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第一类易燃液体及可燃液体仓库 5
第一节 类别 5
第二节 总平面图 5
第三节 道路及通路 10
第四节 贮罐 10
第五节 桶装液体贮存库 13
第六节 输油管道 14
第七节 铁道装油卸油设备 16
第八节 装油卸油码头及沿岸建筑物 17
第九节 唧送易燃液体及可燃液体的油泵房 18
第十节 装桶、定量及配油设备 20
第十一节 桶装液体贮置场及空桶和桶板仓库 20
第十二节 净油及更生装置 20
第十四节 给水 21
第十三节 实验室 21
第十五节 排水 23
第十六节 采暖 25
第十七节 照明、电气设备及避雷装置 25
第十八节 通讯及信号设备 26
第三章 第二类易燃液体及可燃液体仓库 26
第一节 一般指示 26
第二节 总平面图 28
第三节 贮罐、桶装液体贮存库、油泵房及输油管道 31
第四节 配油及装桶设备、铁道装油卸油设备 31
第五节 给水、排水、采暖、照明、电气设备及避雷装置 32
附录1 33
附录2 34
附录3 34
附录4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