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处于危机中的学科? 1
1.一场身份认同危机 1
2.处在十字路口的法学 5
3.重新发现法学研究方法? 7
4.全书的论证结构 8
第一章 法学的类型 9
第一节 引论 9
5.四种类型的法学研究 9
第二节 描述性法学 12
6.导言 12
7.描述:教义式的研究方法 14
8.系统化 17
9.系统化的规范性结果 20
10.一种内部视角 22
11.法学中的描述:可选择的研究方法 24
12.法律的社会学描述 24
13.法律的经济学描述 26
14.法律的历史学描述 27
15.法律的比较描述 29
第三节 实证性法学 31
16.关于法律效果的研究 31
第四节 理论性研究视角 36
17.关于法律的研究 36
第五节 接下来是什么? 38
18.持续的争论 38
第二章 法律人:对规范性法学的重新界定 40
第一节 引论 40
19.论证过程 40
第二节 是什么造就了一门学术科目? 41
20.学术科目 41
21.一门学术科目应当满足的条件 43
22.(描述性)法学的构成条件 45
第三节 规范性法学:探寻法律人 47
23.法律的视角 47
24.摆脱规范性的迷雾 49
25.需要一种外部的规范性视角 50
26.其他的规范性学科 53
第四节 作为自发秩序的法律 55
27.理论背景 55
28.由此造就的影响 58
29.接下来要讨论什么?在法律上应当做什么? 65
第三章 规范性法学的研究方法 66
第一节 法学作为处理彼此冲突之论据的学科 66
30.导言 66
31.本章的结构 68
32.寻求魔法之石 68
33.应当做什么?教义式的研究方法 69
34.应当做什么?法律经济学的作用 71
35.应当做什么?实证性研究方法 76
36.应当做什么?作为基石的基本权利 80
37.中间结论:规范不确定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84
第二节 迈向一种实证-规范性研究方法 85
38.个人偏好是决定性的吗? 85
39.实证-规范性研究方法 87
40.一门论辩性的学科 92
41.例证:欧洲私法《共同参考框架草案》 95
42.法学并不意在寻求普世性的原则 98
43.何时应当出现法律的统一性? 101
44.对案件裁决的强调:实践智慧 104
45.法律教义的重要性 107
46.何种论据占优?缺乏一种第三元素的比较 110
第三节 结论 112
47.小结 112
48.作为一门学术科目的规范性法学 113
第四章 法律学术话语的组织 115
第一节 引论 115
49.关于组织问题的探讨 115
第二节 法学中的创新 117
50.创新的重要性 117
51.不同类型的创新性研究 120
52.法学是否可以带来进步? 122
第三节 法学与方法论 125
53.导言 125
54.研究方法与法律 127
55.使选择明确化 131
56.需要一个明确的研究议题? 134
57.方法论的多元主义 136
第四节 法学圈中的研究文化 141
58.导言 141
59.研究项目 142
60.市场与基础性研究的重要性 146
61.一种可选择的方法 152
62.对法学教育产生的影响 161
结 语 171
63.四点主张 171
参考文献 173
索引 199
译后记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