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台湾民法解释学之发展现况——著重在本土判决实践的印证 1
壹、民法解释学之用语与研究对象 1
贰、民法解释学在台湾的理论发展走向 5
参、民法解释学在台湾的实务运用观察 9
肆、结论 25
第二章 论习惯法作为民法的法源——以习惯法的内涵演变与空洞化现象之观察为中心 27
壹、绪说:习惯法理论的杂乱无章 27
贰、习惯法的基本内涵 28
参、习惯法作为法官法 32
肆、台湾之判例作为习惯法 39
伍、结论 41
第三章 试论判例作为民法第1条之习惯法——为我国判例制度而辩护 43
壹、论题之现状:从司法院释字第576号解释之协同意见书谈起 43
贰、德国法上判决先例之拘束力 53
参、德国法上判例与「习惯法」之关系 79
肆、我国法上判例性质之重新定位(一):规范上拘束力的承认 85
伍、我国法上判例性质之重新定位(二):作为民法第1条之习惯法 97
陆、具有习惯法效力之判例 109
柒、结论 117
第四章 民法上之推定真实死亡——个真实死亡与法律死亡之中间类型的诞生 119
壹、制度之类型观察:一个中间类型的诞生 119
贰、国内文献的基本反思:从死亡宣告之角度 130
参、对中间类型的比较法上观察:从真实死亡的角度 132
肆、对我国法之检讨 149
伍、结论 152
后记 158
补充资料 民法上之推定真实死亡 159
第五章 种类之债或选择之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278号判决评释 163
壹、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278号判决 163
贰、分析检讨 170
参、结论 190
第六章 初探诉讼经济原则——一个法律继受的后设描述 193
壹、论题之现状:一个实务的原则 193
贰、德国文献浏览:概念与原则 198
参、我国理论比较:从诉讼经济原则到程序利益保护原则 214
肆、实务见解观察:诉讼经济作为论证 218
伍、结论 222
第七章 对他造于第二审提出新攻防方法无异议——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10号判决评释 263
壹、本案事实 263
贰、判决理由 263
参、争点 264
肆、评析 265
第八章 第三审废弃发回判决之拘束力——相关法院判决之整理分析 281
壹、从两个本土案例出发 281
贰、废弃发回判决之拘束力 286
参、结论:两个案例之判断 297
第九章 论供担保代释明之假扣押——评析民事诉讼法第526条第2项之修法变化 301
壹、从一个初步的实证调查谈起 301
贰、从旧法之「未为释明」到新法之「释明如有不足」 304
参、释明之程度与「假扣押原因」之释明 315
肆、简评修正后之实务见解 322
伍、结论 329
第十章 仲裁人契约、仲裁机构契约与返还溢缴仲裁费用——评析最高法院99年度台声字第826号裁定 331
壹、裁定内容 331
贰、历审见解与问题之提出 339
参、评析 345
肆、结论 355