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南》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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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张玉文主编
  • 出 版 社: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205060702
  • 页数:439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由税收专业人士编辑的实用型工具书,收录了目前我省实施的全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内容丰富详实。全书采取“政策条”的方式,分别按照单税种政策和专题政策两种方式进行编排,并对重要概念、重大政策背景进行解释说明。

前言 1

第一部分 单税种税收优惠政策 2

第一章 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2

第一节 税收优惠政策的概念及形式 2

第二节 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3

第三节 减免税申请审批的一般程序 4

一、减免税申请审批的范围 4

二、减免税申请的提出 4

三、减免税申请报批程序 5

第二章 营业税 6

第一节 营业税简介 6

第二节 营业税的起征点 8

一、起征点的基本规定 8

一、《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9

第三节 营业税税收优惠 9

二、起征点的调整 9

二、交通运输业 10

三、建筑安装业 11

四、金融业 12

五、保险业 15

六、邮电通信业 17

七、文化体育业 18

八、服务业 21

九、技术转让 26

十、转让著作权 27

十一、殡葬业务 28

十二、转让土地、林地使用权 28

十三、销售不动产 28

十五、国家储备棉财政补贴 29

十六、就业、再就业 29

十四、资产处置 29

十七、第29届奥运会 33

十八、其他 33

第四节 涉外优惠政策 38

一、技术转让 38

二、无形资产转让 39

三、其他 39

第五节 减除项目 40

一、《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除项目 40

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减除项目 41

三、交通运输业 41

四、建筑安装业 42

五、金融保险业 42

六、邮电通信业 44

七、服务业 45

八、销售不动产 47

九、其他 48

第三章 资源税 49

第一节 资源税简介 49

第二节 资源税优惠政策 51

一、《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政策 51

二、冶金独立矿山 51

三、北方海盐 52

四、秦沈铁路建设用砂、石、土料 52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 53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简介 53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55

一、灾害减免 55

二、高新技术企业 55

三、农林牧渔业生产、服务 57

四、技术开发、转让 58

五、新办企业 59

六、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乡镇企业 60

七、资源综合利用 61

八、民政福利 62

九、中小企业 63

十、利息所得 63

十一、资产评估增值 64

十二、非营利性基金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64

十三、住宅市场 65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体制改革 65

十五、高校后勤实体 66

十六、科研机构、勘察设计单位转制 66

十七、军队、武警 68

十八、就业、再就业 68

十九、文教卫生单位 74

二十、西部开发 76

二十二、国家储备棉、储备糖 77

二十一、企业改制 77

二十三、军队保障性企业 78

二十四、禽流感 78

二十五、监狱劳教企业 78

二十六、政府性基金(收费) 79

第三节 税收抵免 79

第四节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81

第五节 弥补亏损 82

第六节 税前扣除 83

一、公益救济性捐赠 83

二、会费、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其他会费、管理费 86

三、利息支出 87

四、借款支出 88

五、广告费、宣传费、招待费、差旅费 88

六、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用 90

八、风险准备金 92

七、租赁费用 92

九、坏账损失 93

十、资产损失 93

十一、汇兑损失 93

十二、总机构管理费 94

十三、无形资产开发 94

十四、计税工资 94

十五、无形资产摊销 96

十六、固定资产折旧 97

十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00

十八、高新技术企业工资培训费支出 100

十九、冬季取暖补贴 100

二十、经济补偿金 101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住房周转金 101

二十二、新产品开发费 102

二十四、销售折扣 103

二十三、社会力量资助新产品开发 103

二十五、违约金、罚款、银行罚息 104

二十六、政府性基金(收费) 104

二十七、商誉 104

二十八、税款支出 104

二十九、股权投资损失 105

三十、名牌产品 105

三十一、销售大包干 105

三十二、住房改革 105

三十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06

三十四、加油机税控装置 106

三十五、电信企业 106

三十六、卷烟企业 107

三十七、铁路企业 107

三十八、禽流感 108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简介 109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 109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111

