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信息公开的基本界定 1
一、信息及其相关概念体系 1
二、信息公开义务主体 13
三、我国政府信息的法律界定 16
四、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 28
五、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 33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范围 54
一、立法模式 54
二、不公开信息的标准 78
三、不公开信息的类型 80
四、拒绝公开信息的其他理由 92
五、信息的可分割与部分公开 95
六、我国信息公开范围的完善 96
第三章 主动公开信息与政府数据开放 105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05
二、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123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25
四、我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数据开放 130
第四章 公开信息的申请 135
一、信息公开申请人 135
二、申请程序 143
三、受理程序 154
四、征求第三方意见 160
五、机关间转送 162
第五章 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决定 168
一、决定的类型 168
二、决定的程序 183
三、延长期限 190
四、加快处理的情形 197
五、个人信息申请 198
六、信息再使用 203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衡量 206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利益结构 206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 212
三、公共利益衡量与信息公开例外 222
四、公共利益衡量的原则与标准 233
第七章 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 256
一、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主管机关 256
二、指定政府部门作为信息公开主管机关 282
三、其他类型信息公开主管机构 285
四、我国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 290
第八章 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救济 292
一、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救济机关 292
二、监督和救济的程序模式 303
三、双重行政处理的程序 308
四、监督和救济的决定形式 314
五、监督和救济的具体程序 317
六、法院秘密审理程序 319
七、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 320
第九章 信息公开的收费 322
一、信息公开的收费种类 322
二、信息公开费用的减免 324
三、收费标准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