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效率与公平 1
比较法律经济学中的规范与实证分析问题 3
制度舞台上的公平与效率 12
公平、效率、诉讼形式和福利国家 14
公平、效率以及实体法律规则 17
作为法律辩论的公平与效率 21
公平、效率和法律移植 24
第二章 经济学家留给法律经济学的遗产:自然法在历史与比较视角下的误解 28
走向财产权的连带理论 30
作为法律与经济推理交叉领域的外部性 31
财产权的自然法观念 33
民法法系中的自然法模式 34
普通法法系的模式 40
自然法财产权:现代经济学说的背景 42
财产权结构、外部性以及边际主义革命 48
庇古主义传统和外部性概念 52
财产权结构和对外在成本公法补救的探索 53
法律经济分析中的财产权结构 55
超越自然主义关于财产的误解 60
第三章 普通法法系与民法法系的差别:抛弃法律实证主义 69
实证主义者的误解 71
民法与普通法中真实与虚假之分 77
欧洲继受法律经济学的结构性障碍 81
文化阻碍 85
法律经济学:一种学术现象 88
欧洲继受法律经济学的时期 91
意大利的比较法律经济学 93
法律经济学能教给比较法什么 94
第四章 法律渊源中的竞争关系 100
合作与竞争:两个模式 101
学术作品作为法律渊源 108
来自比较法的证据 108
侵权行为法中的学术创造性 111
结论 118
第五章 法律变迁:比较法律经济学的视角 121
法律变迁、法律移植和比较法 122
法律变迁:效率解释 123
趋同:以征收为例 124
比较模式:以信托为例 128
传统、意识形态以及无知:以他人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例 131
超越声望:法律趋同中的效率 139
结论 143
第六章 比较效率研究之一:私益信托 145
作为普通法与大陆法主要区别的信托 148
对信托关系的两种对立研究方法 154
信托的经济分析 158
主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59
主要当事人及其个人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160
作为实体的信托 167
当委托人死去时 167
继任和继受的接受人 170
结论 173
第七章 比较效率研究之二:违约金条款 175
问题 175
有效模式 179
普通法对罚金条款的禁止:第一个极端模式 182
拿破仑模式:对立的极端 183
中间模式 184
法院在契约法中角色的改变 189
普通法法系与民法法系的比较 191
结论 194
第八章 地域研究之一:在后社会主义国家中财产法的法典化 196
东欧与中欧国家仍是一类法系么? 198
在原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中新法典是否必要? 202
从原社会主义财产法到后社会主义的财产法:连续性抑或变化? 205
比较法律经济学对法律改革的研究方法:法律程序方面的考虑 209
法律传统作为私法改革中的一种交易成本来源 213
结论 216
第九章 地域研究之二:欠发达国家的民事侵权行为法 217
世界法律传统分类框架 218
法律经济学:领导性的法律文化产物 220
法律经济学的西方假定与非西方价值 222
法律与发展经济学:范式变迁 225
法律与发展经济学:避免某些错误 227
考虑欠发达国家的法律结构:对法律经济学的挑战 230
在非洲与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中有效率的民事侵权行为法 234
民事侵权行为法发展的西方路径 235
非洲的民事侵权行为法 238
拉丁美洲的民事侵权行为法 241
法律经济学与非洲及拉丁美洲环境保护的挑战 244
欠发达国家的现代民事侵权行为法的适当作用 248
有效率的国际环境侵权行为法? 250
结论 251
索引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