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论题说明 1
二、研究综述 12
三、全书结构 24
第一章 罗马法的体系化:“取得方式”的体系意义 26
第一节 古希腊文化的引鉴与罗马法的体系化 26
一、古希腊—罗马的辩证法与罗马法的体系化 26
二、Divisio、Partitio与罗马法的体系化 40
第二节 《法学阶梯》与“取得方式”的体系确立 56
一、盖尤斯之前的罗马法的体系化进程 56
二、盖尤斯《法学阶梯》与“取得方式” 59
三、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与“取得方式” 81
四、《法学阶梯》体系及其现代命运 89
第二章 罗马法的解构:市民法的体系重构的基础 95
第一节 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区分 98
第二节 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历史生成 104
一、罗马法上的物与债 104
二、罗马法复兴以来的对物权与对人权 107
三、物权与债权区分的确立 118
第三节 向物权概念的生发流变 120
第四节 继承法的体系归属的历史演进 133
第三章 市民法的体系重构:“取得方式”与物权债权区分的博弈 142
第一节 人文主义法学与近代法的体系生成 143
一、人文主义法学的兴起与发展 143
二、从“物”到“权” 150
三、他物权从所有权中的分离 157
第二节 新教法学与私法体系的建构 167
一、新教法学与Topica方法:梅兰希顿的贡献 167
二、新教法学与法学方法的转型:私法体系的建构 182
第四章 近现代民法法典化:“取得方式”的双重命运 216
第一节 拉丁法族民法典的体系:“取得方式”的华丽转身 217
一、本节研究对象的确定 217
二、“人—物”式民法典体系与“取得方式”的因势让位 220
三、“人—物—债”式民法典体系与“取得方式”的意义转型 223
四、“人—权利—取得权利的方式”式民法典体系与“取得方式”的体系重现 241
第二节 潘德克吞式民法典的体系:“取得方式”的价值丧失 250
一、潘德克吞式民法典体系的形成 250
二、潘德克吞式民法典体系与“取得方式” 257
结语 265
一、“取得方式”与民法体系化的历史演进 265
二、当代民法体系化的困境及其出路 267
三、“取得方式”与当代民法体系化 270
参考文献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