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缘起 1
第一节 行政裁量的制度与实践言说 2
一、干预行政的一般裁量与警察行政调研 4
二、给付行政中的形成裁量及其省际比较 9
三、风险行政的政策裁量与规制难题 16
第二节 行政裁量规制的可能方案 20
一、行政裁量规制的立法努力 20
二、裁量基准的“自我拘束” 23
三、司法对行政裁量的规制 25
四、行政裁量规制的第四种可能 28
第三节 本书的论证逻辑 30
一、以事实和规范的互补关系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 30
二、以动态的视角分析影响行政裁量的真正因素 32
三、落足于协商行政规制模式的论证归宿 33
第二章 行政变迁视角下的裁量界定 35
第一节 行政裁量:一个纯粹的规范概念 35
一、法律概念的事实张力 35
二、规范结构预留的事实转化空间 40
三、行政裁量的特质 42
第二节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定性之争 50
一、否定不确定法律概念事实张力的学说 51
二、主张仅构成要件部分存在裁量的观点 56
三、裁量一元论的基本立场 59
第三节 行政的现代性与行政裁量的界定 66
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定性之争的学理检讨 67
二、行政裁量概念界定背后的行政定位与法治理念 70
三、取决于行政任务的行政裁量概念 74
第三章 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行政裁量 81
第一节 规范目的对行政裁量的引领 86
一、要件裁量涵摄过程中的规范目的 87
二、效果裁量的确定过程中的规范目的 90
三、规范目的之判断 92
第二节 形塑于法律解释的行政裁量 98
一、具有规范结构的行政法律解释 100
二、“复函”作为个案涵摄的载体 104
三、法律解释对法律效果的补充与连结 106
第三节 行政裁量与政策的契合 110
一、作为行政裁量背景的政策 110
二、政策中的利益衡量 112
三、政策中的技术专长 117
第四节 行政惯例预设的行政裁量轨迹 121
一、行政惯例及其内外维度 121
二、行政惯例与行政自我拘束 123
三、行政惯例与正当期待 126
第四章 规范进路的行政裁量规制 130
第一节 立法规制行政裁量的模式:条件vs目的 131
一、被跨越的法律保留原则还是不授权原则 132
二、条件模式编织的裁量规制之网 139
三、目的模式对行政裁量的框架拘束 142
第二节 行政自我规制的努力:裁量基准 145
一、对峙的裁量基准定位 145
二、裁量基准的细化与授权原意的悖反 150
三、不断强化的裁量基准制定程序与“僵化”风险 152
第三节 司法规制行政裁量的路径 156
一、鲜少出场的裁量审查标准 156
二、行政裁量主观性审查的困境 159
三、司法审查对其他裁量考量因素的关照不足 164
四、“隐匿”司法审查下的行政裁量:司法审查强度的再思考 169
第五章 关照规范与事实的协商行政规制模式 183
第一节 为什么是协商 183
一、协商行政规制模式的正当性根基 183
二、行政过程中的权力分立 185
三、不同于传统行政程序的参与设计 186
第二节 协商行政规制的制度化发生机制 188
一、协商行政规制的制度化前提 188
二、协商行政规制模式的配套机制 194
三、理由说明对行政裁量的规范实效 199
第三节 协商行政规制与规范进路的衔接 203
一、协商行政规制与立法规制模式的融合 204
二、以协商行政规制发展裁量基准模式 210
三、协商行政规制在司法审查中的嵌入 216
第四节 协商行政法律关系的学理建构 226
一、传统行政法律关系之审视:权力与权利的对峙 226
二、分析法学的视角:复合型法律概念及相依而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229
三、“瓶颈”与突破:行政法律关系的动态均衡 234
结语 三足鼎立的行政裁量规制模式 240
后记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