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国宪法:从《人权宣言》到第五共和 1
下册 欧洲宪法 1
第一节 法国历史上的宪法和分权 3
一、第五共和以前的法院和宪政审查 5
(一)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 5
(二)宪政审查机构 7
公务员自动退休案 9
二、第五共和以前的立法与执法分权 13
第二节 第五共和宪法 15
一、执法机构 18
(一)共和国总统 19
特殊军事法庭案 21
(二)总理与内阁 23
(一)议会两院(Parliament) 27
二、立法机构 27
(二)立法程序 28
三、宪政院和法院 32
(一)宪政院的组成 32
(二)宪政院职能 33
(三)宪政院的程序 36
(四)宪政院的审判方法 38
第三节 第五共和下的分权体制 40
一、议会立法权 42
二、内阁调控权 45
公共合同通告案 46
三、第38条特殊委代 48
四、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 52
第四节 第五共和宪法的发展 55
问题·评论文献 63
第二章 法国宪政院与人权的宪法保护 73
第一节 实体宪政审查的起源 75
一、1958年宪法与实体审查 76
海外建筑业调控案 77
二、1971年的宪政院决定与结社自由 79
结社法决定 81
三、基本权利的源泉与“法律普遍原则” 82
四、对1971年决定的政治与司法反应 85
(一)政治反应 85
(二)司法反应 87
(三)国际条约的效力与“堕胎法决定” 90
第二节 基本自由 93
一、第五共和的基本权利概述 94
二、人身自由 95
(一)隐私与搜查 96
(二)反恐法与宪法保护的范围 98
三、通讯交流自由 100
(一)新闻自由 100
新闻法决定 101
(二)广播自由 102
通讯自由决定 103
视听通讯管理局决定 105
四、教育与教学自由 106
(一)教育机构的自由 106
(二)教员的良知和学术自由 108
五、财产权利 109
国有化决定 110
(一)财产权的范围 110
私有化决定 113
(二)财产的征用与事前补偿 114
六、经济活动自由 116
(一)企业与贸易自由 116
(二)工会活动权利 117
宪政院与宪法价值 120
第三节 平等原则 122
一、具体宪法价值 124
(一)公共负担平等 124
(二)刑事程序与处罚平等 125
(三)选举权平等 126
选举开支决定 128
二、平等的普遍原则 129
第四节 权利保障与宪法审查——法国经验 130
法国宪政的连续性 131
问题·评论文献 133
第三章 联邦德国的《基本法》与宪政法院 143
第一节 德国宪政简史 144
一、自由宪法的失败与专制宪法的起源 144
二、魏玛宪法 145
三、《基本法》的形成 147
第二节 《基本法》概述 147
一、基本权利 148
(一)人格尊严 148
(二)自由权与平等权 149
(三)表达与信仰自由 149
(四)经济权利 150
(五)司法救济及其他权利 151
二、基本国体 152
三、联邦主义 154
四、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 156
(一)议会两院 156
(二)双元政府首脑 158
(三)立法程序 160
五、《基本法》的新发展 161
第三节 联邦宪政法院 162
一、司法系统 162
二、宪政法院的组织结构 164
三、宪政法院的管辖范围 166
四、宪政法院与民主政治 168
第四节 《基本法》的司法解释 170
问题·评论文献 172
第四章 德国的联邦国体 181
第一节 德国的联邦模式 182
一、德国联邦主义的基本特征 182
二、联邦宪政的开端:“西南重组案” 183
西南重组案 184
三、西南重组案的遗产 187
第二节 纵向分权:联邦权限 188
一、联邦权限 188
电视台第一案 189
二、各州权力 191
三、联邦与各州的分工合作 192
四、联邦主义与三权分立:参议院的作用 195
一、德国地方自治的特征 197
第三节 地方自治 197
二、地方自治的宪法保障 198
三、地方自治的司法保障 199
地名变换案 200
