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立法宗旨 3
1 为什么要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条 医疗事故的概念 5
2 什么是医疗事故? 5
3 非法行医造成伤害的,构成医疗事故吗?应如何处理? 6
4 非法行医致人伤害和医疗事故有什么区别? 7
5 美容成毁容,构成医疗事故吗? 8
6 救护车司机借故不出车,产妇中途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9
7 医院治疗后病情加重构成医疗事故吗? 10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1
8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12
第四条 医疗事故分级 12
9 未导致患者死亡或残疾等严重结果是否就不构成医疗事故? 13
11 为什么要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 14
1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级别与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有什么区别? 14
12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15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19
第五条 管理规范与职业道德 19
1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哪些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9
14 违反诊疗常规造成损害后果,医院要负责任吗? 20
15 医生见死不救要负责任吗? 21
16 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22
17 患者欠费,医院能否停止救治? 23
18 医患纠纷案件如何认定医疗机构存在民事过错? 24
19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含义是什么?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承担什么责任? 25
第六条 培训和教育 27
第七条 医疗服务监督 28
20 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患者可以向医院的哪个部门投诉? 28
21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9
22 什么是病历?书写病历有什么意义? 30
第八条 病历书写 30
23 病历书写有什么形式上的要求? 31
24 病历应该由谁保管?如何保管? 33
25 病历书写有什么时间要求? 33
第九条 病历的真实与完整 34
26 医院可以擅自涂改病历吗? 34
27 如何否定被医疗机构篡改的病历? 36
28 如何通过医学专家证明诉讼主张? 37
29 医院伪造病史,律师取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38
第十条 病历管理 39
30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39
31 除了患者本人,还有谁可以复印病历资料? 41
32 复印病历资料需要什么程序? 42
33 复印病历资料需要缴纳费用吗? 42
34 医院在病历资料管理时应注意什么? 43
35 医院在手术前未向病人告知手术存在风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44
第十一条 如实告知义务 44
36 对身患绝症的患者,应当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45
37 如何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46
38 手术中出现新的问题,是否需要重新履行签字手续? 47
39 如何确定县级以下有关机构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争议时的受理管辖部门? 48
40 如何证明医疗机构未尽到关于检查的说明义务? 49
41 如何证明医疗机构在医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 50
第十二条 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52
42 什么是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52
43 为什么要制定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53
第十三条 内部报告制度 54
44 医疗事故后,哪些人负有报告义务? 54
第十四条 向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55
45 什么是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56
46 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哪些内容? 56
47 医疗事故报告应当在什么时间进行? 56
48 什么是医疗过失行为? 57
第十五条 防止损害扩大 57
49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58
50 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59
第十六条 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 60
51 什么是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60
52 为什么要对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进行封存? 61
53 封存病历应当有谁在场? 62
54 如何防止医疗机构篡改病历? 63
55 如何证明就诊事实? 64
第十七条 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 65
第十八条 尸检 66
56 什么是尸检?尸检有什么意义? 66
57 医疗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进行尸检吗? 67
58 患者在诊疗时猝死,医院未采取相应封存、尸检措施,导致鉴定条件丧失,医院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68
59 尸检应该在患者死亡后多长时间进行? 69
60 什么机构可以承担尸检任务? 70
第十九条 尸体存放和处理 71
61 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尸体应如何停放? 72
62 对逾期不处理的尸体,医疗机构应如何处理? 72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77
第二十条 鉴定程序的启动 77
63 谁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77
64 在什么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移交鉴定? 78
65 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是指哪些部门? 79
66 如何处理法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关系? 80
第二十一条 鉴定主体及职责分工 81
67 医患双方当事人应该向哪一级医学会组织委托鉴定? 81
68 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要具备什么条件? 82
69 哪些医学会可以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82
70 中华医学会负责鉴定什么样的医疗事故? 83
71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84
72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哪些人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85
第二十二条 申请再鉴定程序 85
73 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86
74 当事人应当向什么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87
第二十三条 专家库 88
75 为什么要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 88
76 进入鉴定专家库的人员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90
7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不受行政区域限制有什么考虑? 91
7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一位专家单独进行吗? 92
第二十四条 专家鉴定组的产生方式 92
79 鉴定专家组是如何产生的? 93
80 在什么情况可以请本地区以外的专家参加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94
81 聘请外地专家应注意哪些问题? 95
82 为什么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义务? 96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合议制及成员构成 97
83 专家鉴定组采取什么方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97
8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的组成情况如何? 98
85 专家鉴定组成员具有什么情形的应当回避? 99
第二十六条 回避 99
第二十七条 鉴定的目的和依据 101
86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有哪些? 101
第二十八条 通知程序和提交材料 102
87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103
88 当事人收到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通知后应当怎么做? 103
89 医疗机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04
90 患者有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交资料的义务吗? 104
第二十九条 鉴定的期限和调查取证权 105
91 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105
92 医学会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吗?如有,可以进行哪些方式的调查取证? 106
第三十条 审查与调查 107
93 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向专家鉴定组提交什么材料? 107
94 专家鉴定组应当查明哪些事实? 108
95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影响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108
第三十一条 鉴定的工作原则及鉴定书的制作 108
96 鉴定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109
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的制定 111
第三十三条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111
97 鉴定专家对鉴定结论意见不一时该如何处理? 111
98 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免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12
99 什么是医疗意外?发生医疗意外,医务人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13
100 什么是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114
101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就一定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115
102 什么是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116
103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能否认定为医疗事故? 117
104 在诊疗过程中病人出现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导致死亡的,医生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117
