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杜青林 1
第一部分 释义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
第二条 【调整范围】 6
第三条 【管理体制】 8
第四条 【政府职责】 9
第五条 【统一领导协调】 11
第六条 【风险评估】 11
第七条 【信息发布】 16
第八条 【发展优质农产品】 18
第九条 【科技与推广】 22
第十条 【宣传引导】 25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27
第十一条 【建立标准体系】 27
第十二条 【制定要求】 30
第十三条 【修订要求】 32
第十四条 【组织实施】 33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37
第十五条 【产地安全管理】 37
第十六条 【基地建设】 40
第十七条 【产地要求】 45
第十八条 【产地保护】 47
第十九条 【防止投入品污染】 49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53
第二十条 【生产技术规范制定】 53
第二十一条 【投入品许可和监督抽查】 56
第二十二条 【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59
第二十三条 【科研推广机构职责】 62
第二十四条 【生产记录】 65
第二十五条 【投入品合理使用】 68
第二十六条 【产品自检】 71
第二十七条 【中介组织自律与服务】 73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75
第二十八条 【包装和标识管理】 75
第二十九条 【保鲜剂等使用要求】 78
第三十条 【转基因标识】 80
第三十一条 【检疫标志与证明】 81
第三十二条 【农产品标志】 83
第六章 监督检查 86
第三十三条 【禁止销售规定】 86
第三十四条 【监测计划与抽查】 90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管理】 95
第三十六条 【复检和赔偿】 99
第三十七条 【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责任】 101
第三十八条 【社会监督】 104
第三十九条 【现场检查和行政强制】 106
第四十条 【事故报告】 108
第四十一条 【责任追究】 110
第四十二条 【进口要求】 112
第七章 法律责任 115
第四十三条 【监管人员责任】 115
第四十四条 【检测机构责任】 117
第四十五条 【产地污染责任】 118
第四十六条 【投入品使用责任】 119
第四十七条 【生产记录违法行为处罚】 122
第四十八条 【包装标识违法行为处罚】 123
第四十九条 【保鲜剂等使用违法行为处罚】 124
第五十条 【农产品销售违法行为处罚】 126
第五十一条 【冒用标志行为处罚】 128
第五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 129
第五十三条 【刑事责任】 130
第五十四条 【民事责任】 132
第五十六条 【实施日期】 135
第八章 附则 135
第五十五条 【生猪屠宰管理】 135
第二部分 附录 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英文) 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 163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17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的意见 179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护照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节录) 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188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 206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答记者问 216
农业部负责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答记者问 221
加拿大、墨西哥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考察报告 231
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建设培训考察报告 240
日本、韩国和香港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考察报告 252
台湾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考察报告 264
法国、德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考察报告 275
南非、津巴布韦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考察报告 291
后记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