第四节 “联邦和睦”与“合作联邦主义” 202
一、联邦和睦 202
电视台第一案(续) 202
二、合作联邦主义 204
财政补贴案 206
第五节 德国联邦主义的发展趋势 208
一、统一的困惑 209
二、欧洲一体化与马约决定 210
问题·评论文献 214
第五章 法治国体下的三权分立和议会政府 217
第一节 议会主权与三权分立 219
一、三权分立的议会政府 219
(一)德国分权模式——与英美比较 220
(二)议会信任与内阁权力 223
议会解散案 224
(三)立法与执法的分权合作 226
二、议会少数派系对执法机构的控制 227
议会调查案 227
第二节 执法权力与立法委代 229
一、执法机构 229
二、立法委代 231
(一)立法委代的司法控制 232
价格紧急控制案 232
喀尔卡核电站第一案 234
(二)动态保护理论 234
三、军事与行政权力 239
第三节 司法权力与法院制法 241
一、司法权力 241
通讯监视案 243
二、法院制法(Judicial Law-making) 248
(一)在法律和正义之间:立法空隙与法院制法 248
伊朗王妃案 249
(二)法院制法的限制 252
问题·评论文献 254
第六章 政党国体和自卫民主 257
第一节 议会政府的民主选举 258
(一)“5%规则” 259
巴伐利亚州党案 259
一、“平等” 259
(二)平等选举权 263
选区划分第二案 263
(三)平等议事权 265
二、“直接” 267
三、“秘密” 268
四、“自由”(Free) 268
官方宣传案 269
五、议会民主的发展 272
第二节 政党国体 274
一、政党财政资助 275
(一)政党资助的平等原则 276
政党捐款免税案 276
(二)政府赞助之限制 277
政党公共资助案 278
(三)有关政党资助的立法与违规行为 281
二、政党与大众媒介 284
(一)免费大众宣传及其时间配备 284
西德媒介案 285
(二)大众媒介与极端党派 286
极左党派案 287
第三节 自卫型民主 289
一、取缔违宪政党 290
(一)查禁右翼政党 290
社会帝国党查禁案 290
(二)查禁左翼政党 293
二、公务员的忠诚责任 295
公务员忠诚案 296
三、统一的困惑:东德公务员的去留 298
问题·评论文献 300
第七章 社会国体下的经济自由 304
第一节 《基本法》与经济体制 305
一、《基本法》和私有财产 308
投资援助案 308
二、《基本法》与社会化倾向 310
大众汽车私有化案 311
第二节 财产权利及其社会责任 312
一、财产权的宪法意义 313
二、财产征用的“公共福利”要求 316
汉堡洪水控制案 316
三、财产征用的公正补偿及版权的宪法保护 318
音乐教学书籍案 318
(一)财产权的私法或公法定义 321
四、财产征用与立法定义财产内涵的分界 321
(二)财产征用与立法调控 323
地下水所有权案 324
第三节 职业活动自由 326
一、共同决策 327
二、结社权利 329
三、职业选择自由 331
(一)“职业”、“选择”与“实务” 331
药剂师执照案 331
(二)商业广告:从择业自由到言论自由 335
四、教育选择权利 335
大学限额第一案 336
五、最近的发展:经济权利的平等保护 339
(一)平等权 339
(二)纠偏行动与共同体法律限制 341
(三)统一的困惑:东德失业者的权利 343
问题·评论文献 345
第八章 德国《基本法》的人格与权利保障 349
第一节 人格尊严 352
一、人格的主观属性:个人与政府 353
人口调查第一案 353
终身监禁案 355
二、人格的客观属性及其“第三者效应”:宪法对私法解释的影响 357
魔菲斯特案 358
第二节 个性自由发展 363
一、个性自由与道德规范 363
二、个人行动自由 365
旅行护照案 365
人口调查第二案 367
三、信息自决权利 367
第三节 隐私权、生命权与人身安全 369
一、隐私权与人身安全 369
离婚记录案 369
脊髓抽查案 371
二、隐私权与通讯监听 372
三、堕胎与生命权 373
西德堕胎免罚案 375
四、《基本法》与积极权利 382
五、统一的困惑:刑法条款的追溯力 383
问题·评论文献 385
第九章 联邦德国的言论自由及其限制 388
