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号 1
行政法泛论 3
第八节 对于官吏义务违犯之制裁 6
第一款 惩戒处分 6
第一项 惩戒处分之性质 6
第二项 惩戒处分与刑罚 7
第三项 惩戒处分之时期 11
第四项 惩戒处分之事由 13
第五项 惩戒处分之种类 13
第六项 惩戒处分之机关 14
殖民政策 15
英国殖民地分类 18
裁判所构成法 39
第二编 栽判所及检事局之官吏 39
第一章 任为判事或检事所必需之准备及资格 40
第二章 判事 46
第三章 检事 51
财政学 53
第三节 由官业所生之收入 53
第一款 造币业 54
第二款 制造业 56
第三款 交通业 56
第一项 邮便事业 57
第二项 电信业 60
西洋史 61
第三十二节 德意志帝国之成立 61
第九章 俄土战争及其结果 63
第三十三节 俄土之国情 63
第三十四节 俄土至于战争之事情 66
第三十五节 俄土战争 68
第三十六节 媾和及伯林会议 70
第十章 伯林会议后之欧洲 73
第三十七节 三国同盟及二国同盟(德墺意与俄法) 73
第三十八节 最近之近东问题 77
第三十九节 英国之现状 81
第四十节 欧洲大陆诸国之现状 83
杂录 85
重利则亡重义则存 85
日俄媾和条约及附约(承前) 85
第十七号 97
刑事诉讼法 99
第二节 私诉之提起 101
第三章 豫审 102
第一节 豫审之开始及被告人之召唤、勾引、勾留 103
第二节 证据及证据搜集 109
第一款 被告人之讯问及对质 112
第二款 检证搜索及物件差押 114
第三款 证人鉴定人之讯问 117
第三节 现行犯之豫审 118
国际公法 121
第十二节 攻围及炮击 122
第十三节 陆战禁止方法 126
第十四节 封港(海上封锁) 128
民事诉讼法 133
第三节 裁判所职员之除斥忌避及回避 133
第三(四)节 检事 138
第二章 诉讼当事者 143
第一节 当事者能力及诉讼能力 143
财政学 149
第三项 铁道事业 149
第四节 手数料收入 153
第一款 手数料之性质及其分别 153
第二款 各种之手数料 157
第一项 司法手数料 157
第二项 行政手数料 158
第三款 手数料之征收法 160
第四章 公经济的收入 161
第一节 租税之观念及其附属用语之意义 162
第二节 租税之分类 168
第三节 租税之原则 180
第一款 公正之原则 180
第二款 经济上之原则 182
第三款 财政上之原则 184
第四节 租税制度 186
第五节 比例税同累进税 191
杂录 日清条约 193
第十八号 197
刑法各论 199
绪论 199
第一编 关于公益之重罪轻罪 204
第一章 对于皇室之罪 204
第二章 关于国事之罪 207
第一节 关于内乱之罪 211
第二节 关于外患之罪 221
行政法泛论 223
第二款 刑事上之责任 223
第三款 民事上之责任 223
第一项 被害者为人民时 224
第二项 被害者为国库时 232
第九节 官吏之权利 235
第一款 受俸给之权 235
第一项 俸给权之性质 235
第二项 俸给与雇佣契约之报酬 237
第三项 关于俸给之诉讼管辖 239
第四项 俸给之异例 240
第五项 俸给与罚俸 242
第六项 俸给额 242
第七项 加俸 244
第八项 俸给之支给方法 247
第二款 受实费辨偿之权 248
经济学 251
第二节 兑换纸币 252
第三节 银行票 253
第五章 信用交易及信用机关 264
第一节 信用交易之意义及其种类 264
第二节 手票 266
第三节 银行 271
民事诉讼法 275
第二节 共同诉讼 275
第三节 第三者之诉讼参加 281
杂录 291
日清条约(承前) 291
法政速成科学期试验问题 291
第十九号 297
国际私法 299
第四章 国际私法学之沿革 299
第一节 法则区别说 302
第二节 独逸学派 312
财政学 323
第六节 租税之移转及直税与间税 328
第七节 租税各论 333
第一款 一等税 336
第一项 酒税 336
第二项 地租 337
第三项 关税 341
银行论 345
绪论 345
第一章 论银行之经济上之地位并概论其及于经济上之影响 345
第一节 银行之利益 346
第二节 银行之弊害 352
第二章 银行之沿革概要 353
第一节 本邦银行之沿革大要 353
第二节 欧洲银行之沿革大要 356
本论 368
第一章 银行者何谓也 368
西洋史 369
第十一章 欧洲列国之亚非利加政策 371
第四十一节 英国与埃及 371
第四十二节 列国与亚非利加 373
第四十三节 英国之南亚政策 375
第十二章 列国之亚细亚政策 379
第四十四节 英国与印度 379
第四十五节 俄罗斯之西伯利亚及中亚经略 382
第四十六节 法国之经略后印度 386
第四十七节 太平洋上之列国 388
第四十八节 合众国之活动 389
第十三章 极东问题 391
第四十九 节俄国在极东势力之增进 391
杂录 日清条约(承前) 393
第二十号 399
刑法各论 401
第三章 害静谧之罪 403
第一节 凶徒聚众之罪 404
第二节 妨害官吏行职务之罪 409
其一 抗拒罪 409
其二 官吏侮辱罪 417
第三节 囚徒逃走之罪及藏匿罪人之罪 420
其一 囚徒逃走之罪 420
其二 藏匿罪人之罪 426
其三 罪证湮灭之罪 427
第四节 遁附加刑之执行之罪 427
第五节 私制造军用之铳炮弹药及所有之罪 429
第六节 妨害往来通信之罪 430
其一 妨害往来之罪 430
其二 妨害通信之罪 433
第七节 侵人之住所之罪 435
经济学 437
第四节 信用之利害 449
第六章 商业 452
第一节 商业之意义及其利益 453
第二节 对于内国商业之政策 454
第三节 外国贸易及对于外国贸易之政策 456
第七章 交通机关 462
第一节 运输机关 462
殖民政策 465
栽判所构成法 481
第四章 裁判所书记 482
第五章 执达吏 484
第六章 廷丁 486
第三编 司法事务之处理 486
第一章 开廷 486
第二章 栽判所之用语 490
第三章 裁判之评议及言渡 491
第四章 裁判所及检事局之事务章程 493
第五章 司法年度及休暇 493
杂录 495
关胶州湾独国海军大臣之演说 495
清国造币局刷新 495
昨年米国手形交换额 495
世界各国铁道之发达 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