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速成科讲义录 4》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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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贵连,孙家红编;裴敬伟译
  • 出 版 社: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7549531776
  • 页数:498 页
图书介绍:日本东京法政大学于1905年专门为清国留学生设立了法政速成科。该科存在三年,对清末乃至近现代中国影响甚大,宋教仁、沈钧儒、居正、汤化龙、蒲殿俊、刘春霖、朱汝珍、商衍鎏、程树德等,均为当时的杰出留学生。担任教员者如梅谦次郎为东京法政大学校长,被誉为“日本民法学之父”;冈田朝太郎为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曾主持清末刑法典的编纂工作等,亦皆为日本法学名家。《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原文为中文,共52号,此次采影印形式、分十册出版。另有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编辑出版的《法政速成科史料集》,原书日文一册,翻译后作为第十一册收入。本讲义录内容主要包括法学通论及民法、商法、国法学、行政法、刑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裁判所构成法及民刑诉讼法、警察监狱学等二十多个学科;每科按当时的授课实际情况进行编排。这些资料真实记录了晚清中国人向东洋学习法政文化的历史过程,实际也构成了中国最早的新式法政学术体系,对近现代中国法律、政治学术的兴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十六号 1

行政法泛论 3

第八节 对于官吏义务违犯之制裁 6

第一款 惩戒处分 6

第一项 惩戒处分之性质 6

第二项 惩戒处分与刑罚 7

第三项 惩戒处分之时期 11

第四项 惩戒处分之事由 13

第五项 惩戒处分之种类 13

第六项 惩戒处分之机关 14

殖民政策 15

英国殖民地分类 18

裁判所构成法 39

第二编 栽判所及检事局之官吏 39

第一章 任为判事或检事所必需之准备及资格 40

第二章 判事 46

第三章 检事 51

财政学 53

第三节 由官业所生之收入 53

第一款 造币业 54

第二款 制造业 56

第三款 交通业 56

第一项 邮便事业 57

第二项 电信业 60

西洋史 61

第三十二节 德意志帝国之成立 61

第九章 俄土战争及其结果 63

第三十三节 俄土之国情 63

第三十四节 俄土至于战争之事情 66

第三十五节 俄土战争 68

第三十六节 媾和及伯林会议 70

第十章 伯林会议后之欧洲 73

第三十七节 三国同盟及二国同盟(德墺意与俄法) 73

第三十八节 最近之近东问题 77

第三十九节 英国之现状 81

第四十节 欧洲大陆诸国之现状 83

杂录 85

重利则亡重义则存 85

日俄媾和条约及附约(承前) 85

第十七号 97

刑事诉讼法 99

第二节 私诉之提起 101

第三章 豫审 102

第一节 豫审之开始及被告人之召唤、勾引、勾留 103

第二节 证据及证据搜集 109

第一款 被告人之讯问及对质 112

第二款 检证搜索及物件差押 114

第三款 证人鉴定人之讯问 117

第三节 现行犯之豫审 118

国际公法 121

第十二节 攻围及炮击 122

第十三节 陆战禁止方法 126

第十四节 封港(海上封锁) 128

民事诉讼法 133

第三节 裁判所职员之除斥忌避及回避 133

第三(四)节 检事 138

第二章 诉讼当事者 143

第一节 当事者能力及诉讼能力 143

财政学 149

第三项 铁道事业 149

第四节 手数料收入 153

第一款 手数料之性质及其分别 153

第二款 各种之手数料 157

第一项 司法手数料 157

第二项 行政手数料 158

第三款 手数料之征收法 160

