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政府推进型法治的“两难症结” 3
二、市民社会理论范式与社会组织 6
三、社会组织在法治研究中的方法论意义 10
第一章 当代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的简要反思 14
一、法治理论的多样性与一致性 14
(一)20世纪90年代中国法治理论研究的初步检视 14
(二)历史研究视角下的法治 19
(三)西方法治理论渊源的一致性 23
二、作为分析工具的法治概念 29
(一)法治的形式意义与价值意义 29
(二)形式意义的法治概念在研究方法上的优势 32
三、政府推进型法治实践及其难题 35
(一)中国选择政府推进型法治模式之必然性分析 35
(二)政府推进型法治实践的内在矛盾 41
第二章 国家、个体抑或社会——现代法治的动力基础分析 48
一、现代法治观的方法论基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 48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辨识 48
(二)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学说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超越 52
(三)当代市民社会理论之于法治的方法论意义 63
二、渐进理性主义与建构理性主义:西方法治实践与理论的两条路径 70
(一)两种法治模式的自然法思想基础 70
(二)“英美模式”与“德法模式”的实践差异 75
(三)渐进论与建构论:哈耶克的理论解读 80
三、“全球结社革命”的兴起及其启示 85
(一)全球性结社运动概要 85
(二)社会组织:摆脱渐进论与建构论的法治新视点 89
第三章 社会组织与法治的社会基础 94
一、第三部门理论与社会组织 94
(一)第三部门理论与市民社会理论的合流 94
(二)社会组织的概念界定与基本特征分析 98
二、社会组织——法治的社会之维 105
(一)法治的局限性之简要分析 105
(二)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与“沟通理性”之理论贡献 109
(三)社会组织的公共理性指向及其法治意义 116
第四章 代议制立法与社会组织的立法参与功能 123
一、代议制立法及其有限性 123
(一)代议制立法的制度产品的有限性 124
(二)代议制作为民主的立法制度本身的有限性 127
二、当代民主理论对代议制立法的补正 130
(一)复合式的间接民主 130
(二)复合式民主下的多数原则 134
三、社会组织与“非正式”民主立法程序 136
(一)社会组织在国家立法中的程序意义 137
(二)社会组织对国家立法的理性支援 140
第五章 社会组织与社会的自我秩序化 145
一、“国家立法之治”对社会秩序化需求的满足限度 145
(一)法律调整机制的滞后性 145
(二)建构唯理主义法治观的知识论批判 148
二、社会的自我秩序化能力与法治 153
(一)秩序视角下的法治观 153
(二)社会组织与社会自我秩序化能力的内在关联 156
三、社会组织的社会秩序化功能 159
(一)社会组织实现秩序化功能的基本理路 159
(二)中国法治成长的“本土资源”与“民间法” 164
第六章 社会组织与国家权力的制约 170
一、传统权力制约理论的反思 170
(一)权力制约的两个传统进路 170
(二)传统权力制约方案的局限性 172
(三)立法权制约的传统缺位 175
二、以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 177
(一)权力与权力分散 177
(二)交往权力与社会权力 181
三、社会组织对社会权力的有效运用 184
(一)社会组织与社会权力的必然关联 184
(二)社会组织行使社会权力的积极意义 187
第七章 社会组织与法治的公益向度 192
一、社会公共利益——现代法治的应有价值目标 192
(一)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规定性分析 192
(二)现代法治的公益价值取向 199
二、社会组织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204
(一)国家立法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确证 204
(二)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确证功能 209
(三)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功能 214
余论 220
一、社会组织的负面社会功能 220
二、社会组织对法治的制度依赖 224
三、超越渐进理性主义与建构理性主义:社会法治的滥觞 230
结语 236
参考文献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