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3
大事记 8
第一章 森林资源 13
第一节 森林资源 13
第二节 森林植物、野生动物 26
第三节 自然保护区 29
第四节 珍稀·古大树 32
第二章 林业调查设计 34
第一节 森林资源调查 34
第二节 规划设计 37
第三章 造林绿化 41
第一节 种苗 41
第二节 营林生产、四旁植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 43
第三节 飞机播种造林 46
第四节 核桃基地林建设 75
第四章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81
第一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81
第二节 “天保”工程实施概况 81
第三节 “天保”工程组织机构与管理 99
第四节 “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理 101
第五节 “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检查验收 107
第六节 “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 109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 145
第一节 工程实施基本情况 145
第二节 工程具体实施情况 148
第三节 工程任务分配及完成情况 149
第四节 退耕地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159
第六章 森林保护 169
第一节 森林防火 169
第二节 森林病虫害防治 186
第三节 林区治安 189
第四节 林政管理 205
第五节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217
第七章 林场、苗圃、基地、推广站 240
第一节 国营新华林场 240
第二节 南屯苗圃站 242
第三节 林科所·华山松良种基地 244
第四节 林业技术推广站 248
第八章 森工企业 249
第一节 木材公司、采育林场、木材加工厂、林业汽车队机构设置 249
第二节 森工产品质量 254
第三节 森工财务 256
第四节 森工后备森林管护 263
第五节 森工企业剩余人员安置 266
第九章 林业财务与管理 274
第一节 行政、事业财务 274
第二节 育林基金、更改基金 277
第三节 飞播造林经费情况 281
第四节 天然林保护工程经费情况 282
第五节 退耕还林工程经费情况 287
第六节 林业产值 288
第七节 林副产品 290
第十章 机构·职工及工资·房屋资产 291
第一节 县林业行政机构 291
第二节 党、政、工、团、妇负责人名录 293
第三节 县直事业机构 295
第四节 乡镇林业工作站 297
第五节 职工(行政事业)及工资 301
第六节 房屋及资产 320
附录 32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 32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6月8日) 333
获地、省、部表彰单位和个人表 337
后记 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