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3
第一部分 应试点“睛” 3
一、历年考题分值分布 3
二、命题基本规律与高频考点提示 3
第二部分 客观试题归类精解 6
民法通则 6
一、民法基础理论 6
二、自然人 8
三、法人 15
四、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17
五、物权 21
六、债权 27
七、民事责任 31
八、人身权 41
九、诉讼时效 43
合同法 44
一、合同法概述 44
二、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46
三、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53
五、合同责任 61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61
六、买卖合同 63
七、赠与合同 68
八、借款合同 70
九、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合同 74
十、运输合同、保管合同 81
十一、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82
担保法 83
著作权法 96
商标法 107
专利法 112
婚姻法 116
继承法 120
第三部分 主观试题综合精解 125
商法 147
第一部分 应试点“睛” 147
一、历年考题分值分布 147
二、命题基本规律与高频考点提示 147
第二部分 客观试题归类精解 149
一、公司法 149
二、合伙企业法 171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 176
四、外商投资企业法 179
五、破产法 184
六、票据法 188
七、保险法 195
八、海商法 203
第三部分 主观试题综合精解 208
二、命题基本规律与高频考点提示 219
一、历年考题分值分布 219
第一部分 应试点“睛” 219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219
第二部分 客观试题归类精解 221
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221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221
三、主管与管辖 222
四、诉 229
五、当事人 231
六、诉讼代理人 235
七、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236
八、期间与送达 243
九、法院调解 244
十、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246
十一、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48
十二、普通程序 249
十三、简易程序 257
十四、第二审程序 259
十五、特别程序 263
十六、审判监督程序 264
十七、督促程序 266
十八、公示催告程序 268
十九、破产程序 269
二十、民事裁判 270
二十一、执行程序 272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279
二十三、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280
二十四、仲裁协议 281
二十五、仲裁程序 283
二十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86
二十七、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288
第三部分 主观试题综合精解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