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 1
序章 “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 26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26
第二节 法学形态的理论 29
第三节 古代法学的各种形态 33
第四节 “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 42
第五节 中国古代法学的基本特点 45
第六节 中国法学与中国法学史 51
第七节 中国法学史在中国学术史上的地位 53
第一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前221年) 56
第一节 概述 56
一、立法的发展 57
二、法的教育、解释和研究活动的展开 60
第二节 《法经》论考 66
一、《法经》的真伪 67
二、《法经》的历史地位 78
第三节 法哲学的诞生 84
一、先秦法哲学的主要内容 84
二、先秦法哲学的基本特征 93
三、先秦法哲学的社会历史意义 97
第四节 法家法治理论评析 100
一、法家法治的内涵及其合理性 100
二、实现法治的方法、途径以及人性基础 104
三、法家法治理论的历史进步性 107
四、法家法治理论与西方法治学说的差异 109
五、法家法治理论的负面影响 114
第五节 《尚书》等先秦文献中的法学思想 117
一、《尚书》的法学思想 118
二、《周易》的法学思想 123
三、《左传》的法学思想 128
四、《国语》的法学思想 133
五、《周礼》的法学思想 138
六、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中的法律思想 143
七、《吕氏春秋》的法学思想 147
第六节 萌芽期法学家列传 154
一、管仲 154
二、老聃 155
三、孔丘 156
四、子产 156
五、邓析 157
六、李悝 158
七、墨翟 158
八、吴起 159
十、申不害 160
九、商鞅 160
十一、慎到 161
十二、孟轲 162
十三、荀况 162
十四、韩非 163
第二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诞生——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 164
第一节 概述 164
一、秦汉时期社会的进步 165
二、立法的发展 166
三、法律教育活动的展开 168
四、法的解释、研究活动的展开 170
第二节 法学世界观的确立 170
一、法学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 171
二、法学世界观的基本内容 178
三、秦汉时期法学世界观的特征 183
四、秦汉时期法学世界观的历史地位 188
第三节 律学的诞生 190
一、律学的内涵 191
二、律学的诞生 195
三、律学的内容 203
四、秦汉时期律学的特征 207
五、中国古代律学传统的形成 212
第四节 判例法研究的展开 217
一、中国古代判例法的界定 217
二、秦汉时期判例法研究的展开 219
三、判例法研究的主要内容 227
四、判例法研究的主要特点 231
第五节 《汉书·刑法志》评析 233
一、《汉书·刑法志》的成书年代 234
二、《汉书·刑法志》的理论基础 235
三、《汉书·刑法志》对法律史的阐述 236
四、《汉书·刑法志》的法学价值 242
第六节 对重大法律问题的讨论 243
一、株连与反株连 243
二、司法时令说 245
三、赦与非赦 246
四、刑罚的平等性 247
第七节 诞生期法学家列传 249
一、李斯 249
二、萧何 250
三、陆贾 251
四、张苍 252
五、叔孙通 253
六、贾谊 254
七、晁错 255
八、公孙弘 256
九、董仲舒 257
十、刘安 258
十一、张释之 261
十二、张汤 261
十三、赵禹 263
十四、桑弘羊 264
十五、路温舒 265
十六、于定国 266
十七、杜周(附:杜延年) 266
十八、黄霸 268
十九、萧望之 269
二十、刘向 270
二十一、扬雄 271
二十二、桓谭 272
二十三、侯霸 273
二十四、郭躬 273
二十五、郑弘 274
二十六、梁统 275
二十七、王充 276
二十八、陈宠(附:陈咸、陈忠) 277
二十九、马融 278
三十、王符 279
三十一、崔寔 281
三十二、应劭 282
三十三、郑玄 283
三十四、荀悦 283
三十五、徐幹 284
三十六、仲长统 285
第一节 概述 287
第三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年~581年) 287
一、法制建设环境的变化 288
二、立法的进步 290
第二节 多元化的法学世界观 292
一、法家学说的复兴 293
二、玄学世界观的崛起 296
三、佛教对法学世界观的影响 305
四、儒学世界观对法学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309
第三节 律学的发达 312
一、儒家精神贯彻于律学研究之中 313
二、律(学)博士的设置和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的形成 314
三、律学地位的提高和律学名家的辈出 316
四、律学研究的深入 317
五、律学从经学中解脱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 334
第四节 《晋书·刑法志》的法学意义 335
一、《晋书·刑法志》的法哲学意义 336
二、对历史上重大法律事件的真实记录 339
三、展示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研究的风貌 341
四、其他法学研究成果的记录 342
五、关于《晋书·刑法志》的简要评析 344
第五节 发展期法学家列传 345
一、钟繇 345
二、曹操 346
三、王朗 347
四、诸葛亮 348
五、陈群 349
六、刘劭 350
七、卫觊 351
八、高柔 352
九、何晏 353
十、王弼 354
十一、阮籍 356
十二、嵇康 357
十三、傅玄 358
十四、贾充 359
十五、杜预 359
十六、张斐 360
十七、刘颂 361
十八、袁准 362
十九、葛洪 363
二十、崔玄伯 365
二十一、崔浩 366
二十二、高允 367
二十三、刘勰 367
二十四、崔祖思 369
二十五、孔稚珪 370
二十六、拓跋宏 371
二十七、蔡法度 372
二十八、郦道元 373
二十九、苏绰 373
三十、高叡 375
三十一、崔昂 376
三十二、封氏家族 376
第四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昌盛——隋唐时期(公元581年~960年) 378
第一节 概述 378
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进步 378
二、立法的发展 382
三、法律教育的兴起 383
第二节 法学世界观的发展 386
一、隋唐初期法学世界观的发展 386
二、中唐以后法学世界观的变迁 393
第三节 律学的昌盛 396
一、官方以及私家编纂的律学著作琳琅满目 397
二、正统法学世界观全面渗入律学研究 401
三、关于法律体系的理论 403
四、法典结构所反映出来的立法学成就 404
五、刑罚体系的日益成熟 408
六、对主要刑法原则的阐述 409
七、对重要的法律制度的研究 423
八、对律文的解释 435
九、对专用名词的解释 451
十、民法解释学 457
十一、律学研究方法论的进步 467
十二、关于《唐律疏议》的几点评价 468
一、复仇是否可行 473
第四节 关于重大法律问题的讨论 473
二、对“司法时令说”的批判 475
第五节 隋唐时期法学对周边国家的影响 476
一、对越南的影响 476
二、对朝鲜的影响 478
三、对日本的影响 480
第六节 昌盛期法学家列传 489
一、李德林 489
二、苏威 491
三、郑译 492
四、杨坚 493
五、高颎 493
六、牛弘 494
七、王通 495
八、赵绰 497
十、郎茂 498
九、杨汪 498
十一、裴寂 500
十二、刘文静 500
十三、孔颖达 501
十四、房玄龄 501
十五、魏征 502
十六、颜师古 504
十七、杜如晦 505
十八、孙伏伽 506
十九、于志宁 507
二十、长孙无忌 508
二十一、李世民 509
二十二、戴胄 510
二十三、贾公彦 511
二十四、狄仁杰 511
二十五、徐有功 513
二十六、姚崇 514
二十七、宋璟 516
二十八、吴兢 517
二十九、张鷟 519
三十、陈子昂 520
三十一、杨炎 522
三十二、陆贽 523
三十三、吕温 524
三十四、韩愈 525
三十五、刘禹锡 526
三十六、白居易 527
三十七、柳宗元 529
附录1 主要参考文献 531
附录2 插图索引 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