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破产法简介 1
德国破产法 12
第一章 总则 12
第二章 破产程序的开始、破产程序所包括的财产和诉讼参与人 17
第一节 开始前提和开始程序 17
第二节 破产财产债权人的划分 26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债权人机关 31
第三章 破产程序开始的效力 37
第一节 一般效力 37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履行、企业委员会的协作 45
第三节 因破产而提出撤销 56
第四章 破产财产的管理与变现 63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保全 63
第二节 关于变现的决定 66
第三节 具有别除权的标的 68
第五章 向破产债权人作出清偿、终止破产程序 72
第一节 确认债权 72
第二节 分配 75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止 81
第一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 85
第六章 重整计划 85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接受和认可 90
第三节 被认可计划的效力和对执行计划的监督 96
第七章 自行管理 101
第八章 剩余债务免除 106
第九章 消费者破产程序和其他小型破产程序 113
第一节 适用范围 113
第二节 债务清理计划 113
第三节 简易破产程序 118
第一节 遗产破产程序 120
第十章 破产程序的特殊类型 120
第二节 对延续的婚姻财产共有制中的共有财产的破产程序 124
第三节 对婚姻财产共有制中共同管理的共有财产的破产程序 125
第十一章 国际破产法 12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26
第二节 外国的破产程序 128
第三节 对国内财产的单独程序 132
第十二章 生效 133
俄罗斯破产法简介 134
第一章 总则 142
俄罗斯联邦无支付能力(破产)法 142
第二章 破产预防 178
第三章 仲裁法院对破产案件的审理 179
第四章 调查 199
第五章 优化财务状况 212
第六章 外部调整 230
第七章 破产诉讼程序 260
第八章 和解协议 28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98
第九章 作为债务人的几种类型的法人破产的特殊性 298
第二节 大型组织的破产 299
第三节 农业组织的破产 302
第四节 金融组织的破产 304
第五节 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和组织的破产 310
第六节 自然垄断主体的破产 318
第十章 公民破产 32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21
第二节 个体经营者破产的特殊性 327
第三节 农场(畜牧场)破产的特殊性 328
第一节 被清算债务人破产的特殊性 332
第十一章 简易破产程序 332
第二节 缺位债务人的破产 333
第十二章 结束条款和过渡条款 334
法国破产法律制度简介 340
法国商法典第六卷 困境企业 351
第一编 困境企业的预防与和解原则 351
第一章 被认可的预防集团与和解原则 351
第二章 从事经济活动的非商业私法法人适用的规定 354
第一章 司法重整 358
第一节 观察期 358
第二编 企业的重整和司法清算 358
第二节 企业继续经营或者转让的方案 380
第三节 企业的资产 392
第四节 劳动合同产生的债权的清偿 397
第五节 适用于某些企业的简易程序 404
第二章 司法清算 407
第一节 司法清算判决 407
第二节 资产的变卖 411
第三节 债务的清偿 414
第三章 救济途径 418
第四章 对法人及其领导人的特别规定 420
第五章 个人破产及其他禁止措施 422
第一节 欺诈破产罪 425
第六章 欺诈破产罪及其他违法行为 425
第二节 其他犯罪行为 427
第三节 程序规则 430
第七章 共同规定 431
第八章 适用上莱茵省、下莱茵省和摩泽尔省的规定 433
美国破产法律制度简介 435
美国破产法 446
第一章 一般条款、定义和解释的规则 446
第一节 破产案件的开始 475
第三章 破产案件管理 475
第二节 破产管理人 481
第三节 破产案件的管理 489
第四节 破产案件的管理权限 499
第五章 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不动产 525
第一节 债权人及债权 525
第二节 债务人的责任和利益 540
第三节 不动产 566
第七章 清算 595
第一节 负责破产事务的官员及其管理 595
第二节 破产财团的征收、清算和分配 599
第三节 股票经纪人的清算 609
第四节 商品经纪人的清算 616
第五节 清算银行的清算 625
第九章 市政当局债务的调整 627
第一节 总则 627
第二节 管理 630
第三节 破产计划 634
第十一章 重整 636
第一节 官员及管理 636
第二节 重整计划 654
第三节 确认后事项 667
第四节 铁路公司的重整 673
第十二章 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农场主的债务的调整 681
第一节 政府官员、管理和破产财团 681
第二节 破产计划 687
第十三章 有固定年收入的个人的债务调整 695
第一节 官员,管理及财产 695
第二节 破产计划 700
日本破产法的修订过程及概要 709
第一章 总则 713
日本破产法 713
第二章 破产程序的开始 721
第一节 申请破产程序的开始 721
第二节 破产程序开始的决定 728
第三节 破产程序开始的效果 732
第三章 破产程序的机构 745
第一节 破产财产管理人 745
第二节 保全管理人 751
第四章 破产债权 753
第一节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 753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提出 759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调查以及确定 760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以及债权人委员会 771
第五章 财团债权 776
第六章 破产财团的管理 780
第一节 调查破产人的财产状况 780
第二节 否认权 782
第三节 追究法人管理层的责任等 790
第七章 破产财团的变现 793
第一节 通则 793
第二节 担保权的消灭 794
第三节 商事留置权的消灭 800
第八章 分配 801
第一节 通则 801
第二节 最后分配 802
第三节 简易分配 807
第四节 同意分配 809
第五节 中期分配 809
第六节 追加分配 813
第九章 破产程序的终结 814
第一节 继承财产的破产 818
第十章 关于继承财产的破产等的特则 818
第二节 继承人的破产 823
第三节 被遗赠人的破产 825
第十一章 存在外国倒闭处理程序时的特别规则 826
第十二章 免责程序和复权 827
第一节 免责程序 827
第二节 复权 833
第十三章 杂则 835
第十四章 罚则 839
附则 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