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宗旨】 1
第二条 【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2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第三条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机关】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八条第四条 【本法的适用范围】 10
《卫生部关于家庭宴席是否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第五条 【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 11
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第六条 【食品卫生标准】 12
第七条 【婴幼儿食品的特殊标准】 12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生产经营食品的卫生要求】 15
《铁路食品卫生监督实施办法》《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批复》《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与生活饮用水 36
《卫生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有关问题的复函》《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卫生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适用中若干问题的批复》《卫生部关于食品卫生法规、标准适用中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关于严禁将旱獭作为食品出售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月饼馅料 42
《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加药食品监督管理的几点意见》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十一条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要求】 46
《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的复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生部关于食品用二氧化碳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十二条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 53
第十三条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生产的原材料和产品要求】 53
《食品容器过氯乙烯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搪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管理办法》《铝制食具容器卫 60
《全国食品用香料产品生产管理试行办法》《食品用化工产品生产管理办法》《粮食卫生管理办法》《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糕点类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豆制品、酱腌菜卫生 108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请示的复函》第十六条 【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或制定的卫生标准】 109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第十七条 【食品卫生管理机关】 110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1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选址和设计要求】 113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第二十条 【新资源食品的卫生要求】 124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仙人掌作为普通食品进行监督管理请示的批复》第二十一条 【对食品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至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对保健食品的审批要求】 131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一条至第二十条《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管理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规范保健食品技术转让问题的通知 162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五条《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生产组合式保健食品规定》《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卫生部关于暂不受理以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检验合格的要求】 169
第二十五条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义务】 169
《卫生部关于食品索证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二十六条 【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要求】 170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时限概念问题的复函》第二十七条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需取得卫生许可证】 175
第二十九条 【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和监督机关】 177
《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是否属于卫生许可证发放范围问题的复函》《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药品企业兼营食品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复函》第二十八条 【食品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17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未经检疫肉食品的法律依据问题的答复》第三十条 【对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的特殊要求】 178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三十一条 【对出口食品的特殊要求】 184
第七章 食品卫生监督第三十二条 【食品卫生监督机关】 185
《卫生部、铁道部关于规定铁道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通知》《关于规定交通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和管辖范围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188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三十四条 【食品卫生监督员的设立】 196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十五条 【食品卫生监督员的职责】 199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的设立】 201
《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 204
第三十八条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义务】 204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处罚】 217
《卫生部关于〈食品卫生法〉中“违法所得”的含义的批复》《卫生部关于违法所得认定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生部关于在行政处罚决定中罚款金额计算问题的批复》《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一条至第十条《卫生部关于卫生许可证被吊销后食品生产经营者重新申办卫生许可期限 223
《卫生部关于在食品卫生监督中如何理解和适用“取缔”问题的复函》《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第四十一条 【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处罚】 225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卫生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适用中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四十二条 【对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的处罚】 225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三条 【对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行为的处罚】 226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 【对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行为的处罚】 227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保健食品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228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对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违法行为的处罚】 229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要求的行为的处罚】 229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第四十八条 【侵权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至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五条至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至第一百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 23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至第六十二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 2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卫生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五十条所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含义问题的通知》《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2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九条、第九十条至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至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五十二条 【对造成重大事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的处罚】 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五十三条 【对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的处罚】 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 【专业用语的含义】 292
《卫生部关于进口保健食品在国内完成灌装及分装的产品如何进行卫生监督管理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关于从事食品收购及报关出口活动的企业是否应该申领卫生许可证问题的复函》《卫生部法监司关于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的复函》《卫生部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 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六条 【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卫生管理办法】 299
第五十七条 【本法的时间效力】 299
《卫生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期间遗留案件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关于依法修定现行部门规章部分内容的通知》附件:本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