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5
第一编 总则 5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12
第二章 犯罪 12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6
第四节 单位犯罪 17
第三节 共同犯罪 17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23
第三章 刑罚 23
第二节 管制 25
第三节 拘役 26
第五节 死刑 27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7
第六节 罚金 29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32
第八节 没收财产 34
第一节 量刑 36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36
第二节 累犯 38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39
第四节 数罪并罚 42
第五节 缓刑 43
第六节 减刑 46
第七节 假释 49
第八节 时效 52
第五章 其他规定 53
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 61
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 61
第二编 分则 61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61
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61
第103条第1款 分裂国家罪 61
第2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62
第105条第1款 颠覆国家政权罪 62
第109条 叛逃罪 64
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 64
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64
第111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65
第110条 间谍罪 65
第112条 资敌罪 67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8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68
第115条第2款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9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70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设施罪 70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70
第2款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72
第124条第1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72
第119条第2款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72
第120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72
第120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罪 72
第121条 劫持航空器罪 72
第122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 72
第123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72
第2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74
第125条第1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74
第126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78
第2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79
第127条第1款、第2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79
第2款、第3款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81
第128条第1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81
第129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 82
第130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83
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 84
第132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84
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84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86
第2款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86
第134条第1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 86
第139条之一 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 87
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87
第135条之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致重大伤亡罪 87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 87
第137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87
第138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87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88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88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88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88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8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88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89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89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89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89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89
第2款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95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95
第二节 走私罪 95
第153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96
第2款 走私废物罪 96
第3款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96
第152条第1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 96
第159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05
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 105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05
第162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106
第162条 妨害清算罪 106
第160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106
第161条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106
第163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107
第162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 107
第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08
第166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08
第164条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108
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08
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09
第169条之一 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罪 110
第169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10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111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11
第173条 变造货币罪 112
第172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112
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12
第2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12
第175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罪 115
第175条 高利转贷罪 115
第174条第1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15
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115
第2款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罪 116
第177条之一第1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16
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16
第177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16
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17
第181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17
第178条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17
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17
第179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17
第180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17
第182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118
第187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19
第2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 119
第185条之一第1款 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罪 119
第2款 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罪 119
第186条第1款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119
第190条 逃汇罪 120
第189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120
第188条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120
第191条 洗钱罪 122
第193条 贷款诈骗罪 125
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 125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125
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 126
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 126
第194条第1款 票据诈骗罪 126
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 126
第198条 保险诈骗罪 127
第197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127
第201条 偷税罪 134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34
第202条 抗税罪 137
第204条第1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 138
第203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138
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41
第207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5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5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 146
第3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46
第208条第1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6
第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46
第2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46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147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47
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49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50
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 151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152
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55
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156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58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58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159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 159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 159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161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 167
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168
第227条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168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69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 171
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171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71
第232条 故意杀人罪 172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72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174
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174
第236条 强奸罪 176
第235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 176
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 179
第3款 猥亵儿童罪 179
第237条第1款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179
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 180
第239条 绑架罪 180
第244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82
第244条 强迫职工劳动罪 182
第241条第1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82
第242条第2款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182
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 182
第246条 侮辱罪,诽谤罪 183
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183
第249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84
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 184
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184
第256条 破坏选举罪 185
第255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185
第250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185
第251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185
第252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 185
第253条第1款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185
第254条 报复陷害罪 185
第262条 拐骗儿童罪 186
第261条 遗弃罪 186
第25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86
第258条 重婚罪 186
第259条第1款 破坏军婚罪 186
第260条 虐待罪 186
第263条 抢劫罪 187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87
第262条之一 组织他人乞讨罪 187
第264条 盗窃罪 193
第266条 诈骗罪 203
第267条第1款 抢夺罪 209
第268条 聚众哄抢罪 212
第271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 213
第270条 侵占罪 213
第272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 215
