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地融资立法、实践与研究综述 1
一、农地融资立法综述 1
(一)农地融资相关的现行法律规定综述 1
(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与农地融资有关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综述 3
(三)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与农地融资有关的部门规章综述 8
二、农地融资地方性典型试点实践评述 14
(一)依据《山东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的创新实践 15
(二)依据《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的创新实践 17
(三)山东、成都两地农地融资试点存在的局限 18
三、农地融资法律问题研究综述 19
(一)农地融资在我国的可行性研究 19
(二)我国农地融资的实践类型的研究 22
(三)农地融资担保替代方式的研究 24
(四)农地融资农民权益的保护研究 26
(五)“三权分置”与农地融资的制度创新研究 27
第二章 农地融资的法律与现实困境 31
一、农地流转的法律困境 31
(一)农地与农地权属的边界与矛盾 31
(二)“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与法律突围 35
二、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 37
(一)农村综合性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目标面临的困境 39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面临的困境 40
(三)农村合作金融改革面临的困境 43
(四)农村小微金融制度创新面临的困境 45
三、农地融资的现实需求与法律困境 47
(一)集体所有权主体基于农地的融资需求与法律困境 50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基于经营权的融资需求与法律困境 51
(三)宅基地主体基于使用权的融资需求与法律困境 52
第三章 农地融资类型的法律分析 54
一、农地融资实践的典型类型 54
(一)通过集中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融资 55
(二)通过抵押宅基地使用权融资 60
(三)通过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 63
二、农地融资法律关系比较 71
(一)农地所有权融资与农地使用权融资的比较 73
(二)农地所有权融资与农地使用权融资的风险和局限 74
三、农地融资实践对于现行法律制度的突破 76
(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融资主体资格 76
(二)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作为物权融资的客体 78
第四章 农地与金融结合的法律形式 79
一、农地与金融结合的法律形式的分类 79
(一)农地货币化 79
(二)农地资本化 80
(三)农地证券化 81
二、我国目前农地与金融结合的法律形式 82
(一)农地权益抵押融资 83
(二)地票质押融资 86
(三)农地资产证券化融资 90
(四)农业生产合作股权融资 93
(五)农地收益保证(反担保)融资 95
(六)农地整理BOT模式融资 98
(七)农地整理PPP公私合作模式融资 100
三、农地与金融结合法律形式的域外观察 101
(一)德国农地融资运行模式 101
(二)美国农地融资运行模式 104
(三)日本农地融资的运行模式 106
(四)我国台湾地区农地融资的运行模式 107
(五)域外农地融资制度的共同点 109
第五章 农地融资法律关系的成立 111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地融资 111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否具有农地融资主体资格 111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地融资的前提条件 113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与农地融资 114
三、土地经营权人与农地融资 116
(一)土地经营权人能否成为农地融资主体 116
(二)土地经营权人成为农地融资主体的基本要件 117
(三)农地融资方式对于融资主体的限制 120
(四)土地经营权人的融资比较 122
四、农地融资关系的客体 124
(一)农地融资关系客体的范围 127
(二)农地融资关系客体的设定与效力 135
(三)农地融资担保物的实现 137
第六章 农地融资关系中的授信主体 140
一、农地融资关系中的授信主体及授信业务 140
(一)农地融资授信主体的基本职能 140
(二)农地融资授信主体法律形式的比较 142
(三)农地融资授信主体作为债权人和抵押权人的性质 147
(四)农地融资授信主体的业务种类 148
(五)农地融资授信主体相关概念的辨析 151
(六)农地融资授信主体的法律界定 154
二、农地融资的授信主体的风险 156
三、农地融资授信主体的风险防范 158
(一)农村征信制度是风险防范的基础制度 158
(二)规范与完善农地确权登记制度 161
(三)完善农业保险和农村商业保险制度 163
(四)建立农村金融授信风险政策性分摊机制 164
第七章 农地融资关系中的受信主体 166
一、农地融资关系中的受信主体 166
二、农地融资受信主体的利益与制约 167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受信主体的利益 168
(二)农户作为受信主体的利益 169
(三)农地继受主体作为受信主体的利益 173
三、农地融资受信主体各方利益的平衡 174
(一)通过信托赋予农地所有权人委托人的法律地位 176
(二)通过信托赋予农地承包权人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177
(三)通过信托赋予农地经营权人受托人的法律地位 178
四、农地融资受信主体权益保护的信托路径 179
(一)以信托方式建构受信主体权利义务框架的优势 181
(二)以信托方式建构受信主体权利义务的现实基础与法律依据 183
(三)以信托方式建构受信主体权利义务的可行性 186
第八章 农地融资创新实践与现行立法对接 190
一、农地融资创新实践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完善 190
二、农地融资创新实践与《物权法》的完善 192
(一)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地融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193
(二)明确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地融资主体的资格 195
(三)明确农地经营权在农地融资中的地位 196
三、农地融资创新实践与《担保法》的完善 198
四、农地融资创新实践与《信托法》的完善 202
五、农地融资创新实践与农村金融立法完善 203
(一)明确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成为农地融资的牵头机构 204
(二)明确农业合作金融机构应成为农地融资的职能机构 205
(三)明确商业性金融机构是农地融资的辅助机构 207
“中央一号文件”历年回顾 210
参考文献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