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
概述 3
大事记 7
苏区纪略 57
卷一 建置 区划 71
第一章 建置 71
第一节 县域 71
第二节 建置沿革 72
第二章 区划 73
第一节 区划变革 73
第二节 乡、镇概况 81
卷二 人口 民族 101
第一章 人口 101
第一节 户口 101
第二节 人口结构 103
第三节 计划生育 104
第四节 百岁寿星 106
第二章 民族 108
第一节 结构 108
第二节 分布 108
第三节 畲族 109
卷三 自然地理 111
第一章 地质 地貌 111
第一节 地质 111
第二节 地貌 116
第二章 山脉 水系 119
第一节 山脉 119
第二节 水系 129
第三章 土壤 植被 134
第一节 土壤 134
第二节 植被 139
第四章 气候 水文 灾害 140
第一节 气候 140
第二节 水文 147
第三节 灾害 149
第五章 自然资源 155
第一节 植物资源 155
第二节 动物资源 155
第三节 矿物资源 156
第四节 水力资源 157
卷四 农牧渔业 160
第一章 农业 160
第一节 土地制度 160
第二节 经营管理 163
第三节 耕地 164
第四节 作物 165
第五节 农业技术 173
第二章 畜牧业 179
第一节 饲料资源 179
第二节 畜种与饲养 180
第三节 疫病与防治 183
第三章 渔业 184
第一节 水域水质 184
第二节 繁育养殖 186
第三节 鱼病与防治 187
第四章 机构 18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187
第二节 企、事业单位 188
卷五 林业 192
第一章 森林资源 192
第一节 林业用地 192
第二节 森林蓄积和分布 192
第三节 林、树种类 194
第四节 林业经济 196
第二章 营林生产 199
第一节 采种育苗 199
第二节 植树造林 199
第三节 抚育管理 203
第三章 林业基地 203
第一节 国营林场 203
第二节 集体林场 206
第四章 木竹经营 207
第一节 木竹采伐 207
第二节 木竹购销 208
第五章 林政管理 21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10
第二节 山林权属 210
第三节 森林保护 211
第四节 育林费征收 213
第五节 木竹放行 213
卷六 水利 水电 214
第一章 水利设施 214
第一节 蓄水工程 214
第二节 引水工程 220
第三节 提水工程 223
第四节 治河、修堤 224
第二章 水电工程 225
第一节 发电 225
第二节 供电 229
第三章 管理机构 231
第一节 县属局 231
第二节 基层单位 231
卷七 水土保持 233
第一章 水土流失 233
第一节 流失状况 233
第二节 流失成因 234
第二章 综合治理 235
第一节 机构 235
第二节 治理 236
第三节 效益 237
卷八 名优特产 240
第一章 农副产品 240
第一节 粮油产品 240
第二节 渔牧业产品 241
第三节 果茶蔬产品 242
第四节 中草药材 244
第二章 工业产品 245
第一节 机械工业产品 245
第二节 建材、化工产品 246
第三节 手工业产品 246
第四节 食品加工产品 247
卷九 工业 250
第一章 管理机构 250
第一节 工业机构 250
第二节 二轻工业机构 251
第三节 乡镇企业管理机构 251
第二章 企业类型 251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 251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252
第三节 私营、公私合营工业 253
第三章 生产经营 254
第一节 资产设备 254
第二节 产品产量 255
第三节 总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 257
第四节 经济效益 259
第四章 主要工业行业 260
第一节 采掘、冶金 261
第二节 机械修造 265
第三节 食品、饮料 268
第四节 织染、缝纫、皮革 272
第五节 建筑材料、陶瓷 274
第六节 化工、塑料、玻璃 275
第七节 造纸、文化用品、印刷 277
第八节 木竹加工 279
卷十 交通运输 281
第一章 道路 281
第一节 陆路 281
第二节 水路 286
第三节 桥渡 286
第二章 运输 289
第一节 水运 289
第二节 陆运 290
第三节 装卸 295
第三章 管理 295
第一节 行政管理 295
第二节 公路养护 296
第三节 交通监理 298
卷十一 邮政 电信 300
第一章 机构设置 300
第一节 县邮政电信局 300
第二节 基层邮电所(站) 301
第二章 邮政 301
第一节 邮路投递 301
第二节 营业项目 305
第三节 集邮 306
第四节 邮政设备 306
第三章 电信 306
第一节 电话杆路 306
第二节 营业项目 308
第三节 电信设备 308
第四章 企业管理 309
第一节 职工教育 309
第二节 生产管理 309
第三节 经济效益 309
卷十二 县城建设与环境保护 311
第一章 县城建设 31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11
第二节 主要建设 311
第三节 建筑企业 327
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328
第二章 环境保护 328
第一节 污染状况 328
第二节 治理措施 329
卷十三 商业 333
第一章 机构 333
第一节 县商业局 333
第二节 县供销合作社 337
第二章 私营商业 338
第一节 行业 338
第二节 对私营商业的改造 345
