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导论 1
一、本书的写作目的 1
二、本书的主要内容 2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进路 8
上篇 外国预审制度之比较第一章 法国的预审制度 19
第一节 法国的刑事司法系统 19
一、警察机关 20
二、检察院(检察官) 28
三、法院 34
第二节 法国刑事司法语境中的预审 47
一、法国初级预审的侦查性分析 50
二、法国的初级预审是起诉审查程序,具有司法裁判性 55
三、法国第二级预审的预审功能被弱化 58
第三节 法国预审制度的变迁 59
一、法国预审制度的萌芽——法兰西王国时期的预审制度 60
二、1808年《重罪审理法典》基本奠定了法国的预审制度 62
三、法国预审制度的曲折发展——徘徊在人权保障与惩罚犯罪之间 65
第二章 德国的预审制度 75
第一节 德国预审制度的变迁 76
一、德国的预审制度发端于纠问式诉讼 76
二、1877年的《帝国刑事诉讼法》照搬了法国的预审制度 80
三、1975年,德国废除了预审法官制度 81
第二节 德国刑事司法语境中的预审 83
一、德国检察官领导和指挥侦查 84
二、德国的侦查法官在侦查程序中负责对可能侵犯人权的侦查措施的批准 90
三、德国的中间程序——法官掌握刑事案件起诉的最终决定权 97
第三章 意大利的预审制度 107
第一节 意大利预审制度的变迁 107
一、19世纪,意大利照搬法国的预审制度 107
二、20世纪上半叶意大利法西斯预审制度 108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确立了注重人权保障的预审制度 109
第二节 意大利的刑事司法系统 111
一、司法警察 111
二、检察机关 117
三、法院 123
第三节 意大利刑事司法语境中的预审 128
一、侦查法官在初期侦查程序中发挥预审裁判功能 129
二、初步庭审程序是一种起诉审查程序 130
第四章 英国的预审制度 134
第一节 英国的刑事司法系统 134
一、警察机关 135
二、检察机关 139
三、严重欺诈案件调查局 147
四、治安法院和治安法官 147
一、英王亨利二世之前英国的诉讼制度 152
第二节 英国预审制度的变迁 152
二、英国陪审制度的起源 155
三、治安法官制度的变迁 165
四、验尸官预审程序的变迁 166
第三节 英国普通法的诞生及其形成的法治传统对英国预审制度的影响 167
一、英国普通法的形成 167
二、英国《大宪章》与英国的法治传统 172
第四节 英国的私人起诉传统决定了英国式预审制度的产生 174
一、英国的私人起诉与预审的关系 174
二、英国起诉制度的变迁 175
第五节 英国的预审制度正在走向衰落 178
第五章 美国的预审制度 180
第一节 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 180
一、警察机关 181
二、检察机关 186
三、大陪审团和预审法官 195
第二节 美国预审制度的变迁 200
一、继受英国法阶段的美国预审制度 200
二、美国独立之后的预审制度 203
第三节 美国刑事司法语境中的预审 205
一、美国被殖民的历史使其形成了人权保障的传统,这一传统又对预审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 205
二、美国重罪案件实行陪审团审判的模式是美国预审存在的重要原因 208
三、检察官指控犯罪和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与预审程序的关系 209
四、美国的检察官实际操控着预审程序 212
五、随着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日益盛行,预审制度正逐步走向衰落 214
第六章 日本的预审制度 216
第一节 日本预审制度的变迁 217
一、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没有产生现代预审制度 217
二、明治维新后日本的预审制度 218
三、二战后日本废除了法国式的预审制度 221
第二节 日本的刑事司法系统 224
一、司法警察 225
二、检察官 228
三、侦查法官 233
第三节 日本刑事司法语境中的预审 236
一、废除法国式预审制度后,原由预审法官行使的部分预审职权分别由司法警察职员、检察官和侦查法官行使 237
二、日本实行的检察官起诉独占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起到了预审的功能 238
三、日本的检察审查会不同于美国的大陪审制 242
四、日本的付审判请求程序具有一定的起诉审查功能 244
下篇 中国预审制度之评述与重构第七章 中国预审制度的变迁与发展 249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预审制度 249
一、中国预审制度的起源 249
二、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的预审制度 266
三、革命根据地时期的预审制度 280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预审制度 29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预审制度(1949~1978) 296
二、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预审制度(1979~1996) 299
三、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预审制度(1996~) 304
第八章 中国式预审制度评述 306
第一节 中国式预审制度形成原因分析 306
一、对革命根据地预审制度的继承 307
二、建国初期我国面临的镇反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 307
三、仿照前苏联将检察机关建构为法律监督机关 309
第二节 中国式预审制度的特征 311
一、中国式预审的纠问功能强于人权保障功能 311
二、中国式预审制度建立在独特的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模式上 314
三、预审主体与侦查主体的内部一体化 316
四、中国式预审是侦查程序而非准备起诉程序 317
五、承担预审职能的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法定的客观义务 318
第三节 中国式预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320
一、中国式预审缺乏科学理论的支撑 320
二、中国式预审在制度层面上缺乏严密的、系统的法律规定 341
三、中国式预审实践的法律依据不足 343
第九章 中国预审制度的重构 346
第一节 对当前重构理论的评述 346
一、徐氏预审模式 346
二、韩氏预审模式 351
三、云氏预审模式 353
第二节 重构中国预审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354
一、法治原则 355
二、在中国的刑事司法语境里重构的原则 358
三、公正与效率原则 358
四、对抗原则 359
第三节 中国新预审模式的构建 360
一、中国新预审模式内容介绍 360
二、对中国新预审模式的解析 364
参考文献 374
后记 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