第273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 217
第274条 敲诈勒索罪 218
第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219
第277条 妨害公务罪 220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220
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220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20
第278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22
第3款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223
第2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223
第279条 招摇撞骗罪 223
第280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23
第2款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226
第282条第1款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26
第281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226
第286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27
第285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27
第283条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227
第284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27
第290条第1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28
第288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228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 229
第292条第1款 聚众斗殴罪 229
第2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29
第291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229
第291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 229
恐怖信息罪 229
第4款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30
第2款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230
第294条第1款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30
第2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234
第300条第1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234
第295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 234
第296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234
第297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234
第298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234
第299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 234
第2款 开设赌场罪 243
第303条第1款 聚众赌博罪 243
第301条第1款 聚众淫乱罪 243
第2款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243
第302条 盗窃、侮辱尸体罪 243
第2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45
第307条第1款 妨害作证罪 245
第304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245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245
第305条 伪证罪 245
第306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45
第312条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246
第311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246
第308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 246
第309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 246
第310条 窝藏、包庇罪 246
第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47
第314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249
第319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 250
第318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50
第315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 250
第316条第1款 脱逃罪 250
第2款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250
第317条第1款 组织越狱罪 250
第2款 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250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250
第323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251
第322条 偷越国(边)境罪 251
第320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251
第321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51
第325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252
第3款 过失损毁文物罪 252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252
第324条第1款 故意损毁文物罪 252
第2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252
第2款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253
第328条第1款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253
第326条 倒卖文物罪 253
第327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253
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54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254
第329条第1款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254
第2款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254
第2款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255
第336条第1款 非法行医罪 255
第331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255
第332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255
第333条第1款 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 255
第334条第1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255
第2款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255
第335条 医疗事故罪 255
第339条第1款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256
第2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256
第337条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256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256
第338条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256
第2款 非法狩猎罪 259
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259
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59
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61
第343条第1款 非法采矿罪 263
第2款 破坏性采矿罪 264
第344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265
第2款 滥伐林木罪 266
第345条第1款 盗伐林木罪 266
第3款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267
第1款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270
第349条第1款、第2款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70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70
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70
第348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 270
第355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271
第354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271
第350条第1款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71
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71
第352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271
第353条第1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271
第2款 强迫他人吸毒罪 271
第358条第1款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278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78
第2款 嫖宿幼女罪 279
第360条第1款 传播性病罪 279
第3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 279
第359条第1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79
第2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 279
第2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280
第363条第1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80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280
第2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283
第364条第1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 283
第365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 285
第368条第1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286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86
第372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287
第2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287
第2款 阻碍军事行动罪 287
第369条第1款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287
第2款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287
第370条第1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87
第2款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87
第371条第1款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287
第2款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288
第375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288
第373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288
第374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288
第382条 贪污罪 290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290
第376条第1款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290
第2款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290
第377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290
第378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290
第379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290
第380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290
第381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290
第384条 挪用公款罪 293
第385条 受贿罪 300
第389条 行贿罪 303
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 303
第392条 介绍贿赂罪 305
第391条 对单位行贿罪 305
第2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 306
第395条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06
第393条 单位行贿罪 306
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 307
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 307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308
第九章 渎职罪 308
第398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310
第2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312
第400条第1款 私放在押人员罪 312
第399条第1款 徇私枉法罪 312
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12
第3款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312
第399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 312
第404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314
第403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314
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314
第402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314
第407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315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15
第405条第1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315
第2款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315
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 316
第409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317
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318
第412条第1款 商检徇私舞弊罪 321
第411条 放纵走私罪 321
第414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322
第2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322
第2款 商检失职罪 322
第413条第1款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322
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323
第2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323
第415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323
第416条第1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323
第419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24
第418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324
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 326
第423条 投降罪 326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26
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 326
第422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326
第433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 327
第432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327
第425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327
第426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327
第427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327
第428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 327
第429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327
第430条 军人叛逃罪 327
第431条第1款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327
第2款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327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328
