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投资条约发展的新趋势 1
一 细致:近年来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国际投资条约变化趋势 1
二 差异:我国晚近投资条约的突出特点 6
三 多样:国际投资条约改革趋势的具体表现 12
四 协调:多样性对我国投资条约提出的体系性要求 17
第二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平行程序的规制 23
一 备受关注的国际投资仲裁平行程序问题 23
二 国际投资仲裁平行程序的界定 26
三 国际投资条约对平行程序的规制 32
四 投资仲裁庭可采取的其他解决办法 42
第三章 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问题 47
一 概述 47
二 争议的发端:马菲基尼案与普拉玛案 52
三 有关仲裁实践的发展 59
四 小结 81
第四章 主权债券违约争端的仲裁管辖权问题 83
一 问题的提出 83
二 阿根廷主权债券争端三部曲 88
三 邮政银行案 104
四 小结 106
第五章 ICSID仲裁规则第41条第5款的解释与适用 109
一 第41(5)条概述 110
二 环球石油案与布兰德斯案:第41(5)条适用标准的确立 113
三 环球贸易案与RSM案:拒绝全部诉请的实例 118
四 美赞莱案与艾米斯案:拒绝部分诉请的实例 123
五 第41(5)条适用的小结 126
六 双边投资条约采纳第41(5)条程序的实践与问题 129
第六章 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理论分析与设计构想 134
一 晚近国际投资条约中上诉机制的构想 134
二 上诉机制价值的衡量基准:加强裁决一致性 137
三 保证上诉机制实现一致性功能的制度设计 146
四 现有双边投资条约体系下上诉机制面临的问题与应对 153
五 小结 161
第七章 欧盟TTIP建议中的常设投资法院制度 163
一 欧盟建议的背景与由来 163
二 投资法院的制度设计 166
三 TTIP中的投资法院制度建议评析 170
四 欧越FTA和CETA中的投资法院规则:缺陷的佐证 174
五 建议:更加合理可行的常设机构设计 176
第八章 中欧双边投资条约的投资仲裁机制 180
一 历史背景与研究意义 180
二 CETA与中加双边投资条约的投资仲裁机制总体比较 184
三 CETA对仲裁庭管辖权和设立的新规定 189
四 CETA对已有仲裁程序规则的丰富与细化 192
五 CETA中新创的仲裁程序规则 198
六 结论 199
主要参考文献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