一、工资、补贴、津贴 111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12

三、奖金及其他奖励 114

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16

五、股票、债券投资所得 117

六、财产转让所得 118

七、偶然所得 119

八、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120

九、保险金收入 120

十、保险费用支出 120

十一、军人转业费 121

十二、外汇所得 121

十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个人所得 121

十四、涉农所得 122

十五、扣缴手续费 123

十六、差旅费包干 123

十七、残疾、烈属、孤老所得 123

十八、灾害损失 124

十九、禽流感 124

二十、其他 124

第三节 涉外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125

第四节 税前扣除 129

一、远洋运输船员 129

二、公积金、保险金 130

三、资助开发新产品 130

四、投资高新技术企业 131

五、海外留学生技术成果转化 131

六、捐赠 131

八、保险营销 135

七、销售费用包干 135

九、中介服务 136

十、名牌产品生产 136

十一、通讯费补贴 136

十二、购买和处置债权费用 137

第六章 房产税 138

第一节 房产税简介 138

第二节 房产税税收优惠 139

一、《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房产 139

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40

三、文化、教育、卫生 140

四、民政福利企业 143

五、中小企业 144

六、人防设施 144

十、基建工地临时用房 145

十一、贫困地区 145

八、毁损、危险房屋 145

九、大修停用房屋 145

七、停产、撤销企业 145

十二、免税单位无偿占用应税房产 146

十三、动迁后异地重建房产 146

十四、仓储用房产 146

十五、房产租赁 146

十六、金融企业抵债房产 147

十七、自用小摊亭 147

十八、房屋装饰增值 147

十九、军队房产 147

二十、国家储备粮(油)、储备棉 147

二十一、金融保险企业 148

二十二、铁路企业 149

二十五、禽流感 150

二十四、天然林保护 150

二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 150

二十六、供热企业 151

第七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152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简介 152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153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53

二、文教卫生民政单位 155

三、免税单位用地 158

四、居民住房 158

五、大型基建项目 159

六、企业搬迁 159

七、荒山、林地、湖泊 159

八、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 159

九、企业内铁路专用线、公路 159

十二、矿工房改造 160

十三、电力企业 160

十、厂区外绿化、公园用地 160

十一、企业内生活区 160

十四、水利设施 161

十五、民用航空机场 161

十六、监狱劳教单位 161

十七、军队、武警系统及军品生产企业 162

十八、核工业企业 164

十九、港口码头 164

二十、矿山、建材、盐场 164

二十一、林业系统 165

二十二、秦沈铁路建设 165

二十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165

二十四、铁路企业 166

二十六、中央储备棉、储备糖、储备油仓库 168

二十五、天然林资源保护 168

二十七、禽流感 169

二十八、供热企业 169

二十九、石油天然气企业 170

三十、煤炭行业 170

三十一、棚户区改造 171

第八章 车船使用税 172

第一节 车船使用税简介 172

第二节 车船使用税税收优惠 173

一、《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73

二、残疾人专用车辆 174

三、公共交通用车辆 174

九、游览区游艺船(艇) 175

八、关闭、停产企业车船 175

七、新购置车辆 175

五、半吨以下船舶 175

四、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辆 175

六、农业生产用车辆 175

十、自行车 176

十一、医疗机构自用车船 176

十二、老年福利机构 176

十三、禽流感 176

十四、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177

十七、中央储备棉业务 178

十八、文化体制改革 178

十五、第29届奥运会 178

十六、天然林保护工程 178

第九章 城市房地产税 179

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税简介 179

第二节 城市房地产税税收优惠 180

第十章 土地增值税 181

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简介 181

一、《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83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83

二、继承、赠与房地产 184

三、个人转让自用住房 184

四、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185

五、合作建房 185

六、企业兼并 185

七、金融资产清理 186

八、教科文卫事业 187

第三节 税项扣除 187

一、《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 187

二、房地产评估费用 187

第十一章 印花税 188

第一节 印花税简介 18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89

第二节 印花税税收优惠 189

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190

三、贷、借款合同 190

四、金融机构账簿 191

五、证券投资基金 191

六、收购、承接、处置资产 191

七、保险公司 193

八、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194

九、出版合同 194

十、委托代理合同 194

十一、图书、报刊征订凭证 194

十二、军队合同 194

十三、海洋石油勘探、开采 195

十四、中石油、中石化成品油计划配置 195

十五、特种储备资金 195

十九、企业改制 196

十八、货运凭证 196

十六、代购国务院市场调节粮 196

十七、经援项目合同 196

二十、高校后勤改革 198

二十一、教育、体育 198

二十二、国家储备物资 199

二十三、西部开发建设 199

二十四、外资企业 199

第十二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介 201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202

