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组织的苏联律师界之肇始 1
二 对职业性薪给制律师界之反响 5
三 财团与公司之成本会计基础之建立 9
四 律师公费之给付辩护人团部份 11
五 今日的组织 13
六 法学院毕业生当律师得先有经验 15
七 司法部长得开除辩护人 18
八 公费由国家规定——收费一览表 20
九 上诉之特别公费一览表 26
十 辩护人团所定之事务所规则 27
十一 对於这种制度的评论 31
十二 律师之缺乏阻碍了制度 33
十三 增加律师人数是国家的责任 35
十四 苏联律师的办案态度 37
注 39
作者简历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