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法制史纲》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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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鸣著
  • 出 版 社:北京:民族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105143672
  • 页数:533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一部较为系统、全面、深入地研究中国民族法制的专著。本书以基本的法律文献为依据,细致描绘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立法主体民族法制的社会背景、历史进程、法制构建及实施效果,揭示其中的一般原理和内在规律,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归纳出中国民族法制的主要经验,并就其进一步发展、完善提出系统思考和前瞻性预测。

导言 1

一、基本概念 1

二、发展脉络 4

三、研究方法 7

四、意义及价值 8

第一章 先秦民族法制 10

第一节 民族法的起源与孕育 10

一、氏族、部落与民族 10

二、礼与刑 12

三、禅让 14

第二节 五服 16

第二章 秦汉的民族法制 20

第一节 秦汉民族事务管理机构 20

一、秦朝民族事务管理机构 20

二、汉朝民族事务管理机构 22

第二节 属邦律 25

第三节 蛮夷律 28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的民族法制 33

第一节 胡汉分治 33

一、汉赵的胡汉分治 34

二、后赵的胡汉分治 35

第二节 法律汉化 36

一、前秦的法律汉化 37

二、后秦的法律汉化 38

第三节 鲜卑习惯法与北魏律 41

一、鲜卑习惯法 41

二、北魏修律 46

三、北魏司法变革 61

第四章 隋唐民族法制 65

第一节 羁縻制度 65

一、羁縻制度基本情况 65

二、羁縻制度内容特点 68

第二节 “化外人相犯” 71

一、“化外人”的含义 71

二、“化外人相犯”解读 74

第三节 吐蕃法 76

一、吐蕃法的产生 76

二、吐蕃法的内容 78

三、吐蕃法的特点 86

第五章 宋、辽、西夏、金的民族法制 88

第一节 宋番夷之法 88

一、对辽西夏金的民族立法 90

二、对吐蕃的民族立法 91

三、对所属少数民族的立法 91

第二节 辽法 99

一、律用番汉 99

二、官分南北 106

三、契丹习惯法适用于司法 108

第三节 西夏法 112

一、立法概况 113

二、法典体例及演变 115

三、法典的主要内容 117

第四节 金法 148

一、女真习惯法 148

二、金国成文法 151

三、金国司法实践 155

第六章 元代的民族法制 168

第一节 约孙 169

第二节 《大札撒》 172

一、《大札撒》的渊源 173

二、《大札撒》的内容 174

三、《大札撒》的特点和意义 191

第三节 元朝民族立法 192

一、民族事务管理机构 192

二、民族立法的特点 193

第四节 元代土官制 195

一、土官制产生的社会背景 195

二、土官制基本内容 197

第五节 元朝治下的西藏法制 200

一、治藏的指导思想 201

二、总制院、宣政院及其相关法制 203

三、帝师制度及其相关法制 208

四、萨迦、帕摩主政权的法律以及蒙古法在西藏的实施 210

第七章 明代的民族法制 214

第一节 明朝民族立法 215

一、革胡俗 215

二、严婚禁 216

三、茶马互市 216

四、阻隔汉人与少数民族交往 217

五、化外人有犯 218

第二节 明代土司制度 222

一、土司的设置 222

二、土司制度的内容 224

三、改土归流 232

第三节 明朝的藏族法律 233

一、《十六法》的基本内容 234

二、《十六法》的特点 246

第八章 清代的民族法制 253

第一节 清代民族立法的基本理念 253

一、法制统一 254

二、因俗而治 258

三、法典化 261

四、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文明进步 262

第二节 清代土司制度的遗存 263

一、清代土司的设置 263

二、土司制度的内容 264

三、改土归流 274

第三节 清朝对蒙古地区制定的法律 278

一、清朝对蒙古地区的统治政策 278

二、清朝对蒙古地区的管理 281

三、清朝对蒙古地区的立法 284

第四节 清朝对藏区制定的法律 318

一、清朝对西藏的立法 318

二、清朝对青海的立法 329

三、《钦定理藩院则例》中有关治藏的规定 341

第五节 清代回疆的法律制度 346

一、清代治理回疆的国家法 346

二、清代回疆地区的固有法 352

三、清代治理回疆的国家法与回疆固有法的关系 355

第六节 清代“苗疆”的法制 357

一、清代“苗疆”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357

二、清代“苗疆”法制建设的具体策略 360

三、苗疆多元法律体系的建构 368

第九章 近代民族法制 369

第一节 清末的民族法制 369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民族法制 373

一、孙中山的民族自治论 373

二、南京临时政府民族自治立法 378

三、南京临时政府民族自治实践 382

第三节 北洋政府的民族自治法制 384

一、北洋政府的民族事务机构 385

二、北洋政府的民族自治立法 394

三、北洋政府的民族自治实践 405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族自治法制 408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族事务机构 408

二、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族自治立法 410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族自治实践 435

第五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权的民族法制 445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至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民族法制 445

二、抗日战争时期的民族法制 450

三、解放战争时期的民族法制 451

第十章 当代民族法制 457

第一节 新中国初期(1949—1966年)的民族法制 457

一、新中国社会主义民族法制的初步创立(1949—1957年) 457

二、社会主义民族法制的曲折发展(1957—1965年) 469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的民族法制 476

一、自治机关丧失功能 477

二、民族法制建设停滞不前 478

三、民族法制缺失的深刻教训 480

第三节 新时期(1976—2009年)的民族法制 484

一、“文化大革命”后(1976—1984年)民族法制的恢复与重建 484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后(1984—2001年)民族法制的发展 493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修订后(2001—2009年)民族法制的创新 510

参考书目 524

后记 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