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导论 3
第一章 默示意思表示之“惑” 3
第一节 默示意思表示溯源 3
一 在中国民法中的发展 3
二 在大陆法系民法中的发展 7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面临的司法困境 9
第二章 默示意思表示的解惑之“思” 21
第一节 大陆法系的默示意思表示理论 21
一 德国学者的研究 21
二 我国台湾学者的研究 22
三 我国大陆学者的研究 23
第二节 对传统理论的反思 24
第三章 默示意思表示的解惑之“道” 26
第一节 默示意思表示理论的重构路径 26
一 “表意间接性”概念的提出 26
二 论证路径 27
三 研究方法 28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理论重构的意义 30
第二编 默示意思表示本体论 35
第四章 默示意思表示的本质特征 35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观与认识论 35
一 关于本质的基本认识 35
二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本质的主要观点 39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本质学说的检讨 41
一 大陆法系对默示意思表示本质的认识 41
二 客观说之证伪 43
第三节 “表意间接性”的理论证成 47
一“表意间接性”概念的提出 47
二 表意间接性是默示意思表示本质特征之证成 48
第五章 默示意思表示的概念与构成 51
第一节 默示意思表示的构成理论 51
一 传统民法学说中的理论与观点 51
二 内部构成要素的简化 54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的概念 60
一 对于主观说的修正 60
二 对默示意思表示的界定 61
第六章 默示意思表示的分类 63
第一节 传统民法理论中的分类 63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的再分类 64
一 意思实现 64
二 推定沉默 68
三 准默示意思表示 70
小结 71
第三编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论 75
第七章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概论 75
第一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含义 75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性质 77
一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法律属性 78
二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法律推定属性 80
三 法律推定属性的证成 84
第三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标准 85
一 学说概略:意思主义、表示主义与折中主义 85
二 传统学说的局限 88
三 “合理信赖”标准的确定 91
第八章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价值考量 95
第一节 近现代民法价值取向的嬗变 95
第二节 传统理论中意思表示解释中的价值观 99
一 意思自治是第一位的价值 99
二 平等与安全被置于次要位置 100
三 其他价值要求处于再次的位置 102
第三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价值定位 103
一 意思自治与交易安全:安全优先 103
二 效率与平等:兼顾协调 效率优先 107
第九章 默示意思表示的解释原则 116
第一节 传统理论中意思表示的解释原则 116
一 探求真意原则 116
二 诚实信用原则 117
三 传统原则在默示意思表示解释中的困境 119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原则的再选择 123
一 信赖原则概述 123
二 信赖原则作为默示意思表示解释原则的正当性基础 126
三 信赖原则对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意义 137
第十章 信赖原则下默示意思表示的解释规则 139
第一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一般规则 139
一 推定基础:合理信赖 141
二 “可归责性”的判断 145
三 解释的立场的选择 147
四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客观因素 153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具体规则 157
一 允诺禁反言规则 157
二 默示承诺规则 160
三 基于行为成立的合同 163
四 实际履行规则 169
五 合同中的默示条款 173
六 口头证据规则 175
第四编 默示意思表示的立法论 185
第十一章 默示意思表示及其解释规范的立法现状 185
第一节 默示意思表示及其解释规范体系的构成 185
一 《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185
二 《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186
第二节 现行默示意思表示及其解释规范的特点 188
第三节 现行规范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89
一 未对默示意思表示进行正面的规定 189
二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规范的缺失 190
三 以任意性规范替代解释规范,回避意思表示的解释问题 192
第十二章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规范的立法表达 196
第一节 默示意思表示及其解释在民法典中的位置 196
一 在总则中的位置 196
二 在分则中的位置 198
第二节 默示意思表示解释规范的条文设计 200
一 在民法典总则中的规定 200
二 在《合同法》通则中的规定 202
结语 203
参考文献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