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中涉及案件事实尚在审理时宜中止认定 1
2超越职权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的无效与撤销 7
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村委会成员不能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14
4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与作出认定的材料要求不同 23
5生效民事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0
6被挂靠单位应对挂靠人员雇用的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5
7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限的不应受理 40
8伤害与疾病应当适用不同的工伤条款 45
9初始证据在工伤事实判断中具有较高证明力 50
10用人单位未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应承担不利后果 57
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伤补偿协议”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66
12从事非单位安排工作受伤仍可构成工伤 72
13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查核实 78
14因工外出的事实不清不能认定为工伤 85
15上班途中的确定应综合考量事故地点、事故时间、惯常上班时间等因素 89
16未查明下班时间导致下班途中事实认定不清被撤销工伤认定 95
17早退是否构成“下班途中” 99
18申请人诉称系因工作原因回家之事实不能成立时可能导致工伤认定的不利后果 106
19内退人员参加活动后回家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 111
20变更工作伤害后果需符合法定条件 117
21突发疾病时不在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认定工伤 122
22应以初次诊断时间而非确诊时间作为“48小时”起算时间 128
23在宿舍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不应视同工伤 133
24普通疾病不应按照事故伤害进行工伤认定 139
25非履行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视同工伤 145
26 24小时值班不等于24小时工作,认定在此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均可视同工伤存在较大缺陷 151
27“脑死亡”不应成为工伤认定中死亡判断标准 157
28复议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应限制于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163
29提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申请时限不予受理 167
30起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应以知悉而非送达作为起算点 172
31“未依法送达行为”违法但后果轻微仍然有效 179
32复议机关、法院不受理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异议 184
33退休时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89
34未参保单位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工伤职工待遇 195
35未进行参保登记不能成立一般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 199
36煤矿及项目参保未实名制是否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206
37社保机构未尽到登记义务可推定用人单位申报参保名单中包含系争工伤人员 214
38伤残等级提高后确定伤残津贴应具有合理性 224
39实际工资高于约定工资时应以实际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228
40第三人赔偿假肢费用后社保机构不应再予支付 235
41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42
42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拒绝先行支付依据的合法性 247
43用人单位未拒绝支付时不应主张先行支付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