办公处通告 251

保长办公处通告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