第四章 公经济的收入 161

第一节 租税之观念及其附属用语之意义 162

第二节 租税之分类 168

第三节 租税之原则 180

第一款 公正之原则 180

第二款 经济上之原则 182

第三款 财政上之原则 184

第四节 租税制度 186

第五节 比例税同累进税 191

杂录 日清条约 193

第十八号 197

刑法各论 199

绪论 199

第一编 关于公益之重罪轻罪 204

第一章 对于皇室之罪 204

第二章 关于国事之罪 207

第一节 关于内乱之罪 211

第二节 关于外患之罪 221

行政法泛论 223

第二款 刑事上之责任 223

第三款 民事上之责任 223

第一项 被害者为人民时 224

第二项 被害者为国库时 232

第九节 官吏之权利 235

第一款 受俸给之权 235

第一项 俸给权之性质 235

第二项 俸给与雇佣契约之报酬 237

第三项 关于俸给之诉讼管辖 239

第四项 俸给之异例 240

第五项 俸给与罚俸 242

第六项 俸给额 242

第七项 加俸 244

第八项 俸给之支给方法 247

第二款 受实费辨偿之权 248

经济学 251

第二节 兑换纸币 252

第三节 银行票 253

第五章 信用交易及信用机关 264

第一节 信用交易之意义及其种类 264

第二节 手票 266

第三节 银行 271

民事诉讼法 275

第二节 共同诉讼 275

第三节 第三者之诉讼参加 281

杂录 291

日清条约(承前) 291

法政速成科学期试验问题 291

第十九号 297

国际私法 299

第四章 国际私法学之沿革 299

第一节 法则区别说 302

第二节 独逸学派 312

财政学 323

第六节 租税之移转及直税与间税 328

第七节 租税各论 333

第一款 一等税 336

第一项 酒税 336

第二项 地租 337

第三项 关税 341

银行论 345

绪论 345

第一章 论银行之经济上之地位并概论其及于经济上之影响 345

第一节 银行之利益 346

第二节 银行之弊害 352

第二章 银行之沿革概要 353

第一节 本邦银行之沿革大要 353

第二节 欧洲银行之沿革大要 356

本论 368

第一章 银行者何谓也 368

西洋史 369

第十一章 欧洲列国之亚非利加政策 371

第四十一节 英国与埃及 371

第四十二节 列国与亚非利加 373

第四十三节 英国之南亚政策 375

第十二章 列国之亚细亚政策 379

第四十四节 英国与印度 379

第四十五节 俄罗斯之西伯利亚及中亚经略 382

第四十六节 法国之经略后印度 386

第四十七节 太平洋上之列国 388

第四十八节 合众国之活动 389

第十三章 极东问题 391

第四十九 节俄国在极东势力之增进 391

杂录 日清条约(承前) 393

第二十号 399

刑法各论 401

第三章 害静谧之罪 403

第一节 凶徒聚众之罪 404

第二节 妨害官吏行职务之罪 409

其一 抗拒罪 409

其二 官吏侮辱罪 417

第三节 囚徒逃走之罪及藏匿罪人之罪 420

其一 囚徒逃走之罪 420

其二 藏匿罪人之罪 426

其三 罪证湮灭之罪 427

第四节 遁附加刑之执行之罪 427

第五节 私制造军用之铳炮弹药及所有之罪 429

第六节 妨害往来通信之罪 430

其一 妨害往来之罪 430

其二 妨害通信之罪 433

第七节 侵人之住所之罪 435

经济学 437

第四节 信用之利害 449

第六章 商业 452

第一节 商业之意义及其利益 453

第二节 对于内国商业之政策 454

第三节 外国贸易及对于外国贸易之政策 456

第七章 交通机关 462

第一节 运输机关 462

殖民政策 465

栽判所构成法 481

第四章 裁判所书记 482

第五章 执达吏 484

第六章 廷丁 486

第三编 司法事务之处理 486

第一章 开廷 486

第二章 栽判所之用语 490

第三章 裁判之评议及言渡 491

第四章 裁判所及检事局之事务章程 493

第五章 司法年度及休暇 493

杂录 495

关胶州湾独国海军大臣之演说 495

清国造币局刷新 495

昨年米国手形交换额 495

世界各国铁道之发达 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