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
第二章 总则 8
第三章 地质保障 29
第四章 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35
第一节 通风 35
第二节 瓦斯防治 78
第三节 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99
第五章 防灭火 10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6
第二节 井下火灾防治 114
第三节 井下火区管理 128
第六章 防治水 13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30
第二节 井下防治水 137
第三节 探放水 139
第七章 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142
第一节 爆炸物品贮存 142
第二节 爆炸物品运输 148
第三节 井下爆破 152
第八章 监控与通信 16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68
第二节 安全监控 172
第九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 191
第一节 职业病危害管理 191
第二节 粉尘防治 194
第三节 热害防治 202
第四节 噪声防治 204
第五节 有害气体防治 208
第六节 职业健康监护 209
第十章 应急救援 21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4
第二节 安全避险 224
第三节 灾变处理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