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之源流 11
一、现代福利国家与社会保险制度之变迁 13
(一)德国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之滥觞 14
(二)英国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之演进 18
(三)美国《社会保障法》的精细立法技术 23
(四)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税收高福利架构 29
(五)制度逐渐趋同又保持国别特色的共性 32
二、经济全球化时代社会保险制度的调适 38
(一)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间的制度竞争 38
(二)国际公约确立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 44
(三)国家间签署双边社会保险协定的对策 46
三、体制改革与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之渐进 50
(一)1949—1994:适用范围有限的劳动保险 51
(二)1994—2010:从劳动保险转向社会保险 57
(三)2011至今:适用于全民的社会保险 62
第二章 社会保险法律规范之生成 71
一、社会保险法律规范创制的基本原则 73
(一)强制性原则: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石 74
(二)险种细分原则:社会保险制度的底蕴 78
(三)收支平衡原则:社会保险制度的约束 85
(四)适当性原则:社会保险制度的理性 88
二、社会保险法律规范系统中的核心规则 96
(一)社会保险筹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97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 100
(三)中央与地方社会保险事权的划分 102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中的政府补贴 107
三、社会保险法律规范中的权利义务结构 115
(一)参保阶段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权责 115
(二)参保阶段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 121
(三)受益阶段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的受领权 126
第三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平衡 129
一、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131
(一)复式预算中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32
(二)社会保险险种的缴费率或缴费标准 139
(三)社会保险缴费率和缴费基数之酌定 148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的制度依据 157
(一)现收现付制与完全/部分积累制之争 157
(二)做实个人账户抑或改成名义账户制 162
(三)鼓励单位建立补充社会保险的政策 166
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设立与投资运营 173
(一)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的设立 173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 178
第四章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之条件 183
一、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条件成就的判断 185
(一)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届至+缴费年限届满 186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合规+协议医疗机构 193
(三)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求职意愿 195
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复合规则 197
(一)列举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的基本规则 198
(二)列举视同工伤发生情形的补强规则 206
(三)列举不认定为工伤情形的除外规则 206
(四)工伤认定的申请、核实和决定程序 208
(五)劳动能力鉴定的实体和程序规则 211
三、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实物给付+现金给付 212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基本养老金 213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给付:医疗费用+服务+津贴 219
(三)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工伤费用+津贴+补助金 224
(四)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失业保险金+补贴 236
第五章 社会保险缴付失当之归责 241
一、社会保险缴付失当归责的双重机制 243
(一)社会保险的立法、行政和社会监督 244
(二)社会保险缴付失当的劳动争议解决 247
(三)社会保险缴付失当的行政争议解决 250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缴纳失当的法律责任 253
(一)违反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的法律责任 253
(二)违反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法律责任 256
三、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受领失当的法律责任 261
(一)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法律责任 261
(二)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 263
(三)单位妨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 264
结语 267
参考文献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