第三章 集体商业 347
第一节 消费合作社 347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349
第三节 合作商业 357
第四章 国营商业 360
第一节 副食、食品、盐业、烟草 360
第二节 日用工业品 362
第三节 燃料、药业、外贸 364
第四节 饮食服务业 367
第五章 购销网点 368
第一节 商品购销 368
第二节 城乡网点 375
卷十四 粮油 379
第一章 机构 379
第一节 县局 379
第二节 基层单位 380
第二章 购销 381
第一节 粮油市场 381
第二节 收购 383
第三节 供销 385
第三章 储运 390
第一节 仓储 390
第二节 保管 395
第三节 调运 396
第四章 加工 396
第一节 粮豆加工 396
第二节 油脂加工 398
第三节 饲料加工 398
第五章 财务管理 400
第一节 财务制度 400
第二节 经济效益 400
卷十五 财税 402
第一章 财政 402
第一节 行政管理 402
第二节 财政体制 403
第三节 财政收支 405
第二章 审计 415
第一节 机构 415
第二节 审计工作 415
第三章 税务 415
第一节 机构 415
第二节 农业税 417
第三节 工商各税 423
卷十六 金融 435
第一章 机构 435
第一节 当铺、钱店 435
第二节 银行 436
第三节 信用合作社 438
第二章 货币 439
第一节 种类、比值 439
第二节 货币斗争 440
第三节 发行、流通 441
第四节 货币管理 443
第三章 银行业务 446
第一节 存款 446
第二节 信贷 448
第三节 侨汇 454
第四节 基建拨款、贷款 454
第四章 保险 456
第一节 机构设置 456
第二节 保险业务 457
第五章 金库 债券 457
第一节 金库 457
第二节 债券 459
卷十七 经济管理 461
第一章 计划管理 46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61
第二节 计划编制 461
第三节 管理措施 462
第二章 统计管理 464
第一节 统计机构 464
第二节 统计工作 465
第三章 物资管理 46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67
第二节 物资调拨 467
第四章 工商管理 469
第一节 工商行政 469
第二节 市场管理 470
第三节 企业管理 472
第四节 合同管理 474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475
第五章 物价管理 475
第一节 行政管理 475
第二节 物价调整 477
第三节 物价今昔 478
第六章 计量管理 481
第一节 计量制度 481
第二节 管理措施 482
卷十八 政党群团 483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483
第一节 早期建党活动 483
第二节 县委 484
第三节 基层组织与党员 489
第四节 党代表大会 492
第五节 组织建设 497
第六节 宣传教育 498
第七节 统一战线 499
第八节 纪律检查 501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 502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 502
第二节 其他党派 504
第三章 群众团体 504
第一节 工会 504
第二节 农民协会 507
第三节 妇女组织 509
第四节 青少年组织 511
第五节 工商组织 514
第六节 县反帝拥苏大同盟 515
第七节 县革命互济会 515
第八节 县抗敌(日)后援会 515
第九节 县中苏友好协会 516
第十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516
第十一节 文艺、学术团体 517
卷十九 政权 518
第一章 权力机关 518
第一节 县工农兵代表大会 518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518
第二章 行政机关 521
第一节 县署 521
第二节 县政府 522
第三节 县苏维埃政府 524
第四节 县人民政府 525
第五节 信访 527
第三章 议政机关 529
第一节 县参议会 529
第二节 县政治协商会议 529
卷二十 公安 司法 532
第一章 治安 532
第一节 治安机关 532
第二节 社会治安 533
第三节 户籍管理 535
第四节 消防 536
第二章 检察 537
第一节 检察机关 537
第二节 检察工作 537
第三章 审判 538
第一节 审判机关 538
第二节 案件审判 539
第四章 司法行政 541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关 541
第二节 法制宣传 541
第三节 纠纷调解 541
第四节 公证、律师 542
卷二十一 民政 543
第一章 机构 543
第二章 优待抚恤 543
第一节 拥军优属 544
第二节 烈土褒恤 547
第三节 伤残人员优抚 549
第三章 安置工作 550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550
第二节 离、退休军人安置 552
第四章 救灾 救济 552
第一节 生产救灾 552
第二节 社会救济 554
第五章 社会福利 554
第一节 慈善事业 554
第二节 福利事业 555
第六章 老区建设 555
第一节 管理 555
第二节 经费、项目 556
第七章 地方选举 557
第一节 普选 557
第二节 县级选举 558
第八章 婚姻登记 558
第一节 婚姻法宣传 558
第二节 结婚、离婚 559
