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和司法活动犯罪司法适用(下) 421
第七章 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421
第一节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421
第二节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453
第三节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463
第四节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470
第五节 聚众斗殴罪 481
第六节 寻衅滋事罪 512
第七节 传授犯罪方法罪 534
第八章 计算机犯罪 544
第一节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44
第二节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65
第九章 妨害集会、游行、示威的犯罪 577
第一节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577
第二节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598
第三节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604
第一节 聚众淫乱罪 607
第十章 妨害社会风尚的犯罪 607
第二节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618
第三节 盗窃、侮辱尸体罪 626
第四节 赌博罪 635
第十一章 邪教组织犯罪 657
第一节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657
第二节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689
第十二章 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 701
第一节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701
第二节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706
第三节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716
第四节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724
第五节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733
第六节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738
第七节 侮辱国旗、国徽罪 747
第八节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