第437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328
第434条 战时自伤罪 328
第435条 逃离部队罪 328
第436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 328
第448条 虐待俘虏罪 329
第447条 私放俘虏罪 329
第439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329
第440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 329
第441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 329
第442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329
第443条 虐待部属罪 329
第444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 329
第445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329
第446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329
附则 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 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 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 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 3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 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 33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 34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 34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 3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11日) 34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2年3月15日) 36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2003年8月15日) 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 367
程序篇 3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396
一、综合 396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1月18日) 44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1999年9月21日) 50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司法协助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4月23日) 5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修正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12月24日) 507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1998年10月19日) 509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1998年12月3日) 5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1999年11月8日) 513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5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一审案件如何制作裁判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12月6日) 519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十部委关于在查办渎职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案件移送制度的意见(1999年12月30日) 52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2000年5月29日) 521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审计署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2000年3月23日) 52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通知(2001年12月3日) 528
附: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52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分工的规定(2002年4月28日) 531
二、立案、侦查和起诉程序 53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1996年9月4日) 534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7年4月21日) 539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539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2002年9月10日) 542
附: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542
最高人民检察院 545
关于“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 应该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的批复(1998年5月12日) 54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年12月22日) 546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2001年4月18日) 547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54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7月26日) 56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2001年8月24日) 578
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 57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5月11日) 589
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58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重新明确监所检察部门办案范围的通知(1998年6月21日) 59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在异地又犯罪应由何地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问题的批复(1998年11月26日) 59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通知(1999年2月3日) 59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辖权的规定(2001年6月21日) 593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01年8月23日) 5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11月12日) 595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2000年4月24日) 59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批捕起诉和实行备案制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1998年1月12日) 59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可否侦查问题的批复(1998年5月12日) 59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程序的规定(1999年1月12日) 599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9年8月4日) 600
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60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000年8月28日) 604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604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001年8月6日) 610
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7月29日) 61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2003年11月12日) 6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2003年11月30日) 61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生产光盘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3月8日) 61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1999年9月10日) 62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医能否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医学鉴定作出伤情程度结论问题的批复(1999年10月11日) 62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2000年2月21日) 62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将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为定案依据的通知(2001年1月2日) 62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直属分局办理证券期货领域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2005年2月28日) 624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16日) 626
最高人民检察院 626
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626
三、审判程序 6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8日) 6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年9月22日) 6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12月1日) 6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13日) 63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1年3月2日) 638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 6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4月4日) 6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有关问题的复函(2001年8月20日) 6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2001年12月26日) 64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通知(2002年4月22日) 653
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6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2002年7月15日) 6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2002年11月5日) 66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3月14日) 660
附一: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661
附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6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死刑被告人在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复核案件的通知(2003年11月26日) 6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2005年12月7日) 668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6年9月21日) 669
四、执行程序 6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布告发布工作的通知(1996年9月27日) 674
国家计划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4月22日) 675
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676
(1998年11月16日) 6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15日) 68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批复 6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1999年3月8日) 68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2000年1月3日) 6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暂缓执行建议问题的批复(2000年7月10日) 68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9月3日) 6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及时交付罪犯执行刑罚问题的通知(2001年10月24日) 68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2004年7月26日) 68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的通知(2006年3月27日) 690
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 690
五、其他规定 6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12月28日) 696
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1990年3月29日) 704
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704
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1990年4月2日) 713
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713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713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有争议的法医学鉴定能否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答复(1998年6月1日) 718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1999年6月7日) 721
附: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1999年3月16日) 721
纪要篇 7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99年10月27日) 723
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7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0年4月4日) 730
附: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7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1年1月21日) 734
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73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2003年4月22日) 742
附: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 7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3年11月13日) 744
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74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3年12月23日) 751
附: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 75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谈纪要》的通知(2006年4月5日) 754
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谈纪要 755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一审宣告无罪的案件二审时找不到被告人应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1998年6月4日) 759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会议关于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能否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问题 759
附录 759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会议关于教师能否成为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主体问题 760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会议关于被告人受贿后徇私舞弊为服刑罪犯减刑、假释的行为应定一罪还是数罪的研究意见 760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会议关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犯罪是否以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犯罪为要件的意见 762
关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如何根据 763
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适用法律的意见 763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关于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处理意见 763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会议纪要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研究意见 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