卷二十二 劳动 人事 561
第一章 劳动 561
第一节 管理 561
第二节 就业 562
第三节 职业训练 563
第四节 工资 564
第二章 人事 566
第一节 任免 566
第二节 编制 568
第三节 考核 569
第四节 干部培训 570
第三章 离休 退休 退职 571
第一节 离休 571
第二节 退休、退职 571
第三节 管理 572
卷二十三 外事 侨务 573
第一章 外事 573
第一节 外事管理 573
第二节 外事接待 573
第二章 侨务 574
第一节 侨胞状况 574
第二节 侨务工作 574
卷二十四 军事 577
第一章 兵役 577
第一节 募兵 577
第二节 征兵 577
第三节 志愿兵、义务兵 578
第二章 群众武装 579
第一节 纠察队、游击队、赤卫队、暴动队 579
第二节 民兵 580
第三章 地方武装 584
第一节 武装机构 584
第二节 武装力量 586
第四章 驻军与军事设施 587
第一节 驻军 587
第二节 军事设施 588
第五章 重大兵事纪略 589
一、文天祥在兴国开府抗元 589
二、兴国烟兵抗清始末 589
三、衣锦乡农民的抗清斗争 590
四、郑成功遗部在兴国的反清斗争 590
五、太平军转战兴国 590
六、兴国工农武装暴动 590
七、第三次反“围剿”战争在兴国的三大胜仗 591
八、红一方面军长征前夕在兴国的阻击战 591
九、日本侵略军在兴国的暴行 591
十、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兴国 591
卷二十五 文化 592
第一章 机构 592
第二章 群众文化 592
第一节 馆、站文化活动 592
第二节 民间文艺 593
第三节 兴国山歌 594
第四节 民间传说 595
第三章 戏剧 电影 599
第一节 戏剧 599
第二节 电影 601
第四章 新闻 601
第一节 报刊 601
第二节 广播 602
第三节 电视 602
第五章 图书 档案 603
第一节 图书 603
第二节 档案 604
卷二十六 教育 605
第一章 县学 书院 私塾 605
第一节 县学 605
第二节 书院 606
第三节 义学、私塾 607
第二章 幼儿教育 607
第一节 幼儿园(院) 607
第二节 学制、课程、教法 608
第三章 小学教育 609
第一节 学校 609
第二节 教学 612
第四章 中学教育 617
第一节 学校 617
第二节 教学 619
第五章 专业职业教育 623
第一节 专业学校 623
第二节 职业学校 624
第六章 成人教育 625
第一节 扫除文盲 625
第二节 职工、干部教育 626
第三节 成人高等教育 628
第七章 考试 628
第一节 科举考试 628
第二节 升学考试 629
第八章 教师 630
第一节 队伍 630
第二节 任免 632
第三节 培训 632
第四节 待遇 633
第九章 教育管理 634
第一节 教育行政 634
第二节 教育经费 635
第三节 校舍设备 638
卷二十七 体育 639
第一章 学校体育 639
第一节 课程、教学 639
第二节 比赛、成绩 640
第二章 群众体育 642
第一节 活动内容 642
第二节 组织设施 643
卷二十八 科技 645
第一章 科技组织 645
第一节 行政机构 645
第二节 科研单位 645
第二章 科技队伍 646
第一节 队伍状况 646
第二节 人才普查 647
第三节 职称评定 647
第三章 科技活动 648
第一节 科技普及 648
第二节 气象测报 649
第三节 地震观测 650
第四节 水文测报 650
第五节 沼气利用 650
第六节 省柴灶推广 651
第七节 标准计量 652
第八节 科技咨询 652
第四章 科技成果 652
第一节 工业 653
第二节 农业 654
第三节 林业、水保 655
第四节 水利、水电 656
第五节 畜牧、水产 657
第六节 医药、卫生 657
卷二十九 医药 卫生 659
第一章 预防 659
第一节 卫生防疫 659
第二节 疾病防治 664
第三节 妇幼保健 665
第四节 爱国卫生运动 667
第二章 医疗 667
第一节 医疗单位 667
第二节 医疗队伍 670
第三节 医疗设备 671
第四节 医疗技术 672
第五节 医疗业务 673
第三章 医药 673
第一节 中药 673
第二节 西药 674
第三节 药政、药检 675
第四章 管理 676
第一节 卫生行政 676
第二节 卫生经费 676
第三节 医疗制度 677
第四节 体制改革 677
卷三十 文物 胜迹 679
第一章 古代文物 679
第一节 古遗址 679
第二节 古墓葬 680
第三节 古建筑 681
第四节 馆藏文物 683
第五节 摩崖石刻 685
第二章 革命文物 685
第一节 旧址、旧居 685
第二节 文物、标语 687
第三节 纪念设施 691
第三章 名胜古迹 692
第一节 名胜 692
第二节 古迹 694
卷三十一 民俗 宗教 695
第一章 风俗习惯 695
第一节 生产习俗 695
第二节 生活习惯 696
第三节 喜庆婚丧礼仪 698
第四节 道德风尚 700
第五节 时令节日 701
第六节 迷信、禁忌、陋习 702
第二章 宗教 704
第一节 佛教 704
第二节 道教 706
第三节 天主教 707
第四节 基督教 707
卷三十二 方言 谚语 708
第一章 方言 708
第一节 语音 708
第二节 词汇 716
第三节 语法 725
第二章 谚语 728
第一节 农谚 728
第二节 俗谚 730
第三节 歇后语 732
卷三十三 艺文 734
一、散文选 734
二、诗歌选 748
三、对联选 763
四、书目 767
卷三十四 人物 771
一、人物传 771
二、人物表 809
三、英名录 864
附录 944
一、地方文献 944
二、历修县志 964
编后记 964
修志机构、人员及审批单位 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