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认真学习全面实施物权法 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局面 1
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基本原则 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2007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王兆国 5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9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9
第二节 动产交付 16
第三节 其他规定 18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19
第二编 所有权 25
第四章 一般规定 25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31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2
第七章 相邻关系 49
第八章 共有 53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65
第十章 一般规定 83
第三编 用益物权 83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98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111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126
第十四章 地役权 129
第四编 担保物权 142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142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158
第十六章 抵押权 158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173
第十七章 质权 175
第一节 动产质权 175
第二节 权利质权 181
第十八章 留置权 185
第五编 占有 189
第十九章 占有 189
附则 195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