105 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就能免责吗? 118
106 对于患者不配合治疗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应如何处理? 119
107 漏诊不是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120
第三十四条 鉴定费用 121
10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包括哪些? 121
110 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就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作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该如何支付呢? 122
10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122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125
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125
111 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可以作出哪些行政处理? 125
第三十六条 重大医疗过失的处理 126
112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后应如何处理? 126
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127
113 当事人应以什么形式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127
114 当事人应当在何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128
第三十八条 受理申请的权限划分 129
115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哪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129
116 在发生患者死亡等特殊情况的时候,医疗事故的争议该如何处理? 130
第三十九条 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131
117 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应 131
当如何办理? 131
118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进行哪些方面的审查? 132
119 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可做哪些处理? 133
120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 134
第四十条 行政处理与诉讼 135
121 对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必经途径吗? 135
122 当事人可以同时选择行政的和司法的两种程序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吗? 136
123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诉讼后,还能否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理? 137
第四十一条 鉴定结论的审核 137
124 为什么要对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审核? 138
125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核? 139
126 卫生行政部门对鉴定结论采用何种审核方式? 139
第四十二条 鉴定结论的处理 140
127 什么是重新鉴定? 140
128 重新鉴定和再次鉴定是一回事吗? 141
129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进行行政处理的职责是什么? 141
第四十三条 自行协商解决情况报告 142
131 医疗机构应当如何就医疗事故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43
130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 143
机构就可以不再承担行政责任了吗? 143
第四十四条 调解或判决 144
132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为什么还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44
第四十五条 各级医疗事故情况报告 145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149
第四十六条 争议解决途径 149
133 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有哪些途径? 149
134 发生医患纠纷时,谁有权与医院进行调解? 150
135 医院过失导致产妇产下死婴应承担什么责任? 151
第四十七条 协商途径协议书 153
136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153
137 医患双方可以就哪些事项进行协商? 153
138 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154
第四十八条 行政调解 155
139 卫生行政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医疗事故赔偿民事责任争议进行行政调解? 155
140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156
142 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的程序如何? 157
141 行政调解的效力怎样? 157
第四十九条 确定赔偿数额的原则 158
143 确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应坚持什么原则? 158
144 什么是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159
145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能否适用先予执行? 160
146 如何以司法鉴定否定不利于患者的医疗事故鉴定? 161
第五十条 赔偿项目和标准 162
147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赔偿中的医疗费? 164
148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赔偿中的误工费? 165
149 如何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 166
150 如何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 167
151 如何计算残疾用具费? 167
152 如何计算丧葬费? 168
153 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168
155 什么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计算? 169
154 如何计算交通费、住宿费? 169
156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死亡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170
157 多个医疗行为导致医疗事故损害的,应当如何划分责任? 172
158 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医院应承担什么责任? 173
第五十一条 患者亲属损失赔偿 174
159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可以得到赔偿吗? 174
160 对患者近亲属经济损失的赔偿有什么条件限制? 175
第五十二条 赔偿费用结算 177
161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如何支付? 177
第六章 罚则 181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181
162 根据条例第53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 181
第五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183
163 在医疗事故处理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就哪些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183
第五十五条 医疗事故主体的法律责任 185
164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以及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有关医务人员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85
165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86
166 医疗事故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严重损害”以及“因果关系”应如何认定? 188
167 肠镜检查致患者死亡,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193
第五十六条 违反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规范 194
第五十七条 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95
16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条例的有关规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195
第五十八条拒绝尸检与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 196
169 医院篡改病历怎么办?篡改病历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97
第五十九条 扰乱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201
170 为什么要对以医疗事故为由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201
第七章 附则 205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的范围与事故处理部门职能分工 205
171 条例所规定的医疗机构是指哪些机构? 205
172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属于医疗机构? 206
17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发生的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 206
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的定性及法律责任 207
174 见习医生出现医疗纠纷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207
175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有何区别? 208
176 医疗机构(单位)能否成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 210
第六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 211
第六十三条 生效日期及废止条款 211
附录 215
一、常用法律文书 21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申请书 21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登记表 21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登记表 218
民事起诉状(一) 219
民事起诉状(二) 220
二、常用相关规定 221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 22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7月31日) 231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2002年8月2日) 239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年8月20日)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