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导论 3
第一章 走进现实:被遗忘的法律解释方法 3
一、对百份法律裁判文书的调查分析 8
二、枯燥的裁判 12
三、僵化的法律思维 17
四、动摇的社会公信力 20
第二章 追溯历史:找寻法律解释发展的足迹 25
一、法律解释学向近代意义的嬗变 27
二、欧陆法系法律解释的发展 31
三、英美法系法律解释的发展 34
四、法律解释理论流派之比较 41
五、中国古典法律解释的反思 47
第三章 不负使命:法治视野下的法律解释 53
一、“法治”理论的哲学王国 54
二、法治自我评价的品格 58
三、法治的最高理想 63
四、法治的形式主义 68
五、法治的实现路径 77
第二部分 原理 87
第四章 法学具有实践之品格 87
一、社会学法学理论 90
二、法学实践品格之法律目的 96
三、法学实践品格之法律利益 99
四、法学实践品格之法律价值 105
第五章 法官之自由裁量权 112
一、法官裁量权之一般理论 116
二、法官自由裁量权之强弱 119
三、法官自由裁量权之限制 123
第六章 裁判活动“惟一正解”之否定 129
一、“惟一正解”的理论基础 131
二、自由法学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133
三、法学的实践品格:对“惟一正解”的彻底否定 136
四、裁判结果:追求公正的“近似值” 138
五、裁判“错案”理论的终结 141
六、“错案”之说对法律解释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145
第七章 法律漏洞之基本原理 148
一、法律无漏洞:法之理想 150
二、法律漏洞之实质:违反计划的不圆满性 154
三、法律漏洞:并非法律解释生成的必然 158
第八章 法律解释的涵义 162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164
二、突破“解释法律”对法律解释的困扰 167
三、裁判解释是法律解释涵义的最终归宿 170
四、裁判解释的涵义 172
第九章 法律解释关系:救济法律关系 179
第三部分 实践 179
一、法律解释是一种社会实践性关系 181
二、法律解释关系是法律关系的种属范畴:救济法律关系 184
三、法律解释关系中的受众:诉讼参与人 187
第十章 法律解释的主体:法官的最后定位 191
一、对法律解释体制的反思 193
二、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博弈 196
三、司法解释与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解释仍相去甚远 198
四、对法律解释“共同体”理论的质疑 202
第十一章 法律解释的标的:法规范及其附随情况 207
一、对法律概念的阐释 209
二、对法律规则的揭示 212
三、对法律渊源的探求 214
四、对法律事实的解读 217
五、对法律行为即意思表示的“确真” 220
第十二章 法律解释的方法:符合法精神的“创意” 224
一、“因素”说的启示 225
二、法律解释到法律补充的逾越 227
三、法律解释最终体现为逻辑“思维”方法 230
四、法律解释在保持法“安定”的前提下实现法的演进 232
五、德沃金的“原则”立论法 236
六、法律解释的理性:符合法精神的创意 239
第十三章 法律解释的最高境界:和谐 244
一、法律解释是“双向”甚至“多维”的对话交流 246
二、法庭是法律解释的对话场域 250
三、调解是体现法律解释的最佳途径 256
主要参考文献书目 265
后记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