第十三章 契税 204

第一节 契税简介 204

第二节 契税税收优惠 20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免税项目 205

二、土地、房屋被政府征占 206

五、居民个人购买住宅 207

三、农林牧渔生产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207

四、外国驻华使领馆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07

六、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价交换 209

七、法定继承 209

八、土地、房屋权属分割 210

九、建筑企业开发建设 210

十、房屋附属设施 210

十一、股权变更 210

十二、教科文卫单位用房 210

十三、军队移交企业 211

十四、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用于监狱建设 212

十五、金融机构撤销 212

十六、农村信用社清理 212

十七、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清理 212

十八、金融机构改制 213

二十、企业上市 214

十九、中石化、中石油重组改制 214

二十一、企业改革 215

二十二、企业改制重组 216

二十三、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新购房产 218

二十四、棚户区改造 218

第十四章 耕地占用税 219

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简介 219

第二节 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 220

一、《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220

二、农户住宅用地 221

三、农业生产 221

六、军事设施 222

七、金矿生产设施占地 222

八、民政福利事业 222

五、临时占用耕地 222

四、基建工程 222

九、绿色通道建设 223

十、煤炭开采 223

十一、水利设施 223

十二、西部开发建设 223

十三、高校后勤社会化 224

十四、教育事业 224

十五、灾民建房 224

第十五章 教育费附加 226

第一节 教育费附加简介 226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 226

第十六章 文化事业建设费 228

第一节 文化事业建设费简介 228

第二节 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 229

第一章 特殊地区政策 232

第一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 232

第二部分 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232

第二节 西部地区 234

一、青藏铁路建设 234

二、三峡工程 235

三、西部地区建设 236

第三节 辽西北地区 237

第四节 贫困地区(老、少、边、穷) 237

第二章 中小企业 239

第三章 就业、再就业 241

第一节 下岗失业人员 242

一、服务型企业 242

二、商贸企业 243

三、主辅分离企业 245

四、加工型企业 246

五、综合 246

六、个体经营、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247

第二节 高校毕业生 248

第三节 城镇退役士兵 249

第四节 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 252

一、军队转业干部 252

二、随军家属 253

第五节 刑释解教人员 254

第六节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254

第四章 企业重组、改制 256

第一节 科研机构、勘察设计单位转制 256

第二节 机关服务中心体制改革 259

第三节 企业改组、改制、主辅分离 260

一、主辅分离 260

二、企业兼并 261

三、股权重组 261

四、企业改革 261

六、企业改制、重组 263

五、公司制改造 263

七、职工安置 266

第四节 企业承包、承租经营 267

第五章 高科技、科研、技术开发 269

第一节 高新技术、技术开发、转让 269

一、技术开发与转让 269

二、高新技术企业 271

三、新产品开发 275

第二节 技术改造 278

第三节 科研机构 279

第六章 循环经济(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 281

第七章 农林牧渔业 284

第一节 农业 284

一、农民生活 284

二、农业生产及服务 285

二、林业生产 286

第二节 林业 286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 286

三、林场和林产品初加工 287

第三节 渔业 287

第四节 农产品养殖加工 288

一、个人养殖 288

二、牧业生产 288

三、农林渔产品初加工 289

四、禽流感疫情 289

第五节 农业产业化 290

第八章 教育行业 294

第一节 综合政策 294

第二节 学校科研、技术转让 297

第三节 学校办企业 298

第四节 社会办学 298

一、捐赠 300

第五节 教育捐赠、奖励 300

二、奖励 301

三、奖金 302

第六节 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 303

第九章 文化业 306

第一节 影视、出版业 306

一、广播、影视 306

二、出版发行 307

第二节 文化活动场所 307

一、展馆 307

二、寺庙、公园、名胜古迹 308

第三节 文化事业捐赠扣除 309

第四节 文化体制改革 310

一、试点地区及试点单位政策 311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312

一、彩票 313

二、体育比赛奖金 313

第一节 体育彩票、奖金 313

第十章 体育业 313

第二节 第29届奥运会 314

一、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314

二、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参与者 315

第十一章 医疗机构 316

第一节 医疗机构 316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316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 317

第二节 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 317

第三节 血站 318

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318

第五节 综合 319

二、福利彩票中奖 321

一、福利彩票发行 321

第一节 福利彩票、募捐 321

第十二章 民政、福利事业 321

第二节 育养、婚介、殡葬服务 322

第三节 残疾、孤老人员所得 323

第四节 民政福利企业 324

第五节 老年服务机构 325

第六节 民政福利事业捐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26

第十三章 军队、武警系统 328

第一节 军队、武警内部服务单位 328

第二节 军事设施 329

第三节 军品生产企业 330

第四节 军队移交企业 331

第十四章 监狱劳教企业 332

第一节 监狱、劳教单位 332

第二节 劳改、劳教企业 332

一、新建、新购住房 334

第十五章 房地产市场 334

第一节 个人住房 334

二、出租、出售住房 335

三、房屋拆迁 337

四、外籍个人住房 338

第二节 公房出租 339

第三节 住房制度改革 340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341

第五节 其他 343

第十六章 金融、保险 346

第一节 金融 346

一、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346

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355

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357

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359

五、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360

六、港澳国际(集团)公司 361

七、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62

第二节 保险 363

第十七章 国家储备棉、储备糖、粮食(油) 367

第一节 国家储备棉、麻企业 367

第二节 国家储备粮、油、糖等企业 368

第十八章 铁路系统 371

第一节 铁路系统 371

第二节 青藏铁路 374

第三节 秦沈铁路 375

第四节 其他 375

第十九章 其他减免 377

第一节 新办企业 377

第二节 自然灾害 382

第三节 困难减免 383

附录一 油气勘探开发劳务范围 386

附录 386

附录二 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一批) 390

附录三 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 391

附录四 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 404

附录五 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 407

附录六 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 409

附录七 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 412

附录八 辽宁省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一批) 414

附录九 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18

附录十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 421

附录十一 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425

附录十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范围 429

附录十三 科研机构名录 435

附录十四 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范围 436

附录十五 我省铁路系统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名单 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