第一节 言论自由 389
一、“联合抵制电影案”及其含义 390
联合抵制电影案 391
二、“联合抵制电影案”之后的发展 396
联合抵制周报案 398
三、政治言论的“见解”与“事实”之分 402
竞选毁谤案 402
四、关于战争的言论 405
(一)为纳粹罪行辩护的言论 405
“否认纳粹屠杀案” 405
(二)反战言论 407
(三)政府与私人——多元化的互补? 409
(四)政府规制的限度 410
第二节 新闻自由 411
镜报泄密案 412
一、报刊杂志 412
二、电视广播 416
(一)国家干预 416
电视台第一案 416
(二)私人干预 419
电视台第三案 419
第三节 科学与艺术自由 421
一、艺术自由 421
(一)政治宣传中的艺术自由 421
(二)国旗与国歌 423
二、科学与研究自由 424
大学共同决策案 424
第四节 人格尊严与社会道德:艺术、言论与新闻自由的限制 426
一、宪法对私法的“间接效应” 427
德国宪法理论中的私法与自由言论 429
二、人格尊严与新闻自由 431
三、个性与新闻自由 432
刑满出狱报导案 432
四、个性与言论自由 437
五、新闻与言论自由 438
六、社会道德之限制 439
问题·评论文献 442
第十章 欧洲联盟的基本结构 451
第一节 共同体条约的诞生和发展 452
一、共同体的产生和发展 452
二、欧洲联盟的诞生 455
三、联盟成员的扩充 457
四、最近的法律发展 458
一、共同市场原则 465
第二节 共同体的基本原则 465
二、有限权力原则 466
三、辅助原则 469
四、说明依据原则 470
第三节 共同体机构与权限 471
一、欧盟委员会 472
(一)欧委会的组成和运行 472
(二)欧委会的职能 474
(三)欧委会的起诉程序 475
(四)欧委会的自由裁量及其限制 477
二、部长理事会 479
(一)理事会的组成和结构 479
(二)理事会的决策程序 481
(三)欧洲首脑会议 482
三、欧洲议会 483
(一)欧洲议会的组成 483
(二)欧洲议会的职能 485
四、共同体的立法程序 488
(一)合作程序 488
(二)共同决定程序 490
(三)立法过程的互动 492
(四)立法权的委代——授权委员会制度 493
五、民主的赤字?改革中的共同体政治过程 494
第四节 欧洲法院与司法审查 495
一、欧洲法院的结构与管辖权 495
二、共同体司法审查的形式与范围 505
三、“法律普遍原理”的运用 519
(一)比例原则 519
(二)平等待遇原则 522
(三)法律的确定性与信赖保护原则:正当预期及对追溯既往之禁止 523
(四)透明度原则 525
四、共同体的司法审查与三权分立 526
议会起诉资格第三案 527
第五节 欧洲共同体的法律结构 530
一、共同体法律的直接效力 531
(一)共同体条约的直接效力 533
甲醛进口税案 533
(二)共同体指令和决定的直接效力 535
有害教会雇员案 536
(三)根据共同体指令来解释国家法律 539
公司解散指令案 540
(四)间接效力的扩张:没有直接效力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542
破产企业工资案 543
(五)成员国法院的救济 546
(六)国际协议的直接效力 549
二、共同体法律的最高地位 550
电力国有案 551
(一)共同体法律对成员国法律的优占 553
(二)各成员国的反应 556
问题·评论文献 564
第十一章 “四大自由”与基本人权 573
第一节 物资流动自由 574
一、进出口关税及“等效收费” 575
钻石社会基金案 576
二、歧视性或保护主义的内部征税 579
(一)第90{95}条第一句:禁止歧视性征税 580
(二)第90{95}条第二句:禁止保护主义征税 582
第二节 数量限制及其等效措施 583
一、第28{30}条对数量限制及其等效措施的禁止 584
第戎葡萄酒决定 588
二、第28{30}条禁止之例外:第36{36}条和“强制要求” 590
(一)第30条例外和“强制要求”之比较 590
(二)公共健康与安全 594
(三)消费者保护 597
(四)公共道德 599
(五)公共政策 600
(六)第29{34}条与第28条的适用范围之比较 602
