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
一、规制的含义及其与监管的关系 1
二、监管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2
三、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制和监管的不同层次 4
四、规制与监管的国际层面与国内层面的关系 6
五、世贸组织所推动的金融服务贸易对我国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 14
六、以银行业的规制和监管为中心的研究 17
七、GATS项下的金融服务贸易是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抑或兼含国内金融服务贸易? 19
第二章 世贸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制架构 22
第一节 世贸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制架构的构成 22
一、GATS 23
二、《金融服务附件》 39
三、金融承诺表及其构造与解读 41
第二节 世贸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制架构的特征 46
一、灵活性 46
二、渐进性 48
三、框架性 50
四、首创性 52
五、上述特征的启示 54
第三节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制和监管问题亟待研究 55
一、金融离不开规制与监管 55
二、在银行业开放中趋利避害需要规制与监管 59
三、银行业全面开放后规制与监管面临新的挑战和任务 60
第四节 本书的体系 63
第三章 世贸组织规制金融服务贸易的阶梯 66
第一节 市场准入与国内规制 66
一、世贸组织法对市场准入与国内规制措施的不同约束 67
二、GATT对市场准入与国内规制的协调和适用 72
三、GATS有关市场准入与国内规制规则的分野与重合 75
四、“美国——赌博”案对市场准入和国内规制关系的影响 82
五、市场准入与国内规制的差异对我国金融规制和监管的影响及对策 88
一、对GATT第20条的解读 90
第二节 一般例外 90
二、“美国——赌博”案所涉及的GATS的一般例外问题 99
三、“美国——赌博”案对一般例外的发展及对国内金融规制的影响 106
第三节 “审慎例外” 108
一、辨别监管措施的依据是其目的性 109
二、审慎目的和审慎措施应根据有关国家的具体情况来认定 109
三、对审慎措施的必要约束 110
四、发展中国家的审慎措施标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111
五、结论 112
第四章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制和监管的依据与理念 113
第一节 金融服务贸易对金融安全稳健的双重效果 113
一、世贸组织所推行的金融服务贸易具有促进金融安全稳健的功效 113
二、金融服务贸易对于金融安全稳健的挑战 122
三、对金融服务贸易扬长补短需要监管 130
第二节 对金融服务贸易规制和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 132
一、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监管的关系是世贸组织在金融服务贸易中的核心问题 133
二、世贸组织在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规制监管博弈中所作出的选择 134
三、成员方对金融服务贸易规制和监管的主要依据 135
第三节 金融监管的基本理念及目标 137
一、挤兑与系统风险 138
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传送带”的银行 143
三、银行在支付清算体系中的重要角色 146
四、信息的不对称性与对金融服务消费者的保护 149
五、高杠杆的银行 152
六、对我国金融规制和监管的思考 154
第五章 市场准入监管 158
第一节 世贸组织推行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机制与贡献 158
一、世贸组织推行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机制 158
二、世贸组织有关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机制的贡献与不足 160
第二节 市场准入的监管依据与监管问题 162
一、我国对外国银行实行市场准入监管的法律依据 163
二、我国如何实行市场准入监管 165
第三节 准入形式与准入监管 170
一、外国银行准入的通常形式 171
二、对安全稳健性之分析 172
三、对系统风险之分析 176
四、对保护存款人之分析 178
五、对完善我国市场准入监管立法的思考 180
第六章 经营规制与监管 183
第一节 世贸组织规则对我国银行经营影响的性质及问题 183
第二节 银行业全面开放形势下我国银行业的经营范围问题 186
一、我国对银行经营范围的规制及其特点 186
二、我国有关银行经营范围的规定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挑战 188
三、扩大我国银行经营范围,逐步实现由分业模式向混业模式的过渡 192
第三节 经营监管理念的创新 198
一、市场化监管理念 199
二、激励相容的监管理念 202
三、功能性监管理念 205
一、当今世界主要的监管模式 208
第四节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重构 208
二、对过渡时期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思考 212
第七章 资本监管 217
第一节 审慎监管的含义与资本充足率的突出作用 217
一、审慎监管的含义与体现 217
二、资本充足率在审慎监管中的突出作用 219
第二节 《老巴塞尔协议》与资本充足率 223
一、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体制 223
二、《老巴塞尔协议》与资本充足率 224
第三节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231
一、巴塞尔委员会为什么要除“旧”布“新” 232
二、《新巴塞尔协议》的架构 234
三、《新巴塞尔协议》的创新点 239
第四节 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思考 245
一、对外资银行充分实施资本监管要求 246
二、我国实施资本监管需要完善的方面 247
一、市场退出的含义 253
第八章 市场退出监管 253
第一节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含义与方式 253
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方式 254
第二节 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市场需要有退市通道 259
一、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开展对金融机构退市的影响 259
二、金融服务贸易所导致的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退市通道 261
三、金融的性质要求建立和健全退市制度 263
四、建立和健全金融退市制度是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需要 265
第三节 外资金融机构退市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266
一、我国有关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立法与实践 266
二、金融机构退市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267
第四节 我国外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的完善问题 274
一、完善外资金融机构因传入风险和内生风险而导致退市的制度 274
二、完备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一般法律制度 277
三、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278
四、合理确定政府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中的作用 279
第一节 国际监管合作的必要性 281
第九章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281
一、世界经济和国内银行业的发展要求银行国际化 282
二、银行业的国际化需要监管的国际合作 284
第二节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条件下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法律依据 286
一、世贸组织规制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架构内的监管合作依据 287
二、世贸组织规制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架构之外的监管合作依据 290
第三节 国际监管合作的发展态势及其借鉴 292
一、巴塞尔委员会所推动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合作的成效及不足 293
二、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之间合作的加强 300
三、国家间的监管合作不断加强 302
第四节 加强我国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设想 303
一、积极参加多边金融监管组织的活动,促进监管标准与国际接轨 303
二、加强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监管合作 306
三、建立紧急救援与风险预警机制 311
后记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