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问题提出 1
二、研究意义 6
三、既有文献梳理 9
四、本书的分析框架 25
五、本书的研究思路 27
六、本书可能的创新 29
七、本书的基本结构 30
第一章 社会性规制及其备选路径 32
第一节 社会性规制的对象 32
一、外部性 33
二、内部性 34
三、社会性规制的具体领域 37
第二节 两种备选的规制路径 39
一、行政规制路径 39
二、司法控制路径 46
第三节 中国的问题与现状 53
一、历史上的中国:弱市场与强政府格局 54
二、改革开放后的问题与行政管制传统 55
三、规制路径探索:两种路径并行使用 59
第二章 两种路径的原理与实施工具 63
第一节 两种路径的研究范围限定 64
一、两种路径的涵盖范围 64
二、本书研究范围的限定 69
三、如何处理两种混合体制 70
第二节 行政规制的原理与实施工具 71
一、行政规制的作用原理 71
二、行政规制工具系谱概览 74
第三节 司法控制路径的作用原理 81
一、公共风险行为的“需求定理” 81
二、理性经济人假设与效率标准 82
三、选择最佳的民事责任规则 85
四、选择最佳的损害赔偿数额 89
第四节 私人诉讼作为实施工具 90
一、工具主义视角下的私人诉讼 91
二、规制目标引导下的实体法改造 95
三、规制目标引导下的程序法改造 101
第三章 两种路径的实施效果考察 105
第一节 两种路径的最佳实施条件 106
一、行政规制路径的最佳实施条件 106
二、司法控制路径的最佳实施条件 107
三、理想条件下的最佳规制效果 108
第二节 行政规制路径的实施效果 109
一、行政规制权的配置及其影响 109
二、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有限控制 114
三、行政规制中的信息难题 117
四、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与选择 120
五、被规制者的对策行为 124
六、小结: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127
第三节 司法控制路径的实施效果 128
一、私人诉讼的启动障碍 128
二、原告个人最大化之取向及其影响 133
三、事故成本的“定价”难题 136
四、不可验证性与举证困难的影响 137
五、法官的政策判断能力及其影响 140
六、不确定的行为预期及其影响 145
七、执行难对规制效果的影响 146
八、小结:理想与现实之问的差距 149
第四章 两种不完善路径之间的选择 152
第一节 路径选择理论的基本框架 152
一、用更低的成本建设更安全的社会 152
二、在比较基础上作出选择 154
第二节 两种路径的实施成本比较 156
一、信息获取成本之比较 156
二、技术性问题的应对能力之比较 159
三、规制者的机会主义倾向之比较 161
四、个案判断上的灵活性之比较 164
五、时间维度上的政策判断之比较 167
六、事前与事后规制之比较 170
七、其他相关问题上的比较 173
第三节 两种不完善路径之间的选择 175
一、两种路径的综合比较 175
二、两种不完善路径之间的次优选择 179
三、两种路径的比较优势与匹配领域 181
第四节 特定领域的不完全匹配现象 187
一、食品安全规制领域的匹配性验证 187
二、环境规制领域的匹配性验证 192
三、交通事故领域的匹配性验证 196
四、小结:不完全匹配现象与两难困境 200
第五章 合作规制与“第三条道路” 202
第一节 比较分析的新发现 202
一、事后威慑不足与事前预防之互补 203
二、揭露违法行为的信息优势之互补 204
三、技术性问题的应对能力之互补 204
四、个案判断上的灵活性之互补 205
五、时间维度上的政策判断能力之互补 206
六、规制者的机会主义之互补 207
第二节 优势互补与合作规制 207
一、优势互补的理论意义 207
二、合作规制的可行性 209
三、合作规制的基本框架 212
第三节 两种路径的全面合作与接轨 214
一、事后威慑不足与合作规制 214
二、信息揭露优势与合作规制 216
三、技术性优势与合作规制 218
四、个案判断的灵活性优势与合作规制 223
五、时间维度上的政策判断优势与合作规制 228
六、机会主义倾向与合作规制 237
第四节 “第三条道路”与规制模式的转型 241
一、“第三条道路”的提出 241
二、“第三条道路”与合作规制的关系 243
三、合作规制在中国的深化与转型 245
研究结论 248
参考文献 250
后记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