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编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条文对照表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通过) 12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2
第二章 自然人 14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4
第二节 监护 16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1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24
第三章 法人 2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6
第二节 营利法人 30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33
第四节 特别法人 36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37
第五章 民事权利 38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4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8
第二节 意思表示 49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50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53
第七章 代理 5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4
第二节 委托代理 55
第三节 代理终止 57
第八章 民事责任 59
第九章 诉讼时效 66
第十章 期间计算 69
第十一章 附则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 7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2016年6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李适时 10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29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35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