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 民事权利的享有及行使 1
第一编 人 1
第二题 某些人格权 2
第一章 人身完整权 2
第二章 子女权利的尊重 6
第三章 名誉及私生活的尊重 6
第四章 死后身体的尊重 7
第三题 涉及人的身份的某些要素 8
第一章 姓名 8
第二章 住所和居所 12
第三章 失踪与死亡 12
第四章 民事身份登记簿和民事身份证书 15
第一章 成年和未成年 22
第四题 人的行为能力 22
第二章 未成年人的监护 24
第三章 对成年人的保护性监管 33
第五题 法人 38
第一章 法律人格 38
第二章 适用于某些法人的规则 42
第二编 家庭 46
第一题 婚姻 46
第一章 婚姻和结婚仪式 46
第二章 婚姻的证明 48
第三章 婚姻无效 48
第四章 婚姻的效力 49
第五章 夫妻财产制 55
第六章 别居 63
第七章 婚姻解除 65
第一题附一题 民事结合 66
第一章 民事结合的成立 66
第二章 民事结合的民事效力 67
第三章 民事结合的无效 67
第四章 民事结合的解除 68
第二题 亲子关系 69
一般规定 69
第一章 基于血缘的亲子关系 69
第一章附一章 基于协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子女的亲子关系 72
第二章 收养 73
第三题 扶养义务 78
第四题 亲权 80
第三编 继承 82
第一题 继承开始和继承资格 82
第一章 继承开始 82
第二章 继承资格 82
第二题 遗产的移转 83
第一章 遗产的占有 83
第二章 要求遗产之诉及其对遗产移转的效力 84
第三章 选择权 84
第三题 遗产的法定移转 87
第一章 继承权 87
第二章 血亲关系 87
第四章 遗产的移转顺序 88
第三章 代位继承 88
第五章 支付扶养费义务的延续 90
第六章 国家的权利 92
第四题 遗嘱 93
第一章 遗嘱的性质 93
第二章 遗嘱能力 94
第三章 遗嘱的形式 94
第四章 遗嘱处分与受遗赠人 96
第五章 遗嘱和遗赠的撤销 100
第六章 遗嘱的证明和验证 101
第五题 遗产的清算 101
第一章 清算和分别遗产的标的物 101
第二章 遗产清算人 102
第三章 债务和特定遗赠的清偿 105
第四章 清算的终止 107
第六题 遗产的分割 109
第一章 分割遗产的权利 109
第二章 分割的方式 111
第三章 返还 113
第四章 分割的效力 115
第五章 分割的无效 116
第四编 财产 117
第一题 财产的种类及取得 117
第一章 财产的种类 117
第三章 财产与其权利人或占有人的关系 118
第二章 财产与其收益的关系 118
第四章 涉及财产的某些事实上的关系 119
第二题 所有权 122
第一章 所有权的性质和范围 122
第二章 添附 123
第三章 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规则 125
第三题 所有权的特别形式 129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29
第二章 非区分共有 130
第三章 不动产区分共有权 133
第四章 地上权 141
第一章 用益权 143
一般规定 143
第四题 所有权的权能分离 143
第二章 使用权 149
第三章 地役权 150
第四章 永租权 152
第五题 对某些财产的自由处分的限制 154
第一章 禁止转让约款 154
第二章 替补 155
第六题 某些目的性财产 159
第一章 基金会 159
第二章 信托 160
第七题 他人财产的管理 165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65
第二章 管理的种类 165
第三章 管理规则 166
第四章 管理的终止 173
第五编 债 175
第一题 债的一般 175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75
第二章 合同 175
第三章 民事责任 184
第四章 债的某些其他发生根据 187
第五章 债的样态 188
第六章 债之履行 194
第七章 债的移转和变更 204
第八章 债的消灭 207
第九章 给付的返还 211
第一章 买卖 212
第二题 有名合同 212
第二章 赠与 222
第三章 融资租赁 226
第四章 租赁 227
第五章 租船合同 247
第六章 运输 250
第七章 雇佣合同 256
第八章 承揽或服务合同 257
第九章 委任 262
第十章 合伙合同和社团合同 268
第十一章 寄托 279
第十二章 借贷 282
第十三章 保证 284
第十四章 年金 287
第十五章 保险 290
第十六章 赌博及打赌 318
第十七章 和解 319
第十八章 仲裁协议 319
第六编 优先权和抵押权 321
第一题 债权人的一般担保 321
第二题 优先权 322
第三题 抵押权 323
第一章 一般规定 323
第二章 约定抵押 325
第三章 法定抵押 330
第四章 抵押的某些效力 331
第五章 抵押权的行使 333
第六章 抵押的消灭 339
第七编 证据 340
第一题 证据的一般规则 340
第一章 一般规定 340
第二章 法院依职权知晓 340
第二题 证明 341
第一章 书证 341
第二章 证言 345
第三章 推定 345
第四章 自认 346
第五章 出示事实要素 346
第二章 证明 347
第三题 证据和证明的可采纳性 347
第一章 证据 347
第三章 某些陈述 348
第八编 时效 350
第一题 调整时效的规则 350
第一章 一般规定 350
第二章 时效的抛弃 351
第三章 时效的中断 351
第四章 时效中止 352
第二题 取得时效 353
第一章 取得时效之条件 353
第二章 取得时效的期间 354
第三题 消灭时效 354
第一章 一般规定 356
第二章 要求公示或可以公示的权利 356
第九编 权利公示 356
第一题 公示的性质和范围 356
第二题 公示的效力 357
第一章 对抗力 357
第二章 确定权利的顺位 358
第三章 其他效力 359
第四章 对诚信第三人的保护 360
第五章 预告登记 361
第三题 公示手续 361
第一章 权利登记簿 361
第二章 登记申请 364
第三章 登记官的义务和职能 368
第四章 地址登记 371
第五章 条例 372
第四题 不动产的录入 372
第一章 地籍平面图 372
第二章 地籍修正 376
第三章 (被废止) 376
第四章 地块的部分 376
第五题 涂销 377
第一章 涂销原因 377
第二章 涂销的某些情形 379
第三章 涂销的手续和效力 380
第一题 一般规定 382
第十编 国际私法 382
第二题 冲突法 383
第一章 人的法则 383
第二章 物的法则 385
第三章 债的法则 387
第四章 程序的法则 391
第三题 魁北克当局的国际管辖权 39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391
第二章 特别规定 392
第四题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与外国当局的管辖权 394
第一章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394
第二章 外国当局的管辖权 395
译后记 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