第三节 法律协调和内部市场 604
一、法律协调的目的与范围 604
(一)1992年的内部市场 606
(二)技术协调的“新途径” 607
二、共同体法律的优占程度 610
第四节 人员流动自由 612
一、工人流动自由 613
(一)“工人”的定义 614
(二)移民工人的权利 616
(三)反歧视原则 622
二、第39{48}条的例外 624
(一)公共政策之例外 624
(二)公共行业之例外 626
三、“人民欧洲”和欧洲公民权 628
第五节 提供服务与开业自由 632
一、提供服务与开业自由的条约依据 632
(一)“服务”的定义与范围 634
二、提供服务的权利 634
(二)第49{59}和第50{60}条的司法解释 636
异国律师代理案 636
(三)第49{59}条之例外与第50{60}条之范围 638
临时帮工执照案 638
德国保险案 640
(四)反歧视原则及其例外 642
三、开业权利 645
异国律师开业案 646
第六节 资金流动自由 654
一、资金流动自由的法律保障 656
货币越境限制案 657
二、资金自由流动和经济与金融联盟的发展 659
三、资金流动自由的例外 661
问题·评论文献 662
第十二章 欧洲联盟与《欧洲人权公约》 671
第一节 欧洲共同体与经济活动自由 672
一、欧洲法院的判例发展 672
“供煤限制案” 673
“葡萄园限量种植案” 674
二、走向普遍的权利保障——共同体法律原则与《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676
(一)共同体法律原则:共同体机构 676
(二)共同体法律原则:成员国政府 679
(三)《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及其局限性 681
(四)人权作为外交手段 682
第二节 《欧洲人权公约》 683
一、公约正文 684
二、补充协定 686
一、欧洲人权法院的结构和组成 687
第三节 欧洲人权法院 687
二、申诉程序 690
三、法律救济 691
四、人权法院与欧洲法院 693
第四节 欧洲人权的实体保障 694
一、隐私权与通讯监听 694
(一)电子侦听与个人隐私 695
“侦听谋杀第一案” 696
(二)法国的立法反应:《电话侦听法案》 699
(三)最近的发展 700
二、刑事正当程序 701
(一)沉默权 701
(二)无罪推定 702
(三)辩护权利 703
三、人身自由与安全 704
四、生命权与人道待遇 706
(一)生命权 707
(二)取消死刑 707
(三)人道待遇 709
(四)禁止体罚 709
五、公正审判 710
(一)司法救济的有效性 710
(二)司法独立原则 711
(三)政府委员的角色 712
六、隐私权与性取向 713
(一)一般同性恋问题 713
(二)军队中的同性恋 716
(三)变性人的性别 717
七、宗教信仰自由 719
(一)紧急状态下的新闻自由 721
八、言论与新闻自由 721
(二)记者的言论自由 722
(三)议员和律师的言论自由 723
(四)政府保护言论自由的积极义务 724
九、结社自由与政党控制 725
(一)极端政党与组织的活动自由 725
(二)工会与集体谈判 726
第五节 走向人权的国际保障 727
一、联合国的作用 728
二、国际人权法的发展 728
三、国际人权法的实施 730
问题·评论文献 732
法国《人和公民权利之宣言》(1789年) 738
附录:欧洲宪法选译 738
法国《第四共和宪法》(1946年)前言及部分章节 739
法国《第五共和宪法》(1958年) 740
法国《结社契约法》(1901年) 747
联邦德国《基本法》(1949年) 748
《欧洲共同体条约》(1957年) 760
《单一欧洲条约》(1986年)有关章节 778
《欧洲联盟条约》(1992年)前言 779
《社会宪章》 782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 783
《第一(巴黎)协定》(1952年) 789
《第四协定》 789
《第六协定》 789
《第七协定》 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